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9〕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积极推进云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现就《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保障城市健康运行的任务日益繁重,加强和改善城市管理的需求日益迫切,城市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
一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办发﹝2017﹞22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云南省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提升城市管理水平,需要改进城市治理模式,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二是根据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部署精神,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的需要。
三是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还存在体制不顺、职责边界不清、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方式简单、服务意识不强、执法行为粗放等突出问题,社会各界反映较为强烈,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市健康发展和新型城镇化的顺利推进,影响到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的进一步提升,为进一步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及时出台《指导意见》十分必要。
二、文件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由总体要求;找准问题,精补短板;聚焦精细化,引领城市管理发展方向;切实加强组织实施共4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问题和需求导向,强化精细化管理,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2.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问题与需求导向,共建共治共享理念,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原则。
3.总体目标。力争经过3至5年的努力,各州、市、县、区实现城市管理标准体系基本完善,执法体制机制基本理顺,城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保障机制初步完善,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升,市容环境整洁清新,城市运行规范有序,违法建设得到遏制,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大幅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找准问题,精补短板
4.完善城管协同共治机制。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协调配合机制,明确权力和责任清单,规定协调配合工作程序,建立追责问责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效能;
5.加强城乡市容环境整治。以疏堵结合的方法,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推动市容市貌管理的规范化、长效化;
6.补齐市政公用设施短板。依据城市规划和国家技术规范,加强城市道路、桥梁、排水设施、市政消防水源的建设和维护,确保车行道、人行道、市政消火栓及其附属设施完好;
7.规范公共空间秩序管理。加强城市规划区道路、公园、广场、公共停车场、公共交通换乘站等公共场所管理,依法严惩违规占用公共空间的建设行为;
8.加大违法建设治理力度。规范“两违”(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查处程序及建立“两违”查处长效机制;
9.加强城市垃圾综合治理。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为目标,坚持条块结合,落实责任分工,深入推进城市垃圾综合治理;
10.持续开展交通综合整治。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和智能化交通指挥系统,综合治理非法占道停车,加强静态停车秩序管理;
11.推进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坚持政府指导、街道主导、社区组织、物业服务、居民自治原则,发挥居民自治和社会共治作用,提高小区居民的幸福感。
(三)聚焦精细化,引领城市管理发展方向
12.加快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依据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规范和国家标准,建设和运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
13.构建城市网格管理体系。建立城市网格化管理模式,发挥网格化管理机构在城市管理中的协调指挥、监督考核作用,提高网格化管理效能,推动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全覆盖;
14.加强基层自治管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作用,建立健全城市管理考核问题导向和服务管理机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15.建立公众参与网格化管理机制。畅通公众有序参与城市治理渠道,引导社会组织、公民、法人参与城市治理,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治理模式;
16.制定城市精细化管理考评标准体系。建立执法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评议制度,制定考评标准,努力提高全省城管执法与服务水平;
17.探索联合执法模式。探索建立城市管理、公安交警、交通运政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模式;
18.加大法治保障力度。制定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为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提供法律依据;
19.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参照全国万分之三的平均水平进行配置,部分人口密集区域、重点城市及具备条件的地方可适当加大执法人员配备比例。全面推广城管执法“721”工作法,提高基层城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与执法水平。
(四)切实加强组织实施
20.明确工作责任。明确了各州、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负总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21.加强经费保障。明确了加大州、市、县、区投入支持力度,保障基层城管执法队伍办公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装备等配备,改善城管执法人员待遇,足额保障城管执法及城市精细化管理必需经费;
22.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媒体,提升舆论引导水平,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营造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社会氛围;
23.强化工作落实。明确了各州、市、县、区政府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谋划,亲自抓落实,积极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三、文件主要特点
《指导意见》是在分析云南省城市管理现状基础上,按照问题和需求导向,以提高云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为目标而拟定,主要特点如下: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关于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要求。文件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及云南省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目标,着力理顺城市管理机制,明确城市管理内容,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目标,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二是明确了加强城市管理队伍建设。从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配备比例、法治保障、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强保障力度,从推行“721”工作法、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方面树立城市管理执法以人民为中心,以服务为主体的要求,并着力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水平。
三是明确了城市管理协调及城市管理、公安交警、交通运政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通过建立和完善协调配合机制,明确权力和责任清单,规定协调配合工作程序,建立追责问责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效能。
四是明确了以信息化引领城市管理工作,把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主要承载的工作内容作了要求,在数字化平台的具体运用上作出方向性引导。
五是明确了公众参与及社区自治管理。充分发挥社区、街道办事处等作用,保障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权利,积极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理念。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