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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学习型党支部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16-04-08     点击数:    

 

厅直属机关各党组织:

现将《中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机关委员会2016年学习型党支部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6年4月5日

附件

 

中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机关

委员会2016年学习型党支部创建

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和厅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厅直属机关党委从2014年开始,在厅直属机关各党组织中持续开展学习型党支部创建工作,有效地引领了机关学习文化构建和学习型机关建设。为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全省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把学习型党支部建设引向深入,现制定2016年学习型党支部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共产党员”学习教育,认真总结2014年以来学习型党支部创建工作经验,运用拓展示范点建设成果,在厅直属机关全面铺开学习型党支部创建工作,力争年底前创建比例达到支部总数的20%。以不断夯实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基础,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文化、智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总结推广示范点工作经验。基层党支部是党组织的细胞,开展学习型党支部创建是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基础工程。厅直属机关各党组织要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学习型党支部创建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厅直属机关党委2016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中提出的要求,切实把学习型党支部创建活动引向深入。厅直属机关党委将组织对各基层党组织创建学习型党支部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和督查,并分期分批以文件形式在全厅推广示范点单位及工作成绩突出单位的主要做法和工作经验;将适时召开全厅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命名一批“优秀学习型党组织”。省设计院集团、省规划院、云南建设学校3个基层党委要研究制定本单位学习型党支部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对下辖各党支部的创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于4月底前将方案报送厅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厅直属机关其他党组织也要研究制定本处室(单位)的创建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推动全厅学习型党支部创建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二)认真开展“学习型党员”争创活动。党员是党组织的基础,提高党员综合素质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任务。2016年,厅直属机关各党组织要认真开展争创“学习型党员”活动,用好这个生动载体,把争创“学习型党员”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也可与“学习标兵”、“学习之星”、“党员之星”等评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激发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厅直属机关党委将结合“七一”创先争优评选表彰工作,选树一批“学习型党员”, 并逐年扩大“学习型党员”在全体党员中的比例,带动全体党员的学习,引领其他干部职工的学习,夯实学习型党支部创建的理论基础。

(三)扎实抓好“三读”活动。2010年以来,厅直属机关各党组织认真开展“三读”(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对引领和助推机关文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2016年,厅直属机关各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学习型党支部和“学习型党员”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三读”活动深入开展。要把“三读”活动与学习型党支部创建、文明单位创建等活动有机结合,互为载体、同步推进。要探索形成领导干部“季读一本书”制度。厅直属机关党委将统一印制配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理论学习笔记本》,适时组织开展读书笔记和体会文章展评活动,引导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职工创新学习载体,增强学习实效,营造文化氛围,推动“书香机关”建设。

 (四)完善学习型党支部创建工作机制。形成完善的工作机制,是深化学习型党支部创建的关键环节。厅直属机关党委将紧扣党的思想建设这个根本,结合落实“三个责任制”(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规范细化评价标准,努力形成科学有效、操作性强的学习型党支部创建和“学习型党员”争创的制度机制。省设计院集团、省规划院、云南建设学校3个基层党委,也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创建学习型党支部和争创“学习型党员”的制度机制建设。要着力形成支部踊跃创建、党员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向纵深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是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的基础工程,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在抓实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在厅直属机关各党组织中开展学习型党支部创建,就是落细落小落实的具体举措。各党组织要切实将其作为贯彻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的载体,强化责任意识,加大领导力度,完善创建规划和工作措施,切实把这项打基础、利长远的工程建设好。

(二)搞好结合,统筹推进。要紧密联系机关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实际,把学习型党支部创建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省委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两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当先锋走前头”活动和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等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创建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核心意识,着力打造学习型党员队伍,提升服务“十三五”的素质能力。

(三)把握重点,注重实效。要认真总结分析2014年以来本单位开展学习型党支部创建(示范点建设)工作情况,认真学习借鉴厅直属机关党委向全厅推广的优秀单位的主要做法及经验,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2016年度学习型党支部创建工作方案(计划),认真贯彻执行《厅直属机关党委2016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及本通知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积极探索创新符合自身实际、体现自身特点的创建工作的方法、举措。以努力提升学习型党支部创建水平,把厅直属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各党组织创建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报送厅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张娜,0871-64322034。

 

 

 

 

 

 

 

 

 

 

 

 

 

 

 

 

 

抄送:省委宣传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宣传部;

      文冰书记、志勇同志、周鸿同志、云昌同志、程鹏同志、杨

渝同志、蔡葵同志、春华同志、苏红同志、继泽同志、郭敏

同志、刘学同志。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4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