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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筑业协会党支部认真学习贯彻《问责条例》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机关党委1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机关党委1     时间:2016-08-03     点击数:    

 

省建筑业协会党支部认真学习贯彻

 

问责条例

 

7月28日上午,省建筑业协会党支部召开党员(扩大)会议,原原本本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研究安排贯彻落实措施。

大家一致认为,《问责条例》是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次顶层设计,是继去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中央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又一重要举措,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保证。《问责条例》与中国共产党《自律准则》《处分条例》《巡视条例》一起,构成了以党章为遵循、以责任为导向的制度体系。

支部要求协会全体党员和工作人员,要以学习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协会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引导协会全体党员增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努力做一名政治清醒、纪律严明、敢于担当的合格党员。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与“两学一做”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把准政策、吃透精神。要密切联系实际,结合年度考核、综合考评等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协会秘书处责任考核体系,把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纳入绩效考核范畴,规范秘书处工作人员的言行;强化责任意识和使命感、勇于担当,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切实把《问责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到实处努力形成学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

协会支部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共12人参加了此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