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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简报 第11期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李英旭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李英旭     时间:2017-05-26     点击数:    

迪庆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

工作简报 

11

迪庆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18

 

迪庆州召开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业务

工作培训座谈会议

 

近日,迪庆州召开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业务工作培训座谈会议,各县(市)、开发区人居办副主任和月报工作负责人员,州级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9个牵头部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自2016年8月,我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各项工作开展以来,各责任部门相继启动,各县(市)、开发区和州级9家牵头单位的工作都有进展,也取得了一定成效,特别是今年春节后,大家克服困难,项目建设启动迅速,目前已呈热火朝天的势头。为及时掌握进展情况,省州要求各责任单位以书面形式上报进度情况,并开展多次督查,但是,从前阶段工作开展情况看,项目进展情况和上报反映的情况脱节,各县(市、区)和部分州级牵头单位不同程度存在人员不到位、工作滞后的现象,特别是县级月报表反映出基础摸底工作不扎实,家底不清,上报数据矛盾混乱,给全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的整体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会议强调,省、州高度重视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陈豪书记多次亲自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并在很多重要文件上亲自作批示,我州总体工作由齐建新州长亲自抓。为加快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步伐、为州庆活动做好重点建设项目、进一步推动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2017年,州委州政府将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纳入了目督管理考核范围,分别针对各县(市)、开发区和州级9个牵头部门,制定了考核方案和考核办法。

会议要求,州级各牵头单位和各县(市)、开发区务必高度重视,按照2017年计划,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安排专人做好此项工作。各县市区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各牵头单位牵头推进专项行动、乡(镇)级全力配合的推进格局。将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严明奖惩、强化问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人居办要充分发挥作用,扎实做好日常工作,避免上报工作与实际工作脱节,避免频繁调换月报工作人员,将责任落实到人。

会议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开辟专题或专栏,把镜头聚焦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创园工作和迎州庆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对好的做法、亮点要给予宣传推广,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曝光,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要注重建机制、抓长效。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这一重点工作,从中央到省都重点部署、重点推进,各级各部门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结合实际充分酝酿,进一步完善农村人居环境规划建设管理制度,确保工作机制能落实,能管长效。要多措并举、筹集资金。各县(市)、开发区和州级相关部门做好前期工作,加大项目申报质量和力度,积极向上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农村人居环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抄报:省人居办,州委办,州人大办,州政府办,州政协办,州纪委

      办。顾琨书记, 齐建新州长,王天喜书记,吕兵部长,杨凤喜

      副主任,杨正义副州长,和丽萍副主席。

抄送: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