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建设工程项目落地,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着力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放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不断优化精简审批流程,真正做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向纵深。一是结合《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取消和调整市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曲政发〔2014〕114号)要求,做好简政放权工作,对部分非行政许可事项和上级要求取消的审批项目一律取消,该下放到县级的及时清理下放。其中对“燃气工程开工许可”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不再作为市级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为内部审批或管理服务事项,履行工作职责,加强监管。二是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有序放开施工图审查市场工作的通知》(云建设〔2015〕244号)及全省施工图审查工作会的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取消施工图设计文件政策性审查环节,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审查机构(选择的审查机构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建设项目的隶属关系、建设规模,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对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工作进行备案和监督管理,并负责对曲靖市的审图机构进行业务监管。三是不断优化审批流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8号令),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申报实际,精简审批前置要件,拟取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廉政合同、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工程招投标交易服务费缴纳证明、合同价备案等要件。将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18项前置要件调整为13项,提高业主单位申报效率,有效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开展。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供稿 孙涛)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