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服务不断提升人居环境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15-04-29
点击数:
(通讯员:罗以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22839)2008年以前,普洱市仅中心城区有1座总投资5695万元,建设规模为2.0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其余各县没有污水处理厂。2008年至2012年,根据《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08-2012)》,全市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10个,总设计处理能力9.95万吨/日。目前,全市11个污水处理厂项目均投入试运行,项目设备调试、设备运行均满足项目设计要求,各项运行数据正常,设备运行状态良好。截止2014年底,全市共完成59.646公里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目前,全市10个污水处理厂项目收费标准已经县(区)级人民政府组织听证并报市发改委审查批准执行,收费标准按污水处理费0.8-1.2/吨元不等执行,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提供了保障。下步将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监管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力度,强化污水处理监管体系,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排放水质的监督监测,规范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好水资源,构建水生态文明,不断提升人居环境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