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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简报 第30期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李英旭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李英旭     时间:2017-05-12     点击数:    

昆明市盘龙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

 

总第30    

盘龙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   2017年417

 

时不我待、对标责任盘龙区创建全国文明市

各专项工作组全力开展创建工作

   

   盘龙区委、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创建工作一盘棋”思想,做到不等、不靠、不推、不让,坚决打好创建攻坚战。

一、抓细节完善,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推进

盘龙区领导小组根据全市的安排部署,抓好区内的贯彻落实,办公室制定《盘龙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计划(20174月至7月)》,对从4月初到7月底各个阶段的工作进行细化,明确任务和完成时间。办公室下设的巡查指导组召开4轮培训会,针对档案台账、宣传氛围营造、实地测评督导工作进行培训,加强对各专项工作组、各部门、各责任单位、各街道的督查指导,落实落细责任。

二、抓社会动员,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盘龙区重点工作和创建活动工作组做好重点工作的同时,相继下发《关于做好近期“创城”重点工作的通知》(盘创文便笺20178号)、《关于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氛围营造工作的通知》(盘创文便笺201715号),对全区宣传氛围营造和入户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全区迅速启动全视角、立体式的动员宣传,广泛开展第一轮入户宣传工作。印制宣传招贴画1万张,通过网络发放测评调查并收到投票1.5万份,制作并发放文明手册等各类宣传品10万余份,设置工地围档宣传200余个,并积极与三大运营商对接,力争实现创建工作短信全覆盖。

三、抓优化服务,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政务环境

盘龙区政务环境整治工作组以创建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为目标,扎实开展政务环境整治工作,先后召开2次创建工作会,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政务环境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听取各牵头责任单位情况汇报和存在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组织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对10“一窗式”试运行部门事项进行梳理优化,并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实地指标要求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文明礼仪培训,对“一窗式”小组成员及窗口工作人员50余人次开展“一窗式”系统使用初步培训,工作人员作风、群众满意率、行政审批效率得到有效提升。

四、抓法治攻势,在营造法治环境宣传上实现新突破

区法治环境整治工作组充分整合全区法治力量,集聚全区法治要素,动员全区宣传资源,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以党政机关、大型商业广场、车站、人口密集区等重点部位为“点”,设置不少于30个大型广告宣传牌。以辖区主要道路为“线”,在道路两侧的公共单位、临街商场、广场、学校周边等,通过悬挂横幅标语、LED屏宣传展示、制作大型展板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设置不少于300个宣传点。以小区、社区等为重点,涵盖“点”和“线”,构成社会面宣传。设置不少于500个宣传点。二是政法部门联合教育局、卫计、住建、城管、文体旅等职能部门,协调学校、医院、宾馆、公园,利用LED屏安排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海报(宣传画),利用门户网站,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国家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家庭意识。三是制作各种形式的宣传品,宣传法治,提高全社会安全法治意识。

五、抓措施到位,着力营造创建工作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区市场环境整治工作组“四到位”推进落实公平诚信市场环境。一是领导组织到位。制定下发了《盘龙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场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职能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分别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创建职责。二是工作部署到位。46日,市场环境整治工作组在区市场监管局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市工商局潘可明处长、区委宣传部张红昆部长到会作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