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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简报 第19期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李英旭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李英旭     时间:2017-08-01     点击数:    

 

 

楚雄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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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712

楚雄州召开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扩大)会议

元谋县开展彩钢瓦(石棉瓦)违建拆除整治工作

元谋县依法强制拆除永武高速元谋路口附近两处违法违章建筑

 

楚雄州召开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扩大)会议

201774日上午,州人民政府在楚雄召开了全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州委副书记、州长杨斌、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周兴国、州政府秘书长苏贤发、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38家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各县市县市长、分管副县市长和住建局长等,共计130余人参会。

会议由周兴国副州长主持,首先由楚雄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州住建局局长刘建云通报了全州近期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推进情况。其次是州人民政府周兴国副州长传达了全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通报了全省20175月份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推进情况、通报了《关于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推进情况的督查报告》(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督办情况第12期)。最后州委副书记、州长杨斌作了重要讲话。杨州长指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是跨越发展之策、全面小康之需、顺应民心之举。杨州长强调,要坚持目标导向,按照总体目标、五年目标、年度目标的要求,着力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功能承载、居住条件、特色风貌,全方位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杨州长要求,全州上下要按照统一部署,加大力度,以非常之力、行非常之举、尽非常之责,从严从实压实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推动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各项工作落实,坚决打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攻坚战,让彝州的山川更秀美、环境更优美、人民生活更和美。

(州住建局规划监察科      华)

 

元谋县开展彩钢瓦(石棉瓦)违建拆除整治工作

近年来,元谋县持续推进城市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城乡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但单位、小区和城乡自建房屋屋顶私自加层加盖彩钢瓦(石棉瓦)用于隔热、防水的现象比较突出。为进一步营造干净整洁、清新靓丽的城乡建筑屋面环境,全面提升屋面景观和城乡风貌,使全县整体环境形象更加规范美观,并彻底消除彩钢瓦(石棉瓦)建筑的安全隐患,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元谋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指挥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拟定了《元谋县城乡建筑屋面彩钢瓦(石棉瓦)整治提升引导方案》,扎实开展屋顶及院内彩钢瓦(石棉瓦)违法违规建筑拆除整治工作。

整治对象为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驻元单位、住宅小区及财政供养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和整治范围内的群众。整治范围含:元马镇东至看守所、飞机场葡萄园,西至凤凰山,南至红卫村、傈僳族第一村,北至能禹泰家湾村,(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涉及的范围除外);其他乡镇整治集镇规划区;全县涉及G5京昆高速元谋县境内段、108国道、元大路、元双路、土林景区道路、国防战备路、黄江公路两旁100米范围内。整治内容包括:一是对整治范围区域内群众私自加盖的屋顶彩钢瓦(石棉瓦)进行拆除;二是对确有屋顶隔热防漏需要的,采取自愿原则,按照元谋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指挥部规定的尺寸统一、材料统一、颜色统一三统一标准,在规定期限内可按照相关要求、标准进行改造;三是两违建筑(违法用地、违规建筑、少批多建)及不按标准改造的必须连同钢架一并拆除;四是在原有彩钢瓦(石棉瓦)屋面上喷漆更换颜色的不视为改造,必须拆除。

验收及奖励按照《元谋县城乡建筑屋面风貌提升改造设计标准》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改造的,每平方米奖励30元,改造户凭风貌提升改造验收卡到所在乡镇领取奖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国家公职人员(含离退休人员)不在奖励范围;在建房屋和发文后新建的房屋不在奖励范围;整治范围之外的区域不在奖励范围;两违建筑(违法用地、违规建筑、少批多建)不在奖励范围。

此次整治工作以乡镇为责任主体,按照改造方案严格把关,按照规定内容中的相关要求指导和引导群众对彩钢瓦进行拆除改造;在整治改造过程中,要坚持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山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元谋县人居办  阮诗雯)

元谋县依法强制拆除永武高速元谋路口附近两处违法违章

近日,元谋县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永武高速公路元谋路口附近、金汇双城西面两处违法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经过前期对违法违规事实进行摸底调查后,执法当天,由元谋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指挥部、县住建、城管、公安、交警大队、司法、卫生、国土、市管局、元马镇等相关部门及施工人员150余人组成的工作组到达现场,分为秩序维护组、警戒组对现场秩序进行维护及安全警戒,房屋拆除清理组进入现场,通知并组织违法违章建筑内的人员迅速撤离,协助将违法违章建筑内的财产物品搬离现场。在确认违法违章建筑内没有人员及财产物品后,工程机械组及拆违组对违法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医疗救护组在现场全程待命。此次行动共拆除两处违法违章建筑共计约1600平方米,有效震慑了违法违规用地及建设行为。              (元谋县人居办    杨 春)

 

 

抄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州委侯新华书记、州政府杨斌州长,州委政法委李明书记,州委组织部韩开柱部长,州委宣传部徐晓梅部长,州政府马闻副州长,州政府周兴国副州长,州政府徐东副州长,州政府苏贤发秘书长,州政府杨杰副秘书长,楚雄市委杨中华书记。

抄送:各县市党委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

楚雄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7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