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十四五”乡村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颁布实施,对于推进全省乡村建设,规范农房建设,完善乡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为便于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就《规划》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省人民政府2021年2月印发的《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云政办发〔2020〕65号,以下简称《纲要》),在充分衔接《云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云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云南省“十四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十四五”赤水河流域(云南段)保护治理和高质量发展规划》《云南省“十四五”兴边富民工程规划》《云南省“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云南省“十四五”区域协调发展规划》和《云南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等省级相关规划,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等省级有关部门共同起草编制了《云南省“十四五”乡村建设规划》。
二、主要内容
《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期间我省乡村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分为3个部分11章共计24节,具体为:第一部分总体要求(第1、2章,共两章)。主要包括在认真总结“十三五”期间乡村建设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基础上,提出“十四五”云南省乡村建设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第二部分重点任务(第3—9章,共七章)。按照省级相关部门工作职责,以《纲要》为统领,提出实施“百千万”示范工程、村庄规划管理、提升农房建设质量、乡村特色风貌管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乡村治理等7项重点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内容。第三部分分类分区域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第10、11章,共两章)。提出了以城郊融合型、集聚提升型、特色保护型、搬迁撤并型和兴边固边型等五种类型划分村庄,分类推进乡村建设,以洱海、大滇西环线、古茶山、农产品产区、主要交通沿线等为重点区域,分区域实施乡村建设。同时,提出了组织领导、凝聚各方力量、用地、金融、技术、人力、法治、落实责任和考核评估等九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三、总体目标
《规划》共设置7大类19个指标,涵盖村庄规划管理、农房建设、乡村风貌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和乡村基层治理等乡村建设。同时明确,到2025年,全省乡村建设取得明显突破,着力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道路通达、公共设施配套、消防基础设施配置、绿化美化、建筑风貌特色化、村庄环境管理水平。基本实现县县通高速路、自然村通硬化路率稳步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升,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村容村貌更加整洁,生态环境更加优良,乡村特色更加鲜明,山水田林自然风貌得到保护,历史文化得到弘扬,建筑特色得到彰显,坝区更具田园风光,山区更具山村风貌。能够探索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建设示范和经验,最终实现乡村建设和中国最美丽省份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 “十四五”乡村建设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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