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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正式成为全国第136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作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时间:2021-04-01     点击数:    

 

通海县正式成为全国第136座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2021年3月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将云南省通海县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文件,同意将云南省通海县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至此,通海县正式成为国第136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也是云南省第7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2009年以来,通海县围绕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聚焦抓实六方面工作,真抓实干,确保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不断深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认识。通海县始终坚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定文化自信、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历史文化保护对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的重要意义,各级干部群众保护历史文化的意识不断增强,形成了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的社会共识。

二是不断健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机制。通海县以规划委员会为基础,调整充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成立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实施专家审查制度成立文物保护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名城保护管理所,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例会制度、专家咨询制度以及公众和舆论监督机制。

三是不断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在《通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基础上,编制《云南省通海历史文化名城旧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控制历史城区外围建筑风貌和建筑层高。在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实行批前、批后公示制度,提高规划管理工作透明度组织编制《通海历史文化名城核心保护区保护详细规划》。

四是不断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修缮。通海县认真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强化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方案和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促进文物修缮保护科学化发展。

五是不断强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传承通海县严格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相继成立秀山文化研究学会、楹联学会、诗词学会、孔子文化研究学会,组建文物保护志愿者队,设立文物管理志愿者服务站,定期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文物保护抢救等公益活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现有历史文化街区2片,各级文物保护单位90处,历史建筑103处,非物质文化遗产24项。

六是不断提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效益。通海县按照古城历史文化核心、新区综合服务中心城市发展定位和东提西扩总体思路,持续推进古城保护和新区建设。先后拆除了县烟草公司招待所、中医院门诊楼、财政局办公楼等影响历史城区风貌建筑1.5万平方米。不断完善新城区行政、教育、医疗、商业和居住功能,新增居住面积60多万平方米,有效引导居民向新城区转移,有效缓解古城保护压力,着力打造古城古韵、新城新景的历史文化名城。

【供稿: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