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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11-12-31     点击数:    

        现将《关于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报厅机关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全国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经验交流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推广孟连群众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扎实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教育(以下简称“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制定如下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长期以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重视群众工作,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积极创新社会管理,努力使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有力促进了云南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边疆稳定。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群众维护自身权益的要求日益强烈,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紧迫。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一些干部群众观念淡漠,群众立场不稳,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工作方法简单,特别是直接联系群众弱化,不想深入实际,不愿深入基层,不会深入群众,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凸显。对此,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认真反思我们的思维定势、思维方式、思维方法,反思我们的工作作风,反思我们如何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必须充分认识到,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需要,是维护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的需要,是适应当前群众工作新特点新变化的需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四群”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建立干部直接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为突破口,以开展“四群”教育为抓手,组织各级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感知、感受、感觉和感想群众所思所盼,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达到干部受教育、作风有改进、发展上水平、群众得实惠、社会更和谐的目标,为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认真抓好“四群”专题教育,切实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本领

加强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教育,是提高各级干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本领的重要基础。各级要以集中辅导、案例教育、民情体验、专题学习生活会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等形式,在各级干部重点是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四群”教育。

第一专题:加强群众观点教育,切实解决好认识问题。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变革和前进的决定性力量。要在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基础上,认真查找群众观念、群众立场、群众感情等方面存在差距,切实解决好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等思想认识问题,自觉摆正与群众的位置,端正对群众的态度,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始终做到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第二专题:加强群众路线教育,切实解决好实践问题。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集中起来,坚持下去,这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要深入学习党的群众路线,通过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开展民情体验,认真查找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切实解决好作风漂浮、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等工作作风问题,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使各项决策及其实施更加符合群众意愿,更加赢得群众信赖和拥护。

第三专题:加强群众利益教育,切实解决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全面学习掌握党的惠民利民政策,认真查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切实解决好政策不落实、执行打折扣、损害群众利益甚至与民争利等现实存在问题,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和共享机制,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群众。

第四专题:加强群众工作教育,切实解决好方式方法问题。正确的方式方法是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保障。要深入分析新形势下群众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和新要求,总结推广做好群众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认真查找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工作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切实解决好不会干、不能干、干不好等能力水平问题,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方法,善于运用网络、手机等现代科技手段,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健全群众工作机制,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针对性现实性。

各单位在2012年第一季度,通过“学、查、改”等方式,认真开展“四群”教育,并形成“四群”教育机制。在认真抓好四个专题教育的基础上,切实组织干部认真学习《论党的群众工作——重要论述摘编》和《云南省“四群”教育学习读本》,学习秦光荣同志在全省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观看孟连经验专题片《巨变》。要加强实践教育,组织干部开展民情恳谈,进行民情体验,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查找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在集中学习和民情体验基础上,2012年第一季度,各级领导班子要召开一次“四群”教育专题学习生活会,每位领导干部要认真撰写“四群”教育分析检查报告,谈认识、找差距、查原因、抓整改。各级领导班子的专题学习生活会情况和领导干部分析检查报告,以及各级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和党员领导干部整改措施,务于2012年3月20日前上报厅“四群”教育办公室(厅机关党委)。

三、建立和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推动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开展“四群”教育重在实践、贵在行动。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紧紧围绕访民情、抓落实、办实事、强组织、谋发展、促和谐六项任务,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实行领导蹲点联户、部门挂钩联户、干部结对联户、建卡经常联户等直接联系群众制度。

(一)坚持重心下移,推动干部深入实际。各级干部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调查研究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狠抓工作落实。厅级领导(含非领导职务)每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2个月;厅机关处室正副处长、正副主任(含调研员和副调研员))和厅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3个月。调查研究要直接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并撰写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能解决问题的调研报告。

(二)选派工作队,推动干部深入基层。根据省委要求,从2012年开始,用5年时间,每年从厅机关和厅属单位选派1?5的干部组织成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驻村入户帮助工作,一年一轮换。厅机关选派1?10,事业单位选派1?20,企业单位选派1?20。优先选派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后备干部、年轻干部、无基层工作经历干部。在联系县(市、区)设工作总队,由副厅级党员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或后备干部担任总队长并挂任县(市、区)委副书记;在乡(镇)设工作队,由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或后备干部担任队长并挂任乡(镇)党委副书记,原则上每村1名工作队员,集中力量重点派驻贫困村、重点村、难点村。

(三)强化直接联系,推动干部深入群众。主要抓好“四项制度”的落实:

1.领导蹲点联户。领导干部蹲点,要住村直接联系群众,每次走访2至3个村民小组。厅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每年住村不少于7天;厅机关处室正副处长、正副主任(含非领导职务)和厅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住村不少于10天。

2.部门挂钩联户。按照省委要求,厅挂县包乡联户,根据其职能,既联系工作服务对象和所属单位基层群众,又挂钩村联系群众。

3.干部结对联户。各级干部在本单位本部门挂钩联系点内结对直接联系群众。各级干部住村时间和结对联系群众户数,由厅党组统一作出安排部署。

4.建卡经常联户。建立《民情联系卡》,注明干部姓名、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邮箱及承诺事项,送达所联系群众,方便经常联系。建立《民情登记卡》,记录群众家庭基本信息、生产生活状况、反映的事项、需要解决的问题、落实情况以及基层组织和群众评价,便于掌握情况、组织考核和群众监督。

干部直接联系群众,要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开展民情恳谈,接待群众来访,记录民情日记,撰写民情报告,收集和反映重要民情事项。每名领导干部每年要提出1至2条有价值的工作建议,帮助所联系的基层单位和群众解决1至2个实际困难。各级各部门要逐级建立民情台账,分类梳理困难和问题,定期开展民情分析,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归口落实原则,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四、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四群”教育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落到实处

开展“四群”教育,是促进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基础;各级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是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要途径。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分类组织实施,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监督考核,加强舆论宣传,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厅党组成立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机关党委。各级各部门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工作经费,抽调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这项工作。党委(总支、支部)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既要率先垂范,又要认真抓好本单位的“四群”教育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分析研究,及时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明确责任,分类指导。要紧密结合实际,区别不同层级、不同行业特点,分别提出不同要求,加强分类指导,增强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针对性实效性。要根据部门单位职能,对本系统、对本部门、本单位干部提出具体要求。各级各部门的实施方案,要及时报厅“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厅机关党委)备案。各级党委(总支、支部)要抓一批“四群”教育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的示范点。

(三)围绕中心,强化统筹。各级各部门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要处理好与中心工作的关系,认真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引导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加强建设我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处理好与解决实际问题的关系,立足实际,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扎扎实实办好几件实事好事;处理好与上级组织和下级组织的关系,不越位、不越权、不添乱,形成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处理好开展创先争优、向杨善洲同志学习活动的关系,相互促进,共同推进;处理好与推进单位部门工作的关系,科学谋划、统筹兼顾,既要把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落到实处,又要保证本单位本部门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有序推进,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四)严格要求,强化考核。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必须严格工作要求,注重求真务实,加强督查考核。各级干部要轻车简从、不打招呼、直接到村,不层层陪同,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要严格自律,不奢侈浪费,不收受礼品,住村要自付伙食费,不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要把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纳入专项督查,加强跟踪问效。厅机关党委、人事处、监察室要把这项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内容,采取组织考评与群众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重点考核深入基层、驻村蹲点、直接联系和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考评结果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形成鼓励干部深入基层直接联系群众的导向。

(五)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舆论宣传,充分运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和各单位各部门的专业网,开辟“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专栏,大力宣传开展“四群”教育和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重大意义、基本要求和工作成效,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强正面引导,切实把“四群”教育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引向深入,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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