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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作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     时间:2022-03-17     点击数: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221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营造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氛围,推动《实施意见》落地见效,现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2021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37号,以下简称《通知》),从总体要求、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发展、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创新工作方法、加强组织实施等5个方面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省、区、市确定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二、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起草了《实施意见》,征求16个州(市)和31个省级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做了修改完善,及时报请省政府审定,建议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20223月上旬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4个部分19条。

(一)2个阶段工作目标。主要是:第一阶段,到2025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第二阶段,到2035年,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

(二)8项重点任务。主要是:促进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建设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提高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水平、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大力推进绿色生活。

(三)5项工作方法主要是:加强城乡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开展城市体检评估、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升城市智慧化水平、推动共建共治共享。

4项保障措施主要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支撑保障体系、加大培训宣传力度。

四、主要特点

《实施意见》既坚持全面系统贯彻落实上位文件要求,又因地制宜,结合实际体现云南特色,研究提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的云南方案,在3个方面着重突出云南特点。一是起草过程严格对标《通知》等中央文件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云南实际,围绕省委、省政府开展“湖泊革命”、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补短板行动等安排部署,与《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紧密衔接,科学谋划我省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二是坚持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四位一体的工作思路,优化城市布局,推动新型城镇化,开展城市体检评估,加快建设“城市大脑”,统筹推进我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三是强化工作机制,切实把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落实到具体行动中,以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利用、美丽乡村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等行动为抓手和载体,强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主战场放在城乡建设一线,认真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