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云南省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年)》
一、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4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16〕251号),按照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和《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制定打好深度贫困地区“十大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针对我省27个深度贫困县(含“三区三州”中的怒江州、迪庆州7个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重、难度大的实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残联共同研究制定了《云南省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云建村〔2018〕260号),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
二、出台方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打好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攻坚战,是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41号)要求的具体举措,结合我省实际,编制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攻坚战实施方案,对于开展全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关系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事关全省脱贫攻坚大局。
三、主要内容
《三年行动方案》由四部分构成: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保障措施、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41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16〕251号)及省委、省政府要求,针对全省27个深度贫困县(含国家确定的“三区三州”中的怒江州、迪庆州7个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重、难度大等实际,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力度,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坚决打赢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全省27个深度贫困县(含“三区三州”中的怒江、迪庆州7个县)2018-2020年完成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36.6万户。其中,2018年完成17万户改造任务,2019年完成剩余19.6万户改造任务,2020年完成因4类重点对象动态调整新增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一是根据深度贫困地区4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实际,确保在2019年全部指标任务下达支持27个深度贫困县;二是加大政策和技术的指导培训力度;三是多措并举加大对“三区三州”中怒江州、迪庆州的帮扶支持;四是督促州市住建部门指导各县结合实际制定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年度实施计划,按期完成存量危房改造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是严格控制建房成本;二是切实抓好质量和建材安全;三是指导深度贫困县统筹解决好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四是进一步压实各级责任;五是加强督查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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