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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两场联动”加强建筑工程市场管理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14-10-15     点击数:    

经曲靖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的《曲靖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与工程现场联动管理办法(试行)》自今年10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规定,对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市场与工程现场进行联动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建立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投标环节和施工现场信息实行分工收集、分级认定、统一管理、及时发布,做到标准统一、信息共享、联动管理,强化监督。

强化依法监管,充分发挥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市 住建、水务、交运等行业执法部门或被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将本行业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招标投标市场与工程现场中的执业、守法、履约、诚信等行为和依法处理 等情况进行相互通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根据通报情况进行依法处置,通过实行建筑主体的行为信息收集研判、信息发布、综合考评、结果运用等方式, 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能作用,使进入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得到有效规范。

强化职能监管,建立健全有效监督机制。行 业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落实责任制,加强对市场主体和有关人员的监管;建立“两场联动”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分析工作开展情况,研究 解决“两场联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行业协会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两场联动”有关工作,完善行业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加强行业自律。

强化现场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监 督机构在核准项目开工和进行日常检查时,对中标人按中标文件承诺提供的中标单位基本情况、中标项目建造师、中标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进行审核,出现不一致情 况的向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实后,依法查处其违法违规行为,并可宣布中标无效,从而在“两场联动”中减少或杜绝转包和分包行为,有力地推动 了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

强化信用监管,规范建设工程交易活动。对交易市场主体单位、施工现场主体单位在“两场联动”中予以记录存档,建立信用档案,并将信用档案作为建筑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年检审核、动态考核的重要依据,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原则,建立奖惩机制,对守信行为给予激励,对失信行为进行查处。

实施“两场联动”,对有效打击弄虚作假、挂靠投标行为,解决招标投标市场与工程施工现场脱节问题,保障工程建筑质量等方面将发挥有力的推进作用,同时,对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也将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