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4月21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云办发〔2017〕2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围绕云南省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着眼改革创新,提出了具体措施,是指导新时期云南省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便于云南省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更好理解《实施方案》相关内容,切实抓好落实,现就《实施方案》解读说明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2015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37号),首次在国家层面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作了顶层设计。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部署及省委、省政府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时会同省委编办、省法制办在学习借鉴兄弟省、区、市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在省内调研、专家研讨、征求意见等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形成并上报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代拟稿)》。经省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及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审定通过正式印发执行。《实施方案》明确我省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职责、主管部门以及改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保障措施,从扭转多龙治水、多头管理局面的角度,着力解决城市管理体制的深层次矛盾,理清管理职能,强化工作责任,消除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短板,进一步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4个部分,主要内容为:
(一)关于总体要求。为了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有必要明确总体要求和原则。一是明确了以城市管理现代化为导向,以理顺体制机制为途径,将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作为推进城市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实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二是明确了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
(二)关于工作目标。为了确保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取得明显实效,有必要明确总体目标。一是整合归并省级执法队伍,推进省政府城市管理领域机构改革;州(市)、县(市、区)政府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二是实现州(市)、县(市、区)政府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三是城市管理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完善,执法体制基本理顺,机构和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保障机制初步完善。服务便民高效,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关于重点任务。为了确保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实施方案》共明确了6项28条重点任务及职责分工:一是理顺管理体制;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三是提高执法水平;四是完善城市管理;五是创新治理方式;六是完善保障机制。
(四)关于工作要求。为了确保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有效推进,《实施方案》提出四项具体要求:一是强化领导,稳步推进;二是严肃纪律,顺利交接;三是加强指导,强化督查;四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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