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方案
为全面做好《云南省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政策解读,促进全省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工作,圆满完成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解读重点
(一)出台背景。省委、省政府作出“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的决策部署,提出加快全域旅游发展,实现旅游转型升级,把云南打造成为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的要求,省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狠抓‘厕所革命’,让生活更文明更美好,确保‘五一’前全面消除A级以上旅游景区旱厕,年内实现重点旅游城市A级厕所全覆盖,全面消除所有城镇建成区旱厕,实施学校卫生厕所标准化建设,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的目标任务,有效解决过去存在的找厕所难、如厕难、排队等候时间长、厕所管理服务脏乱差等影响云南旅游形象的问题,助推云南全域旅游发展和最美丽省份建设。
(二)重大意义。“厕所革命”是指对发展中国家的厕所进行改造的一项举措,最早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提出,厕所是衡量文明的重要标志,改善厕所卫生状况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健康和环境状况。一是事关民生福祉。城乡公厕、旅游厕所建设和农村户厕改造与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密不可分,直接决定着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既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要求,也是提升城乡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和农村人居环境的迫切需要,体现出党和政府对公众的细微体贴和人文关怀。厕所虽小,却连着民心,事关民生福祉,各级各部门必须全力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二是事关文明程度。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水平都代表着一座城市对外宣传的“窗口”和形象,它是城市发展中不可缺少的公共产品,也是衡量一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和文明程度的重要内容,不仅是人们日常生活必备的设施,还是一个地方文明程度的标志,是生活水平、生活质量和城乡居民文明素养的标志,事关城市、乡村的文明程度。三是事关旅游发展。云南作为旅游大省,旅游厕所是游客出行必备的生活设施,是旅游公共服务水平高低的直接体现,更是反映旅游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打造云南全域旅游发展和“一部手机游云南”,下决心整治旅游不文明的各种顽疾陋习,就必须从旅游厕所建设管理这些小事抓起,这是提升旅游业品质的务实之举。四是事关人居环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厕所问题不是小事情,是城乡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不但景区、城市要抓,农村也要抓,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具体工作来推进,努力补齐这块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他多次强调,随着农业现代化步伐加快,新农村建设也要不断推进,要来个“厕所革命”,让农村群众用上卫生的厕所。
(三)现有成果。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不懈推进厕所革命,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的指示精神,2018年7月6日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云政发〔2018〕33号),确立“城乡公厕抓提升,旅游厕所抓精品,农村户厕抓普及,单位厕所抓细节”的思路,全省“厕所革命”加快推进。截至2018年底,全省累计建成并投入运行城市公厕8908座,其中一类公厕(含非景区景点旅游经营单位、旅游村及旅游类、特色小镇旅游公厕)1656座,二类公厕5254座,二类以下公厕1998座,主要旅游城市、游客聚集区、旅游景区景点、旅游交通沿线、铁路客运站内A级旅游厕所全覆盖,实现了由数量向质量提升的重大转变。同时,结合“一部手机游云南”,积极推进“城市公厕APP”云平台建设,全省共完成23008座公共厕所信息打点上线工作,其中旅游厕所3166座,城乡公厕19913座,实现城市公厕、旅游厕所电子地图、位置查询、开放时间、厕位数量、意见反馈等信息内容手机实时便捷查询和动态管理,方便群众和游客在最短时间内找到最近的公厕,有效解决了长期存在的找厕所难、如厕难、排队等候时间长、厕所管理服务脏乱差等影响云南旅游形象的问题,广大人民群众和各地游客均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不懈推进“厕所革命”,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短板”的指示精神,在巩固2015—2018年全省城乡公厕、旅游厕所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努力将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9〕23号),结合我省实际,围绕加快推进《云南省“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云政发〔2018〕33号)实施进程,圆满完成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狠抓“厕所革命”系列目标任务的主线,按照陈豪书记、阮成发省长、张国华副省长的指示要求,明确了城镇公厕、旅游厕所建设改造及旱厕消除、重点旅游城市A级旅游厕所全覆盖、推进学校卫生厕所标准化建设、实施行政村卫生厕所和农村户厕建设改造等五个方面重点目标任务,并以附表的方式,制定了省级相关部门、各州(市)具体任务分解。
(一)全部消除城镇建成区公共旱厕。2019年消除城市(县城)建成区内市政直管旱厕60座、社会公厕对外开放旱厕310座,消除乡镇政府所在地公厕中旱厕2950座,实现城镇建成区无公共旱厕的目标,同步改造提升乡镇镇区通槽式简易水冲厕所,新建城市公厕610座(旅游厕所79座)、改建391座(旅游厕所202座);2020年新建城市公厕630座(旅游厕所79座)、改建409座(旅游厕所202座),巩固提升城镇旱厕消除成果,实现由数量向质量的提升转变;在城市新区、大型综合开发、商住小区等项目规划建设中,按500—800米范围1座标准同步规划建设二类以上公厕。
(二)全面消除A级以上景区旱厕。全面消除230个A级旅游景区内117座旱厕,实现旅游景区无旱厕的目标;2019—2020年在全省主要旅游城市(城镇)、游客聚集公共区域、主要乡村旅游点、省级特色小镇、旅游小镇、旅游景区(点)、旅游度假区、旅游综合体、旅游交通沿线、精品自驾旅游线路沿线、加油(加气、充电)站(点)、铁路客运站内新建、改建A级以上旅游厕所1100座以上,积极推进旅游景区智慧厕所建设。
(三)实现重点旅游城市A级旅游厕所全覆盖。全省61个重点旅游城市建成区内所有公厕,昆明市按照6座/平方公里、其他重点旅游市按照4座/平方公里标准要求,2019年新建A级旅游厕所142座(新建城市公厕改造提升)、改建112座(已有城市公厕改造提升),实现重点旅游城市A级旅游厕所全覆盖;2020年新建、提升改造公厕均按A级旅游厕所标准执行。
(四)推进学校卫生厕所标准化建设。2019年消除乡镇以上政府所在地1193所学校1823座旱厕,推进中小学校、幼儿园厕所标准化建设,加强通槽式水冲厕所的维护管理;2020年消除全省农村6933所学校7120座旱厕,实现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无旱厕的目标。
(五)实施村委会卫生厕所和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按照中央农办等8部委印发的《关于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农社发〔2018〕2号),2019—2020年,村委会所在地公厕分别改造提升4226座、3207座,实现村委会、县乡公路沿线村庄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200万座以上。
三、需要重点解读的问题
(一)关于目标任务设定的问题。《实施方案》是扎实推进《云南省“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云政发〔2018〕33号)的重要措施,城镇公厕、旅游厕所、行政村公厕、农村户厕新建、改建目标任务设定与《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基本一致,到2020年实现昆明市主城区达到省会城市领先水平即7座/平方公里(人口密集区4座/万人),其它城市达到4座/平方公里(人口密集区4座/万人),61个重点旅游城市和人口密度大的城市应达5座/平方公里,繁华地段500—800米内有1座公厕;乡镇镇区达到2座以上、村委会达到1座以上实现全覆盖。
(二)关于旱厕消除目标任务设定的问题。组织省级牵头部门、各州(市)人民政府进行了认真排查,根据各地申报明确消除城市(县城)建成区内市政直管旱厕60座、社会公厕对外开放旱厕310座,消除乡镇政府所在地公厕中旱厕2950座,实现城镇建成区无公共旱厕的目标,同步改造提升乡镇镇区通槽式简易水冲厕所;全面消除230个A级旅游景区内117座旱厕,实现旅游景区无旱厕的目标。
(三)关于重点旅游城市A级旅游厕所全覆盖任务设置的问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组织各州(市)依据国家《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8973—2016)标准,对61个重点旅游城市建成区内现有公厕进行排查认定,联合督促指导,组织检查验收。按照省会城市5—7座/平方公里,昆明市取中间值6座/平方公里,其他重点旅游市3—5座/平方公里取中间值4座/平方公里,对未达到A级旅游厕所标准的梳理核实申报,2019年全省61个重点旅游城市需新建A级旅游厕所142座、改建112座,实现重点旅游城市A级旅游厕所全覆盖;并明确2020年新建、提升改造公厕均按A级旅游厕所标准执行。
(四)关于“厕所革命”资金筹措及补助的问题。省财政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云政发〔2018〕33号)确定的支持政策,按照城市公厕新建10万元/座、改扩建4万元/座标准以奖代补。由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实施的旅游景区、景点旅游公厕新建和改建,省级从中央补助旅游发展基金和省文化和旅游厅2018—2020年中期财政项目规划批复资金等资金中统筹安排,按照新建30万元/座、改扩建20万元/座标准进行补助。全省乡镇镇区旱厕改扩建参照城市公厕改扩建补助标准,按照4万元/座给予补助,由省财政给予安排;村委会所在地公厕提升改造按照10万元/座的标准由省财政给予补助;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按照400元/座的标准由省财政给予补助。乡镇镇区旱厕、村委会所在地公厕及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坚持分类示范、自愿申报、先建后验、以奖代补原则有序推进。省级将统筹整合资金按一定标准对学校厕所建设予以奖补,补助标准另行制定。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结合实际安排资金,统筹用好厕所建设有关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依法依规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投入,推动建立市场化管护长效机制。
(五)关于“厕所革命”工作责任分工的问题。一是县、市、区人民政府负实施主体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厕所革命”负实施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责任分工,结合目标任务科学制定落实方案,加大政府投入比重,拓宽投融资渠道,强化工作措施,完善管养维护机制,确保城镇乡村公厕、农村户厕改造到位,旱厕消除彻底,不留盲区和死角。二是州、市人民政府负组织推动责任。各州、市人民政府要按照省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建立工作机制,推进和督促指导县、市、区“厕所革命”建设、改造工作,确保扎实有序推进;要制定务实管用的举措,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强化上下联动、细化目标任务,定期分析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省直部门负督促指导责任。省“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等日常工作;省直有关部门发挥行业主管优势,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制定细化建设标准,加强技术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城镇公厕建设管理、城镇旱厕消除、重点旅游城市A级旅游厕所提升改造;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旅游景区景点、旅游交通沿线等厕所新建改建、A级以上旅游景区旱厕消除、重点旅游城市A级旅游厕所提升改造;省交通运输厅负责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服务区等厕所建设改造;省商务厅负责城镇建成区、公路沿线加油站(点)厕所建设改造;省教育厅负责学校旱厕消除和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改造,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厕所标准化建设;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农村地区公厕建设改造和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农村医疗机构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改造;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铁路站点厕所建设改造;省财政厅负责筹措“厕所革命”建设、改造资金。
四、解读形式
采取在省级报刊、网络全文发布《实施方案》与撰稿解读相结合的形式。
五、公开平台
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云南网等平台上进行权威发布。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