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
工作简报
第9期
红河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
关于个旧市、元阳县落实州督查组对县市
主城区人居环境提升督查反馈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按照红河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州人居办组成6个督查组在事先不与县市打招呼的情况下,通过实地检查、随机走访群众和召开反馈会相结合的方式,于4月24日至26日对13个县市开展主城区人居环境提升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个旧市、元阳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针对督查组反馈的问题清单,以问题为导向,立即采取行动,并将工作落实情况及时作了报告。现将两县市落实州督查组对县市主城区人居环境提升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作如下通报:
个旧市人居办于4月25日上午向州人居办上报了《红河州人居督导组2017年4月24日督查(暗访)整改方案》,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要求市级有关部门对照督导组反馈的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全面完成各项整改工作任务,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思想不松、标准不降、措施不断、效果不减”,始终保持良好的城乡面貌,切实为全市人民营造一个良好的人居环境的整治目标,并要求各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整治工作机制,形成长效机制,及时将问题逐项落实整改,并于4月28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人居办。同时,个旧市以五一节为契机,于4月27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迎五▪一城乡环境卫生大扫除万人行动的通知》,节日前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城乡环境卫生大扫除万人行动。
元阳县以党政两办文件于4月27日上午向州人居办上报了《元阳县关于州督查组对县城市主城区和县城人居环境提升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及时成立了城市主城区和县城人居环境提升综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责任清单。针对督查组反馈的意见,4月26日,县委、县政府及时召集住建、公安、水务、城投等部门、乡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州督查组反馈的11条意见,截止4月27日,元阳县已整改完成7条,目前正在整改4条。
个旧市、元阳县对督查组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州人居办,说明领导是重视的,行动是迅速的,措施是有力的。其余县市也要高度重视,立即按照督查组反馈的问题清单,照单整改,并将整改的落实情况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上报州人居办,以便州级领导掌握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统筹全州人居工作。
送:云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姚国华、李 扬、盛高举、李石松、庞 俊、谭 萍、
李成武、李存贵、许 洋、鞠云昆、向从科;
州委办、州人大办、州政府办、州政协办、州纪委、州委
组织部、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州提升城乡人居环
境行动督导组。
发:各县市党委、政府,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各
成员单位;县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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