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州市建设工作信息 昭通
昭通市住建局召开2015年全市建筑市场监管暨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15-01-29     点击数:    

         2015121,市住建局召开《全市建筑市场监管暨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总结2014年建筑市场监管、工程质量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我市2015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田渊、市住建局副局长高开林、市安监局调研员龚明湘出席会议。各县区住建局分管领导,建管股、质监站、安监站负责人,市(区)属建筑业企业负责人,部分在昭的市外建筑施工和监理企业负责人共计1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田渊同志作了重要讲话,高开林同志作《全市建筑市场监管暨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报告》,对下步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龚明湘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昭阳、镇雄、彝良3县区做了交流发言。

            会上,田渊局同志针对下步全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工作重点提出七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县区应严格按照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的原则,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二是通过健全制度,严格标准,规范管理,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生产的企业主体责任;三是健全机构,壮大队伍。在当前全市质量监管人员工作任务重、困难多、压力大的现状下,各县区要积极汇报,主动争取质监站、安监站人员编制,壮大队伍力量;四是完善机制,严肃查处。强化随机抽查,定点巡查督查,特别针对恢复重建的4县区要进行重点督查;五是强化入昭备案监管。进一步完善入昭备案管理,强化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六是严格把好建筑材料的进场关。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建筑材料进场管理,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七重点抓好恢复重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市级巡查监管、县区包干负责、乡镇具体负责”的工作要求,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建立健全民房重建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实行民房重建质量安全监管包干负责制。

 

 

           会议表彰了2014年度先进单位及优秀个人,并与11县区住建局签订了2015年建筑行业安全生产责任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