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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作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时间:2024-09-03     点击数: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云南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云政发〔2024〕1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48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推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部门协同联动、集成高效办理,实现线下“只进一门”、线上“一网通办”。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云南省数据局共同研究制定《云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工作方案》 。  

二、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主要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建房规2020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务规范的通知》(建房规2019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建房办〔201545号)和云南省各州(市)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文件规定。

三、事项名称及服务对象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简称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服务对象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四、公积金贷款购房关联事项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主要关联贷款购房人的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个人身份信息核验、婚姻信息核验、征信信息查询、贷款审批、借款合同面签、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不动产抵押登记等信息内容。

    五、工作目标

2024年12月底前,利用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一站式”办理,实现线下高效办成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

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数据直达系统,建设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联办系统,建立统一业务技术标准、规范业务办理模式,打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民政、自然资源、法院、税务、人行等部门业务系统,建立全省公积金贷款购房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系统接口调用、线上联办机制,除借款合同面签线下现场办理外,有效运用PC端、移动端、自助端和政务服务大厅提供线上线下综合服务,推动公积金贷款购房更加好办易办。确定昆明市、玉溪市、保山市、普洱市为全省公积金贷款购房试点城市,先行探索、创新示范。

六、办理部门、途径、时限

牵头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联办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民政、自然资源、法院、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和各地住房公积金受委托商业银行

线下窗口受理:各地政务服务大厅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线上网络受理:云南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

法定审批时限:62个工作日

承诺审批时限:14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3.结婚证

4.离婚证

5.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

6.购房合同

7.收入依据

8.首付款发票/收据

9.借款人还款账户

10.售房人收款账户

11.征信报告

12.房产交易增值税发票

13.不动产权证书

14.不动产抵押合同和主债权合同


    八、办理流程

云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业务流程图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