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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采取有力措施整治违规提取住房 公积金行为取得成效
作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时间:2022-12-27     点击数:    

楚雄州公积金中心深入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4部委《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了公积金骗提易发多发的势头。截至2022年11月,发现并追回骗提公积金109笔332.57万元;说服缴存职工撤回提取申请56笔,金额89万元;约谈涉事职工20余名,对2名缴存职工、1个中介机构列入“黑名单”管理,维护了全州住房公积金运行管理秩序和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管理堵漏洞,健全机制防风险。一是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结合《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指引》和省纪委网站公布的公积金领域违法案件,积极开展履职教育和抓警示找差距活动,践行“有违规提取,发现不了是失职;发现了,不查处是渎职”工作理念,把防范违规提取工作纳入对十县市管理部的业务考核内容,与绩效考核挂钩。2022年组织3期业务人员专题培训,授予楚雄管理部的两位业绩突出的职工“提取审核业务能手”称号,建立问责制度,清退一名违规办理提取业务的银行派驻人员。二是完善提取管理制度。在受理和审核岗位增加指纹录入设备,上收缴存人账户修改权限,规范提取业务录入要素和要件存档要求。三是建立系统防控功能。在业务系统中设置“存在相同地址”参数预警提示功能,防范“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提取。三是建立常态化内审稽核机制。印发《楚雄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建立常态化内审稽核机制的通知》,建立前台受理审批、后台重点复核、内审部门稽核“三道防线”,实行管理部按旬交叉检查、业务科室按月抽查、稽核科按年专项稽核,并将检查、稽核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

二、持续整治,精准发力,依法依规查处违规提取行为。一是持续常态整治,遏制违规提取乱象。2020年至2022年,先后采取为期三个月的治理违规提取百日行动、租房提取集中会审行动、异地购二手房“实地核查”行动以及打击中介机构违规代办虚假购房交易收取费用专项行动,发现并追回虚假租房提取101笔95.56万元,先后深入开远市、嵩明县等地实地核查疑似骗提行为,查实8起一两个月内“多人频繁买卖同一住房”的“真材料真交易假购房”行为,将1个违规中介列入“黑名单”公示,五年内公司法人和涉事人员不得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的惩戒。二是改进提取政策,优化提取审核流程,放管结合。针对“真材料假交易”的骗提行为的特征,出台了《关于加强异地二手房提取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明确“缴存职工在非工作地、非缴存地、非直系亲属工作地和生活地购买二手房的,在取得房屋产权证12个月后方可提取”,适时补充完善老旧小区二手房交易、老旧工矿小区二手房价格认定等政策,规范业务办理口径。改进提取流程,在提取申办环节推行“提取材料真实性承诺”。提取业务实行“放管结合、分类处置”。对本地新房交易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提取业务;州内购买二手房交易的,先办提取后实地核查;购买州外二手房的,提请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核查后再办理。三是实施失信行为惩戒,形成制度威慑。制定《楚雄州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惩戒管理办法(试行)》等机制,将单位或个人骗提住房公积金列为失信行为的重点。认定为一般失信行为的进行信用提醒和诚信约谈;认定为严重失信行为的,除交回骗提资金外,5年内暂停受理其提取申请,并将失信信息上报征信机构,同时列为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将其失信行为通报至所在单位纪检部门。近年来,通过说服教育方式,缴存职工撤回提取申请56笔,金额189万元,将2名缴存职工、1个中介机构列入“黑名单”管理,约谈提醒涉事职工20余名,全力维护了公积金运行管理秩序和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三、加强部门协作,建立长效机制,高效联动抓整治。一是建立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建立同住建、公安、税务、民政、不动产等部门定期会商制度、信息互通线下共享机制,对身份户籍、房产交易等材料真伪和购房行为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查。与楚雄市公安局联合行动对中介机构采取“真材料真交易假购房”骗提住房公积金专项整治,有力打击了1个不法中介组织、2名职工骗提违法行为。同时加强与纪检部门的汇报,追缴骗提资金工作得到纪检部门的大力支持,做到了骗提资金“应退全退”。二是建立报告制度,常态化预警防控。健全科室与管理部上下联动机制,职能科室根据上报的案例信息及时分析骗提行为的具体手段和特征,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建议,总结完善审查措施和核查重点。根据骗提动向,适时向县级管理部发出《工作提醒》3次,要求管理部“举一反三”做好防范工作。三是开展跨地协查。积极运用“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平台”开展跨地协查,加强与各地公积金中心的互联互通,审核购房行为真实性,跨地联动防范和打击骗提公积金行为。向昆明、大理、哈尔滨、重庆等地发出异地购房信息核查126笔,查获4笔虚假购房。同时,积极受理西藏、新疆、广东、玉溪等省内外中心协查信息54笔,为对方协助查实3笔虚假购房。

四、加强宣传,引导缴存职工依法合规提取公积金。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将每年6月作为全州住房公积金宣传月,在全州业务大厅和36个银行合作营业网点醒目位置张贴防骗提宣传海报2000张,向广大缴存职工发送防骗短信30余万条。积极开展“送政策送服务上门”活动,两年来到重点企业、重点单位开展政策宣讲2500人/次、业务培训1000人/次,编发《住房公积金政策选编》3000余份,利用微信公众号推送公积金知识12讲,营造依法管理、依法合规提取的良好氛围。二是以反面典型教育警示。在门户网站上转载全国公积金系统公开查处骗提案例,对查实骗提行为,但拒不退还的职工,向所在单位纪检部门反馈进行追缴,达到了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作用。2021年,通过对烟草系统4名干部违规提取公积金行为的专项治理,全州烟草系统纪委还以此为鉴开展全员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