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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和职责分工的通知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09-04-10     点击数: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决定》,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实施省政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并明确了职责分工。现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

(一)领导小组

  长:罗应光   厅长

副组长:李春华   驻厅纪检组组长

  员:李发新   厅办公室主任

                 厅计划财务处处长

            吴学军   厅法规科技外事处处长

                 厅人事教育处处长

            李清海   厅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胡继泽   驻厅监察室主任

                 省建设信息中心主任

(二)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1.办公室成员

    办公室主任:胡继泽  驻厅监察室主任

    日常工作负责人:王增进  驻厅监察室副处级监察员

          员:赵     厅办公室副主任

                钏智明   厅计划财务处副处长

王丽华   厅法规科技外事处主任科员

许泰云   厅人事教育处副调研员

                关世敏   厅直属机关党委主任科员

     省建设信息中心工程师

     办公室设在驻厅监察室。

2.办公室职责

 承担厅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负责协调推进相关工作;负责抓好厅“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联络员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工作;承办报送相关材料、工作信息等;对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推进工作和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继续负责抓好责任政府四项制度的深入落实工作。完成省“四项制度联席会议”及相关责任部门安排部置的相关工作任务,完成厅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事项。

二、职责分工

驻厅纪检组组长李春华分管和主抓厅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

厅机关各处室和厅属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负总责。

厅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包括与省政府四项制度相关责任部门的对接、厅内有关四项制度问题的协调处理和相关具体工作事项的安排布置等。

厅法规科技外事处负责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等制定和牵头实施推进工作。

厅人事教育处负责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等制定和牵头实施推进工作。

厅办公室负责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等制定和牵头实施推进工作。

省建设信息中心负责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等制定和牵头实施推进工作,并具体负责接听处理“96128”电话专线转来的相关问题。

厅直属机关党委和计划财务处主要负责学习宣传及工作平台硬件设施建设保障工作。

驻厅监察室负责处理四项制度实施中的信访投诉,对我厅贯彻执行四项制度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对落实不力的进行启动问责程序和承办问责事宜。

厅机关其他处室和厅属各单位,要积极协助配合做好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为确保“96128”政务信息查询电话专线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厅机关各处室的处长主任或负责人为电话专线联络员,亲自直接处理“96128”专线转来的相关问题;厅属各单位也要确定一名熟悉本单位业务和政策的联络员,专门负责处理“96128”专线转来的相关问题。

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各处室和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工作推进,要按时限要求认真完成厅四制办安排布置的相关具体工作事项,绝不允许因本处室和本单位的工作拖延而导致全厅工作延误,被省政府或责任部门通报批评,一旦出现此类情况,将严肃问责,绝不姑息迁就。

联络员:王增进  电话:432081513888580220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阳光政府    四项制度    工作机构    通知    

  抄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监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厅、省法制办、省政府督查室,各州市建设局及

相关局。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09年3月20

打印:陈          校对:方继贵        份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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