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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五个到位”持续巩固农村住房安全
作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时间:2022-04-02     点击数: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也是昭通从脱贫攻坚战到乡村振兴的真实写照。实施脱贫攻坚战以来,全市累计争取中央、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4亿元,累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55.89万户,解决约了230万人的住房安全问题,全市42.29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全部得到保障,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昭通市“十四五”全面实施“六大战略”时期,为补齐安全住房短板,夯实农村安全住房基础,实现新生活中,全市采取“五个到位”,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接续乡村振兴,开启新的奋斗。

一、政策落实到位,农村住房安全实现机制保障

按照国家住建部和财政部持续推进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相关扶持政策,昭通市严格按照政策标准,结合昭通区域特点,采取市级统筹、县级负责、技术区别、乡镇识别、村社辨别的措施开展工作,将三类对象纳入住房保障对象,实施政策保障。一是市级全面统筹,就是统筹组织、统筹政策、统筹资源、统筹技术,全面开展化风险、全排查、重保障工作,确保工作统筹落实到位。二是县级总体负责,排查整治以县(市、区)级为单位,全面掌握区域内住房风险对象,按照房屋风险等级、风险对象类别、分类实施区别、按照梯度解决进行风险化解,实施住房保障工作。三是乡镇、村(社区)具体实施,充分发挥乡镇、村(社区)是基层工作的推动作用,在识别、辨别工作中,结合乡镇、村(社区)和村民小组的实际逐一排查,建立台账清单,采集保障对象资料,做到识别精准、对象精准、保障精准。四是住房保障对象明确,保障对象主要指的是“三类对象”即:住房不安全对象,本着安全住房是群众生命财产的保障,住房不安全就是返贫致贫的痼疾,为实现“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应纳尽纳、应改尽改”,只要是住房存在安全隐患的对象,分类分批全部纳入保障对象,继续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地震高烈度地区对象,地震烈度高的地区,是房屋安全风险最大的区域,因此,为确保高烈度(七度以上)地区非贫困建房能力不足对象住房安全,按照政策标准给予享受农房抗震改造补助政策;地震低烈度地区对象,主要指的是地震低烈度地区(七度以下)非贫困建房能力不足对象,享受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补助政策。

2020年,实施25301户农房抗震改造工程,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住房保障成果,2021年初已全部竣工入住;2021年,再实施5732户农房抗震工程,已全部开工,将全部如期竣工。2022年,2768户将继续按照政策导向应该尽改,锁定3771户,下步将按计划实施。

二、动态监测到位,多措并举把好安全隐患排查

一是现场排查化解。充分利用村(社区)、驻村工作队和村民小组人力资源互补优势开展动态监测工作。通过走访排查、部门数据比对等方式,按照全国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采取“三个第一时间”化解住房风险。第一时间发现存在因住房不安全的“三类”致贫风险户,第一时间开展危房鉴定,第一时间实施风险消除。二是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机制。借助推广运用“找政府”APP救助平台,建立健全线上和线下排查机制,实施“三类”对象新增危房动态“清零”机制,全面抓好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线下在全市组织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2020年以来排查出93.6万户,完成安全隐患风险经营性自建房93户的整改工作;线上通过“找政府”APP救助平台自助申报,2021年,群众申报住房保障方面的问题3659件,已全部办结。

三、资金配套到位,消除风险隐患构筑安全民居

农危改及农房抗震改造实行分类补助,进度拨款,“一卡通”兑付。一是特殊户脱贫户(特殊、深度脱贫户)按照标准实施农房抗震改造每户补助2.2万元;二是脱贫户(非特殊、深度贫困户)农房抗震改造每户补助1.9万元;三是一般户(非脱贫户)农房抗震改造每户0.5万元,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地区提高到每户1万元,通过分类补助,切实减轻群众尤其是低收入困难群众的经济负担;四是根据实施进度开展资金兑付工作,实行基础浇筑兑付一次、主体完成兑付一次、全面竣工兑付一次的“三次”资金兑付方式。2021年,全市实施高烈度地区农房抗震和低烈度地区低收入群体农房改造指标6874户,补助资金10529.12万元,已按建房进度如数兑付到建房户“一卡通”。

四、帮扶救助到位,精准施策做好民生工程

充分发挥和运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成果,将排查存在住房安全隐患的群众分为因灾影响类,疑似返贫类,安全风险类“三类”,根据政策标准,对口救助。一是因灾影响类,全面保障。即因灾害等各种原因没有解决安全稳固住房的群众,采取分配公房、租赁住房、移居、投亲靠友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确保临时住房救助到位,再同步配套实施农房抗震改造,全面解决住房安全问题。二是疑似返贫类,研判保障。通过研判,坚决守住因住房安全问题发生返贫的底线,对住房不达标的农户,应纳尽纳、应改尽改,坚决遏制为解决住房安全而返贫,发现一户实施一户,实施一户防止返贫一户,全面筑牢住房安全基础。三是安全风险类,快速保障。主要是针对新增或本就存在住房不安全致贫风险户,第一时间通过分配公房、租赁住房和投亲靠友等,快速消除致贫因素,同步落实政策资金保障推进住房建设。

五、技术保障到位,夯实住房安全基础

在落实住房质量安全工作上,采取“五五”工作法,夯实农村住房安全基础。“五”:坚持“五个基本”要求,即:在实施农村住房建设上,坚持“基本的质量标准、基本的结构设计、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基本的质量检查、基本的管理能力”,确保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工程施工安全、设计合理、结构到位、管控规范、质量达标。“五”:抓实“五项保障”举措,一是抓实队伍保障,要求县级在做好统筹的基础上,由相关部门派出专业人员对住房安全、地震烈度等级划分等开展技术鉴别,为地方政府开展住房保障排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在实施住房改造过程中,市级结合工作实际和需要分组参与技术指导。二是抓实培训服务保障,在实施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工作中,全面抓实、抓好培训服务。“十三五”以来,全市参加过农村危房改造技术培训人员达37229人次,农村建房质量安全技术得以大面普及,国家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规范、优秀的建筑结构形式、多样化的住房设计样式、节能环保的新材料、新技术等得到大量推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得到有效提高。三是抓实督促检查机制保障,为实现调度、督促、检查到位,开展“两建立”,建立了“旬上报、月调度、季通报”工作制度,全面掌握工作进度情况;建立了《昭通市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监督巡查制度》《昭通市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考评制度》《昭通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安全监管工作制度》《昭通市整合市县力量配合省住建厅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帮扶指导和明察暗访工作方案》《昭通市住建局关于建立局领导及科室(单位)垂直挂县(市、区)联系工作制度(试行)》等,加大对各县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督促检查力度。实施到户指导巡查,推进工程规范实施,确保各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农房项目按照“一户一方案”要求建设到位。“十三五”期间,全市住建系统共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督查检查152次。“十四五”将根据要求和需要,坚持抓实、抓细、完善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四是抓实工程质量验收保障,严格对照工程竣工验收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各项工作,抓实验收每个环节,对不达标、不规范的地方督促抓紧整改,确保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项目不出现质量安全问题。五是抓实拆危与人居提升相结合。坚持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与拆旧拆危、复垦复绿相结合,与村庄人居环境提升相结合,把拆除农村危旧房屋作为确保群众居住安全、改善村庄环境、体现脱贫成效的重要抓手,引导群众转变思想,扎实开展危旧房屋拆除工作,根除建筑安全隐患。同步治理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柴草乱堆、禽畜乱跑等“脏乱差”现象,切实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十三五”期间,全市共拆除农村危房改造危旧房13.92万户43.72万间、复垦复绿696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