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农民工进城购房,临沧市认真完善和落实“农转城”相关政策,鼓励农户进城购房定居。市委、市政府制定印发了《临沧市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文件,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进城定居的农户,每户给予2万元补助,并积极帮助协调5万元以内年利率2%的3年贴息期贷款支持。还出台了相关政策,对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买商品房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保留不变;自愿退出宅基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给予一定补偿;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子女入学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凭不动产证、房屋所有权证或经住房城乡建设(房管)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原则上按所在招生片区安排其子女就读。相关金融单位认真落实《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做好支持农民进城购房信贷业务的通知》(农银发〔2016〕2号)信贷政策,做好农民进城购房信贷业务。今年以来至8月末,全市进城定居的农户达249户,建筑面积2.47万平方米,金融部门发放“农民安家贷”82笔,贷款余额2322.26万元。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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