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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20项具体工作要求的通知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16-04-06     点击数:    

 

厅直属机关各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和厅党组《贯彻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现将根据我厅实际提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必须做好的20项具体工作要求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有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工作情况;

二、要有年度工作责任分解或分工;

三、要有年度专题工作总结报告;

四、要有学习教育培训情况;

五、要有干部队伍作风纪律建设情况;

六、要有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总结报告情况(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七、要有落实“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情况;

八、要有落实领导干部述廉和报告个人事项情况;

九、要有整改落实存在或指出相关问题的反馈意见情况;

十、要有应该公开的各项公开工作事项落实情况;

十一、要有本部门本单位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情况;

十二、要有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情况,做到“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十三、要有主要负责人亲自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亲自动员部署、带队检查考核情况;

十四、要有主要负责人亲自上廉政党课情况;

十五、要有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等制度情况;

十六、要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分工任务情况;

十七、要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或单位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十八、要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督促分管联系部门或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各项工作任务情况;

十九、要有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如:对保障性住房、城乡规划、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工程质量安全、住房公积金,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分配、专项资金监管和行政许可审批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制度情况,以及狠刹八股风(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跑官拉票、推诿扯皮、打牌赌博、大操大办)等相关情况;

二十、要有落实主体责任的相关举措。比如:述廉、廉政谈话、民主生活会、作风纪律监督检查、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下访接访、调研走访、内部审计、抽查核实个人报告事项等等相关制度落实情况。

 

 

中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4年12月23

 

 

 

 

 

 

 

 

 

 

 

 

 

 

 

 

 

 

 

 

 

 

 

 

 

 

 

 

 

抄送:省纪委、省委省直机关纪工委。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23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