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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行动计划》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18-10-30     点击数:    

 

解读《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行动计划》

 

一、起草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并且在考察我省时要求云南要“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东南亚南亚辐射中心,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

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大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力度,特别是省第十次党代会以来,省委、省政府对推进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作出了一系列安排部署。在2018年召开的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陈豪书记提出,“坚持生态美、环境美、城市美、乡村美、山水美,把云南建成中国最美丽省份”。对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围绕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要求,广泛借鉴浙江、福建、海南等省实施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方面的经验做法,制定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二、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配套措施等3个方面的内容。

(一)总体要求

《行动计划》总体要求包含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等三块内容,其中,指导思想明确:要围绕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实施城乡规划提升、城市品质提升、城市污染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厕所革命、城乡特色风貌提升、健康生活目的地建设等七项行动,着力打造发展充满活力、环境美丽宜居、人文富有特色、城乡融合发展、社会和谐文明的现代新型城乡。基本原则概括为:规划先行、示范引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城乡统筹、彰显特色,建管并重、发挥效益。主要目标分为定性目标和定量目标两个方面,总体上高于全国多数省区市提出的相关目标水平。

(二)重点任务

《行动计划》提出要实施七项行动,并进行了责任分工。

一是城乡规划提升行动。要持续推进“多规合一”,全面开展城市形象设计及管理,加快提升乡村规划水平。

二是城市品质提升行动。要积极开展“城市双修”,着力推动园林城市建设,大力推进美丽县城建设,统筹推进城市面貌更新,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三是城市污染整治行动。要全面推进城市垃圾清理,集中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

四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着力提升村容村貌,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并且明确提出要全面开展农村“卫生大革命”,创建卫生村庄;要抓实农村人居环境“里子面子”,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

五是城乡厕所革命行动。提升城乡厕所质量,建设旅游精品厕所,推进农村户厕普及。

六是城乡特色风貌提升行动。要加强历史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推进历史风貌特色空间环境整治,大力推进特色城镇创建。

七是健康生活目的地建设行动。要加快康养小镇建设步伐,大力推进生态小区建设,推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继续推进太阳能一体化技术研发及推广,建设美丽宜人自然环境。在此部分,结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处室工作实际和已经确定的相关责任目标,提出了相对具体的定量指标。

(三)配套措施

为了确保《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在此部分提出了4个方面的配套措施。

一是开展试点示范。通过试点示范,探索出一套实施《行动计划》的新路径、新模式和新机制,并为全省各地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开展评选命名。目的是通过评选命名,充分调动各地推进“中国最美丽省份”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先进、鞭策落后,互相学习、互相激励。

三是激发内生动力。主要是从省住建厅内部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加强协作联动,广泛调动全厅力量促进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各项工作早日取得成效。

四是积极争取广泛支持。要从多个角度、多种渠道争取获得更多支持,形成推进《行动计划》实施的叠加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