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市品质提升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增强城市安全韧性,促进形成区域与城乡协调发展新格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十四五”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为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好相关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规划》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根据《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0〕17号)等文件精神,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云南省“十四五”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起步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科学编制并有效实施“十四五”全省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对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基础保障作用和重大现实意义。
规划适用范围为全省129个县(市、区)建成区。
二、目标任务
“十四五”时期,以建设高质量市政基础设施体系为目标,以整体优化、协同融合为导向,从增量建设为主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与增量结构调整并重。统筹系统与局部、存量与增量、建设与管理、灰色与绿色、传统与新型市政基础设施协调发展,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推动区域重大市政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都市圈市政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加快县城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完善社区配套市政基础设施,打通城市建设管理“最后一公里”,保障居民享有完善的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服务体系。
“十四五”时期,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发展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对标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围绕市政基础设施的体系化、品质化、绿色化、智慧化和制度化发展,研究推出一批重大行动和改革举措,打造宜居城市、绿色城市、韧性城市、智能城市,建设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好家园。
到2025年,城市市政建设方式和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水平、运行效率和防风险能力显著提升,“城市病”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三、主要内容
重点从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区域市政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县城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完善生态市政基础设施、对接“新基建”发展“新城建”等5个方面,涵盖城市交通系统、海绵城市建设系统、城市能源系统、城市环卫系统、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等5个子系统,以及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城市老旧小区配套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等2个综合领域,提出了云南省“十四五”时期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大行动和重大举措,以指导各州(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健康有序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建立普查建档和评估制度、完善资金投入和用地保障、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及应用、强化监督监管加强监测评估,为规划的落地实施提供保证。
五、环境影响评价
主要从规划项目选址风险、建设期风险和运营期风险等方面对规划环境影响进行了分析评价,并提出了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最终认为本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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