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云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建筑设计中突出云南地域特色的指导意见》
2017年5月,云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出台了《云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建筑设计中突出云南地域特色的指导意见》(云规委办〔2017〕10号),现将文件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要求要加强对城市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规划和管控,留住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2016年《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发〔2016〕18号)指出要着力塑造云南特色城市风貌,深入挖掘云南特色地域性、历史性、民族性建筑特质。2016年云南省城市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推进会强调要把塑造城市特色风貌融入城市设计。为贯彻落实上述会议文件精神,切实推动云南省各地区在建筑设计中突出云南地域特色的工作,特出台本指导意见。
二、主要内容
(一)阐述了在建筑设计中突出云南地域特色对于传承和发掘云南优秀民族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提升城乡综合建设水平及内涵,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加快云南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所具有的重要意义。
(二)明确指出了城市设计工作是落实城市规划、指导建筑设计、塑造城市特色风貌的有效手段,要求各地要积极支持建筑设计单位参与城市设计工作。
(三)要求各地区有序推进建筑设计地域特色指导体系的建立,并提出在建筑设计中突出云南地域特色相关工作的主要方面及工作重点。
(四)提出了加强特色建筑设计管理的一些具体方法、路径。例如在建筑方案及初步设计阶段的技术审查把关、优化和改进建筑设计招标工作、加强人才培养、建立后评估机制等。
(五)为便于云南省地域特色建筑设计和管理工作的开展,本次编制了《云南省各地区传统建筑地域特色概览》、《云南省建筑地域特色审查要点》作为文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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