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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管理员     时间:2017-12-29     点击数:    


解读《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学技术计划


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2017年11月20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6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更好地理解《实施细则》相关内容,现就《实施细则》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和必要性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2009年12月22日印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多年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每年积极组织开展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但随着国家对科技项目的精细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天津、湖南、安徽、陕西、山东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制定实施本厅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为规范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加快云南省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建立,组织开展技术研发和科技示范工程,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第12次厅长办公会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6章42条,结构上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一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总则,主要明确了《实施细则》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二是项目申报,主要规定了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和国际科技合作四类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方式、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等要求。三是项目审批,主要明确了采用专家评审方式开展项目评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评审结果,下达年度项目计划文件,并进一步细化了专家评审、材料存档等要求。四是项目启动与中期管理,主要明确了项目启动后开展中期检查的主体、检查形式、检查内容、实施内容调整和问题处理等管理环节的要求。五是项目验收,主要规定了项目实施完成后的验收工作要求、验收时限、验收内容、验收方式及验收结果的处理等。六是附则,规定了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明确实施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