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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重建办质量安全督查指导小组开展第十四次民房恢复重建技术巡查指导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15-04-09     点击数:    

为确保鲁甸6.5级地震鲁甸县灾后恢复重建工程质量安全,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指导工作,2015317日至20日,市住建局副局长魏永翔带领市住建局恢复重建办、质监站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市恢复重建办质量安全督查指导小组联合省住建厅质量安全监督第1检查组(住建厅质安处、抗震处)相关人员一行9人,深入鲁甸县龙头山镇光明村集中安置点(120户);鲁甸县乐红镇黄草坪集中安置点户(18户)、张家院子安置点(8户);鲁甸县龙头山镇沙坝村回龙湾集中安置点(261户);鲁甸县文屏镇安阁村箐口安置点(6户)和鲁甸县火德红镇坪坝子、小凉山集中安置点(13户)(共计426户)施工现场,对鲁甸县灾后民房恢复重建集中安置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和包保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指导小组采取听汇报、实地查看走访、查阅台账资料、现场提问等方式进行检查,并会同鲁甸县重建办、县住建局、乡镇政府等部门现场查看了4个乡镇6个集中安置点恢复重建工程。

从此次检查的情况看,鲁甸县鲁甸6.5级地震民房恢复重建集中安置点工程进展参差不齐,房屋主体施工已完成或接近交房工程的有5个(龙头山镇光明村集中安置点、龙头山镇沙坝村回龙湾集中安置点、乐红镇黄草坪集中安置点、乐红镇张家院子集中安置点、火德红镇坪坝子村小凉山集中安置点);已启动房屋基础施工的有1个(文屏镇安阁村箐口集中安置点)。总体进度还需在确保质量安全前提下加快。已启动的集中安置点建设在质量安全上普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一是墙体砌筑部分:部分墙体拉接筋设置长度、锚固的方式不规范;大部分墙体与构造柱连接处未留置马牙搓;马牙槎设置未遵循“先退后进”的原则;采用混凝土空心砌块工程,未严格在转角处、较大门窗洞口、较长的墙体中部、孤墙垛处等位置混凝土芯柱。二是钢筋混凝土部分:大多数构造柱箍筋未设置加密区,且箍筋锚固角多小于135°,或弯折锚固长度达不到规范要求;构造柱纵向受力钢筋搭接处留设在同一平面;模板安装不规范,混凝土浇筑时存在漏浆现象;混凝土浇筑时振捣不密实,有露筋、空鼓、麻面现象;跨度较大的门窗洞口未设置钢筋混凝土过梁,或锚固长度不够;三是基础部分和安全施工部分:较多群众自建房基础采用“挖窝子”形式,结构受力不明确也不合理,部分地圈梁下无基础或直接放置在回填松土上;施工用电乱拉乱接,电线未作架空处理,存较大安全隐患。四是钢结构房屋部分:型钢连接中,部分高强度螺栓未拧紧(连接件与连接板之间通过肉眼还能看见较宽的缝隙);螺帽与垫子存在明显的空隙;砌体填充墙与钢框架梁柱连接处未设置钢丝网;少数钢楼梯踏步存在严重歪斜现象;部分钢构件未完全涂满防锈防火漆,在局部有遗漏现象。

针对存在问题,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指导小组及时在现场向县住建局、乡(镇)政府、村委会及包保相关人员进行了反馈,集中向建房户主发出4份问题告知书,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现场开展技术指导,讲解传授相关建筑专业知识,提出预防和处理措施,同时向乐红镇、火德红镇、龙头山镇政府分别发出3份整改建议书。指导小组还召集鲁甸县人民政府、县重建办、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反馈检查情况。同时就加快安置点房屋建设进度、完善乡(镇)村(社区)质量安全监督指导服务体系、民房技术培训、包保责任落实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意见。

 

(昭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