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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云南省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16-12-15     点击数:    

为扎实抓好建筑行业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深入落实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结合全省建筑施工行业实际,完成了《云南省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考核办法》)。为更好地理解该文件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就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内容特点和落实措施等说明如下。

一、《考核办法》起草背景

按照省安委会要求,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每年需与州(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重点建筑施工企业签订建筑行业年度目标安全生产责任书,这也是省安委会每年考核我厅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重要内容,但由于各种原因,我厅未对签订的目标责任进行考评。为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健全完善“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考评体系,需制定《考核办法》,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规范化、制度化,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向好发展

二、《考核办法》起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云政发〔2011〕229号)和《云南省安全生产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订。《考核办法》未突破上位法限定,只对考核内容、程序、方法、等次评定和结果运用进行了规范。

三、《考核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考核办法》共分为14条,对考核主体、适用范围、考核内容、考核程序方法、等次评定和考核结果运用进行了明确。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注重工作衔接。《考核办法》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云政发〔2011〕229号)和《云南省安全生产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要求进行编写,与省安全生产安全委员考核的主要内容、模式和记分方法紧密衔接。二是突出指标控制。《考核办法》对发生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实行一票否决,突出了发生一般责任事故的扣分权重,突出了安全生产责任年度目标考核的导向性。三是灵活运用结果。在第十三条中,明确了州(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的企业,在评优、评先、市场准入等方面可依法出台奖励办法,对考核为优秀的单位,被考核单位宜给予有关人员奖励,增强了各级对考评结果运用的灵活性。

四、落实措施

《考核办法》出台后,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按照要求,开展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对住建部门的考核结果,将通报至当地,对企业的考核结果将纳入安全生产诚信记录,向社会公布,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