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靓丽风景线 绽放富村新魅力
自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来,富村镇党委、政府以打造“看得见青山,望得见绿水,留得住乡愁”的魅力富村为工作目标,积极动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有力的举措,掀起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的新高潮。
一、凝聚共识,让决策部署深入人心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筑牢“关键少数”思想基础。省、市、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动员会召开后,富村镇党委、政府及时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并多次组织镇党政班子成员,各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部分企业、个体工商户代表召开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同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实行责任片区制度。二是制定行动方案,推动思想认识聚焦。制定下发《富村镇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知》和《富村镇提升城乡人居环境2017年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将集镇范围内的街道划分为 54个路段、河道划分为36 段河段,并实行包段监督管理责任制,由各监督责任单位安排人员,不定时对责任区范围内的街道、周边环境卫生进行动态巡查,推动全镇干部职工、个体工商户自觉参与到人居环境提升行动上来。三是强化宣传教育,根治群众思想“顽疾”。通过广播、微博、微信、宣传资料等载体,开设专栏、专题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深层次、不间断的做好宣传报道和解读阐释,从街头街巷到田间地头,从工厂车间到学校教室,广大干部群众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学习、深入领会行动精神,准确把握行动要义,最大限度激发群众参与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的积极性、主动性,凝聚起最广泛的信心和决心。
二、突出重点,剑指农村“脏乱差”
镇党委、政府将以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为契机,以加强基层设施和环卫设施建设为基础,以“四治三改一拆一增”行动、“七改三清”环境整治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为重点,结合集镇“四个一”建设思路,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部位的整治,着力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切实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承载功能、居住条件和特色风貌。一是加强集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水、电网、道路、通讯、文化休闲广场、生活垃圾处理等配套设施服务功能。按照“整治为主、拆建为辅、适度集中、突出特色”的原则,继续开展集镇、村庄整治,对影响村容形象的破旧房屋,进行拆除或改造刷新。二是认真抓好保洁人员、环卫设施、保障经费、工作制度“四个落实”,确保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全覆盖,年底前实现垃圾处理无害化、常态化。推行农村垃圾处理“3+3”模式,即以乡镇为责任主体、村(居)委会为实施主体、农户为参与主体,因地制宜采取“户收集、村清运、镇处理”和“户收集、村清运、村处理”2种垃圾处理模式。三是按照“连点成线、扩线成片”的要求,加大省道、重要县道及通村公路沿线村庄的环境整治力度,结合21个村(居)委会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危房改造等项目,对公路沿线所有村庄和可视范围内环境进行全面整治,确保残墙破屋拆除到位、旧房改造出新到位、垃圾杂物清理到位、干道沿线绿化到位。结合“森林富源”建设,以提高公路绿化率为主要抓手,着力将迤块线,大团线,新古线,绕镇公路,省道S204线、富江、富黄公路沿线打造成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截至目前,已完成5条58公里的公路绿化工作。四是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业废弃物循环化利用,在春秋两季,及时捡拾和收集回交废旧农膜,及时收集处理制种废弃物、农作物秸秆和尾菜等污染源,防止集镇垃圾、工业废水废渣入村,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三、集中整治,打响环境提升攻坚战
一是集中开展村庄院落环境整治,坚持“谁使用谁整治”的原则,全面落实环境整治、卫生保洁、房前屋后“三包”制度,动员农户经常性开展庭院卫生整治保洁,及时打扫室内外卫生,集中清运前庭后院垃圾,重点整治柴草乱放、粪便乱堆、垃圾乱弃、污水乱倒和乱搭乱建、乱贴标语等突出问题,做到居室整洁、院落干净、杂物堆放齐整、无卫生死角。同时,加大村组道路和居民点改造力度,改善出行环境和生活环境。二是集中开展集镇环境整治,坚持规划先行,全面整治集镇街道乱搭建、乱堆放、乱停放、乱占道、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设摊点、乱设广告招牌等突出问题。全面修缮粉刷道路沿线的围墙和建筑;疏通河道沟渠和上下水管道,清理淤泥杂物,清除垃圾污水;整治占道经营,完善市场设施,规范集贸市场秩序,落实全天候卫生清扫保洁制度。三是集中开展活动广场环境整治,规范活动广场秩序,开展活动广场内外环境整治和美化,做到无乱建、乱堆、乱放等现象。修缮改造活动广场围墙围栏,拆除违章建筑,清理暴露垃圾,完善活动广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确保内外道路进出便捷,各种引导标识醒目完善、设置规范,提升档次。截至目前,集镇投入后装压缩式垃圾车(8吨)1辆,车厢可卸式垃圾车3辆,配套车厢可卸式垃圾箱30个,保洁手推车40辆,保洁箱200只,用于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区清理垃圾1000余吨,拆除违章建筑1900余平方米,清理违章占用消防通道1000余米;农村共清理垃圾3000余吨。
四、健全机制,实现成效巩固制度化
完善健全行动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查缺补漏,使集镇“脏、乱、污、堵”现象和村庄环境卫生得到有效治理,垃圾“盲点”“死角”和墙面“牛皮癣”大部分清除,摆摊设点全面规范,主要街道交通堵塞现象得到有效治理,违法违规建筑按进度要求依法拆除,城乡绿化亮化水平明显提升,治脏治乱工作常态化、精细化、规范化,实现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提升。一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管理制度、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健全完善社区公约、村规民约,从制度上明确责任机制,规范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制定出台环境保护、公共设施、乡容村貌等规章制度及长效管理办法,促进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有序化。二是严格落实人居环境提升“两项责任制”。各单位、各村(居)委会在加强内部环境秩序日常管理的同时,安排巡查人员,每天对责任区范围内的路段和河道环境卫生情况进行动态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与对应环卫人员联系,由环卫人员负责清运整改。并将每周五定为“环境卫生清扫日”,组织干部职工对各自监督责任区范围内的路段、河道进行环境卫生大清扫、大整治,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和齐抓共管作用。三是建立健全考核评价监督问责机制,把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有关工作纳入各单位、各村(居)委会年终责任制综合考核,纳入工作纪律检查和重点督查范围,压实责任、强化问责,形成“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缝隙”的责任体系,由镇村建所会同相关单位制定考核验收标准,报富村镇党委、政府审定后执行。行动期间,由镇纪委牵头,对各单位、各村(居)委会工作推进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采取专项督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开展常态化督查,对工作中消极怠工、作风漂浮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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