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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机关党委1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机关党委1     时间:2017-04-13     点击数:    

 

省住建厅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

 

2017413日,省住建厅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陆俊华同志在全省进一步推进“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对“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督促各单位把清理整治工作抓严抓实,抓出成效。

 

会议指出,省住建厅党组历来高度重视“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的部署要求态度坚决,通过采取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内控机制、强化监督执行等措施,持续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个别单位和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等问题,要以严明的纪律、扎实的工作、有力的举措,举一反三,盯住问题,彻底根除。

会议强调,省委、省政府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整治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是着眼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作出的一项决策部署,是营造云南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一项具体抓手。必须牢固梳理“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统一到省纪委陆俊华书记的讲话精神上来,充分认清“小金库”的危害,坚决克服自满、浮躁、观望和侥幸心理,站在讲政治、促发展、守法纪的高度,扎实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深入学习文件精神,精准把握“七个严禁”,结合实际,举一反三抓好工作落实;要抓好工作结合,以“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为契机,加快推进与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的脱钩;要把握时间节点、严明纪律要求,凡是415后被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相关纪律规定,对直接责任人一律先予免职,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加强对各单位“小金库”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省住建厅分管领导,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财务工作负责人和省纪委驻省住建厅纪检组全体人员,共5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