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9年1月17日中共云南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1月17日在昆明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省纪委委员43人,列席301人。
省委书记陈豪出席全会并讲话。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出席了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全会由省纪委常委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总结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9年任务,审议通过了冯志礼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坚守职责定位,忠诚履职担当,推动云南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一致认为,讲话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肯定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重大成果,深刻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党进行自我革命、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宝贵经验,对以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党的团结统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作出战略部署,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提出明确要求。讲话高瞻远瞩,思想深邃,直面问题,掷地有声,充分彰显了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高度自觉,具有鲜明深刻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陈豪同志在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上的讲话,对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点和任务,强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落细。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要密切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学习领会,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
全会指出,2018年,在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政治机关的政治作用,把“两个维护”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根本政治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监察体制改革这一重大契机,紧紧围绕云南政治生态修复净化这一重要任务,深入排查云南政治生态污染源,坚决清除污染底泥和污染因子,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打开监督“窗口”,擦亮监督“探头”,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一体化谋划推进巡视巡察,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律部队”,推动云南政治生态从根本上好转,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历史进程中作出了云南贡献。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全会分析了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全会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坚持用时代发展要求审视自己,以强烈忧患意识警醒自己,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完善自己,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为继续推进改革开放营造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
全会强调,在新的起点上推动云南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保持政治定力,坚持稳中求进,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必须围绕云南政治生态的修复、净化、建设,坚决清淤除毒,刨清污染底泥,消除污染因子;必须创新监督的理念、方式、方法、路径,严格监督、科学监督、精准监督、有效监督;必须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把监督执纪的刚性与柔性、力度与温度结合好;必须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标配化、模块化水平。
全会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一以贯之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以贯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要求,把握“稳”的内涵、强化“进”的措施,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使各项工作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切实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一项一项抓到位抓到底。
全会提出,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第一,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边实践边学习,坚持学懂弄通做实,在学深悟透、务实戒虚、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第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政治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纲”和“魂”。更加自觉地把“两个维护”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政治纪律监督具体化、清晰化,防止讲政治只停留在表态上,防止“标签式”“浮萍式”的政治敷衍。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要跟进到哪里,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问题,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大力推进集中整治。
第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和完善监督体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指导,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推进派驻机构改革,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根据授权行使相应的纪检监察权限。推进监察权向基层延伸。
第四,日常监督常在、形成常态,使监督更聚焦、更精准、更有力。贯通运用“四种形态”,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既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又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随意化,做到精准有序。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坚持不懈抓节点、抓查处、抓曝光,坚决防止产生“疲劳综合征”。整合资源,有效贯通,推动形成大监督的格局。
第五,坚决削存量、有效遏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深入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坚决查处靠山吃山、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等问题。做好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推动以案促改。完善防逃制度机制,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
第六,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重,巩固深化发展巡视巡察工作。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发挥不同巡视巡察方式的优势,推进巡视巡察上下联动,高质量推进巡视巡察全覆盖。对巡视巡察整改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
第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到正风肃纪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对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的决不手软。坚决拔除黑恶势力“保护伞”,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
第八,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以铁纪打造铁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对党忠诚作为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保持斗争精神、增强斗争勇气、提高斗争水平,成为立场坚定、意志坚强、行动坚决的表率。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带头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全面增强履职担责能力,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不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圆满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