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
工作简报
第10期
红河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
州人居办“三到位”迅速贯彻落实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
为深入贯彻落实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立足“三个到位”,确保会议精神有效落实。
一、传达贯彻到位。4月27日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后,州人居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于4月28日上午,召集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人员召开了专题会议,会议认真学习了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了州委姚国华书记重要讲话,特别是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重点研究和讨论,并就如何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作了全面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州人居办全体人员要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会议精神,真抓实干,继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努力实现2017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二、责任分解到位。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全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重点和时间节点,要求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要围绕“规划、绿化、亮化、便利化、整洁化、文明化”的目标,统筹谋划,长短结合,近期要集中整治脏、乱、差问题,重点抓好违法违规建筑拆除、增绿提质、清洁县城工作,做到立竿见影;中长期要着力在城乡规划和设计上下功夫,以个开蒙和弥勒、建水、河口、元阳等县市为重点,打造亮点,让广大群众和外地游客看到我州城乡环境的明显改善。按照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州人居办指定专人重新对2017年度全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进行梳理,制定任务清单分解表,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目标完成时限,确保全方位奋力推进全州人居工作持续向纵深发展。
三、组织保障到位。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指出,全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虽然效果初步显现,但依然存在氛围不够浓厚、认识不够到位、工作不够有力、重点特点亮点不够突出等问题,这些问题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全州提升人居工作的快速推进,必须及时解决。州人居办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并逐项研究、安排部署。同时,办公室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完善宣传工作机制和督促指导工作机制,加大全州人居工作宣传力度,不断扩大群众参与率,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开展提升人居工作的督导,为圆满完成2017年度各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奠定坚实基础。
送:云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姚国华、李 扬、盛高举、李石松、庞 俊、谭 萍、
李成武、李存贵、许 洋、鞠云昆、向从科;
州委办、州人大办、州政府办、州政协办、州纪委、州委
组织部、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州提升城乡人居环
境行动督导组。
发:各县市党委、政府,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各
成员单位;县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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