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红河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
推进情况12月月报暨年报
按照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红办发〔2016〕102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行动等5个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6〕214号)、红河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红河州城市人居环境治理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红人居组发〔2016〕3号)、红河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红河州乡村人居环境治理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红人居组发〔2016〕4号)安排部署,现将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相关工作推进情况2016年12月月报暨年报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城市“两违”建筑治理
全州建成区违法建设普查建筑面积95.54万平方米,累计查处建筑面积15.54万平方米,累计查处进度16.27%。全州排名前三名为泸西县、河口县、石屏县,后三名为弥勒市、红河县、建水县 。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1.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全州累计13个乡镇实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为11.40%,前三名为蒙自市、建水县、石屏县;个旧市、泸西县、红河县、屏边县、河口县、金平县、绿春县设施覆盖率为0。
2.村庄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累计2483个自然村实现垃圾有效治理,有效治理率为26.34%,前三名为弥勒市、开远市、个旧市,后三名为屏边县、河口县、元阳县。
3.村庄生活垃圾保洁和收费制度建立情况。全州累计1086个自然村建立了保洁制度,覆盖率为11.52%,全州前三名为弥勒市、蒙自市、开远市,后三名为泸西县、河口县、绿春县;累计669个自然村建立了生活垃圾收费制度,覆盖率为7.1%,全州前三名为弥勒市、石屏县、蒙自市;泸西县、红河县、元阳县、河口县、绿春县覆盖率为0。
(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州累计3个乡镇(除城关镇外)生活污水进行了处理,设施覆盖率为2.63%,前三名为开远市、蒙自市、建水县,其余10个县市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为0。
2.国家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项目建设。4个国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共计204个建制村、1238个自然村实现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覆盖率分别为41.8%和27.55%。
(四)城市治脏和治乱
全州共查处整治占道经营13573件,整治乱摆乱放6156件,整治乱贴乱画53858件,整治乱吐乱扔1278件,整治乱排乱倒167件,整治乱搭乱建219件,治理重点区域脏迹66件。
(五)城市治污
全州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
序号 |
县市 |
2016年全年环境空气质量(%) |
1 |
个旧市 |
83.3 |
2 |
开远市 |
92.4 |
3 |
蒙自市 |
92.8 |
4 |
建水县、石屏县、弥勒市、泸西县、红河县、 元阳县、屏边县、 河口县、金平县、绿春县 |
无数据 |
全州平均 |
|
(来源:州环保局)
(备注:1.经州环保局向州交警支队咨询,黄标车和老旧车数据只有省公安厅电脑系统才能查询,省环保厅的黄标车和老旧车数据是由省公安厅提供的。州公安局和县市公安局电脑系统中不能查询黄标车和老旧车数据。2.红河州13县市2016年度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工作的仅有蒙自、个旧和开远3市,其余10县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实际于2016年3月至12月后才相继建成投运,除绿春县2017年1月12日通过验收外,另9县市于2016年6月24日通过验收,故无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
(六)城市治堵
全州标志标线排查存在问题19.657公里,已经整改1.685公里,占8.5%。信号灯配时标准化排查存在问题63个,已经整改12个,占19%。排查断头路、丁字路35条,已打通5条,占14.3%;新增停车场9个,新增车位476个。倡导绿色出行,开辟自行车专线3条20公里;排查路口438个,已经渠化362个,占82.6%。全州共纠正城市道路各类交通违法共244179起。
(七)提升城市绿化品质
全州建成区园林绿地面积4379.2983公顷,本月新增35.612公顷;公园绿地面积1512.4公顷,本月新增1.58公顷;现有公园个数累计63个。本月新增投资1258.93万元,本年度累计完成投资12086.57万元。全州排名前三名为泸西县、弥勒市、开远市,建水县、石屏县、河口县、元阳县、屏边县、绿春县、红河县12月无园林绿地和公园绿地面积增量。
(八)改造旧住宅区
全州2016年12月启动改造项目19个,完成改造面积4.586万平方米。全州排名前三名为弥勒市、红河县、建水县,蒙自市、石屏县、泸西县、屏边县、金平县、绿春县无数据。
(九)改造旧厂区
根据上报的数据,全州旧厂区改造主要分布在开远市、蒙自市、石屏县、泸西县四个县市,其余县市未上报。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全州旧厂区普查总量为36.32万平方米,累计改造完成0平方米,普查情况排名前三的是蒙自市、泸西县、石屏县,排名靠后的是开远市。
(十)城市公厕建设情况
全州城市公厕建设任务168座,累计开工168座,完成168座,项目开工率为100%,完工率为100%,完成投资5260.1755万元,全州除绿春县未实施项目建设外,其余县市均同步推进,圆满完成任务。
(十一)改造农村道路
2016年,全州新改建建制村农村公路1810.7公里,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810.7公里的100%。
(十二)改造农村民房
1.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正式下达红河州2016年度农危改拆除重建计划任务40039户(其中:危房改造零星建设户20154户,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17785户,沿边三年行动计划2100户),已开工40039户,开工率为100%,竣工37310户,竣工率为93.18%。前三名为个旧市、建水县、屏边县、绿春县、弥勒市,后三名为河口县、元阳县、金平县。
2.乡镇“一书两证”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核发情况。全州各县市乡镇“一书两证”共计核发6220本,其中“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617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1816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3787本。“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共计核发3361本,其中由县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2160本;由乡镇人民政府核发1201本。
3.农村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制度建立情况。全州各县市12月共聘请“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877人。比11月增加113人。
(十三)改造农村饮水
1.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全州累计完成投资5878.78万元,巩固提升14.27万农村人口的饮水问题。
全州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情况
序号 |
县市 |
累计完成投资 (万元) |
巩固提升农村人口饮水问题 (万人) |
1 |
个旧市 |
105 |
0.3285 |
2 |
开远市 |
1970 |
2.6113 |
3 |
蒙自市 |
50 |
0.1828 |
4 |
建水县 |
55 |
0.8827 |
5 |
石屏县 |
255 |
0.0946 |
6 |
弥勒市 |
343 |
1.3235 |
7 |
泸西县 |
383.21 |
0.9262 |
8 |
红河县 |
260 |
1.6541 |
9 |
元阳县 |
240 |
0.3012 |
10 |
屏边县 |
1590 |
3.739 |
11 |
河口县 |
150 |
0.1635 |
12 |
金平县 |
87.57 |
0.1109 |
13 |
绿春县 |
390 |
1.9519 |
合计 |
5878.78 |
14.2702 |
(来源:州水利局)
2.乡镇自来水设施供水。全州累计114个乡镇(除城关镇外,以下统称乡镇)实现镇区自来水设施供水,设施覆盖率为37.72%。前三名为弥勒市、个旧市、泸西县,后三名为红河县、屏边县、元阳县。
(十四)改造农村用电
累计完成投资30335万元,新投产了3个110千伏电网建设项目;新建110千伏线路88千米、主变压器6台(容量280兆伏安);完成了3个35千伏变增容改造工程;完成了4个35kV输变电及变增容改造工程;新建35千伏线路30.8千米、主变压器7台(容量5.86兆伏安);完成了一批中低压电网改造工程,新建中压线路96.467千米,新建配变145台(容量31485兆伏安);新建低压线392.481千米,新装电能表11974只。全州中低压电网可靠率已达到99.6%,电压合格率达到98.39%。(来源:州发改委)
个旧市累计完成投资965.08万元,开工建设农网项目32个单项,投产完成30个单项。新建和改造10千伏线路11.88公里,低压线路19.3公里,新增配变33台,容量6810千伏安,改造一户一表110户,安装分界断路器3台;开远市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配电变压器、农村低压线路等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正在进行中;红河县累计完成投资3065万元,新建、改造10kV线路6.94km、400V线路31.14km、220V线路41.92km,安装变压器36台、户表改造1755户。续建农村小水电站3座,新开工1座,前期工作推进8座;河口县投资1658.92万元,开工建设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基建项目,完成电杆就位357根,10kV架空线路12.27km,400V架空线路12.73km、沿墙线路14.54km;220V架空线路11.403km;沿墙线路20.68km,户表安装1396户。投资27.5万元,在桥头乡竹林寨村、下湾子村等村落新装太阳能路灯50盏;绿春县完成10千伏及以下农网改造升级单体工程20个,戈奎220千伏变电站项目可研上报审批。村庄亮化工程完成150盏太阳能路灯安装。(县市人居办)
(十五)宽带乡村和电信普服试点推进情况
着力推进“全光网州”、4G网络建设。到目前,我州光缆总长度(皮长)达9.4 万公里,光缆通达率城区100% ,乡镇100% ,农村95.2%,农村光缆通达率比去年底提高0.2%;宽带网络覆盖率城区100%,乡镇100%,农村92.0%,农村覆盖率比去年底提高2%;光纤到户数(FTTH)达到138.4万户,已具备100Mbps带宽接入能力;移动基站14735座(4G基站7557座),4G基站比去年底提高 78%,4G网络覆盖率城区达100%,乡镇达100%,农村达83%,农村4G网络覆盖比去年底提高33% ;国际互联网用户54.8万户,比去年底增长21.5%;下一代广播电视网接入网络建设项目,完成50万户数字化改造。(来源:州工信委)
(十六)改造农村牲畜养殖圈舍
全州累计建成189103户农村牲畜分户养殖圈舍,其中,养殖猪66560户,牛26659户,羊3921户,禽91963户;建成1418户农村牲畜集中饲养养殖圈舍,其中养殖猪572户,牛368户,羊196户,禽282户。共建设畜禽舍179.61万平方米,其中猪舍81.25万平方米,饲养猪52.64万头;牛舍43.99万平方米,饲养牛8.6万头;羊舍11.55万平方米,饲养羊7.11万只;禽舍42.82万平方米,饲养家禽907.18万只。
全州有13541个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建有沼气池40512.34立方,干粪堆贮池444300立方,污水处理池192920立方,化尸池63256立方,治污设施达标配置率达82%,粪便处理利用率达96%,尿液及污水处理利用率达70%,土地消纳面积158.66万亩。累计完成农村户用沼气62638口、服务网点497个、养殖小区沼气建设55个、大中型沼气建设项目13个。(来源:州农业局)
(十七)改造农村厕所
全州累计114个乡镇(农村)镇区建成2座以上公厕,覆盖率为50%,全州前三名为开远市、河口县、弥勒市、金平县,后三名为红河县、绿春县、元阳县;累计1143个建制村村委会所在地至少建成1座公厕,覆盖率为34.21%,前三名为开远市、河口县、金平县,后三名为屏边县、红河县、元阳县。
(十八)清洁水源
个旧市编制完成《个旧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并通过省厅评审。卡房镇大峡石村、风筝山村、扯土白村,蔓耗镇阿龙古村,大屯镇铜洞冲村等5项饮水工程已建成投入使用,有效解决了5个村小组人畜饮水安全问题。卡房镇卡房水厂改造、羊坝底管网延伸改造,舍俄咪村、老熊窝村、咪底其村,鸡街合田水厂、甲介山水厂等28个项目正在建设中,建成后可有效解决部分市区和卡房镇、老厂镇、鸡街、大屯4个镇8个村委会20个村民小组人畜饮水安全问题;建水县采取在水源地划定保护范围,在保护范围外沿设置永久性界桩,在水源保护地涉及的地方设置警示碑(墙)等措施,全面启动实施农村人畜饮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各项工作正在进行中;红河县组织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等部门在全县乡镇水源保护区设立了保护标示牌。开展了县城主要供水源俄垤水库、红星水库的巡查清理和漂浮物打捞、水体清淤治理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累计悬挂横幅 20条,出动宣传车12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并通过县电视台呼吁全县人民珍惜水、爱护水、保护水资源;河口县投资18万元实施旱塘水库、槟榔寨水库水源地及库区保护,有效保证城区及周边村寨约38000余人饮水安全问题。(来源:县市人居办)
(十九)清洁田园
全州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414.73万亩;实施节水农业及水肥一体化节水农业面积111.39万亩、水肥一体化面积38.00万亩;完成农作物病虫害绿色综合防治122.04万亩;全州共14家企业22个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累计发展 “三品一标”253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170个、绿色食品72个、有机产品2个、地理标志登记保护9个。执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71项,面积72.55万亩。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44项,面积37.74万亩。执行有机食品标准化生产1项,面积430亩;完成绿肥种植面积19.15万亩,秸秆还田面积298.09万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50%;农膜回收率达70%。(来源:州农业局)
个旧市科学处置农用薄膜、农作物秸秆,基本杜绝了农用薄膜弃于耕地的生产方式,秸秆基本得到有效利用;红河县累计出动300人次,发动农民开展了清洁田园工作,累计清理弃物及不可降解地膜2.3吨。印发农业环保知识、环保图片材料30000余份(张),咨询服务10000余人次。举办农村沼气技术、农业环境保护、无公害农业、标准化农业等的科技培训21期,参训人员达1320人次。处理农业环境污染案件5起,为农民追回经济损失8万多元。完成无公害粮经产地认定 22.5万亩、无公害水果产地认定1.11万亩、无公害蔬菜产地认定1.44万亩、无公害畜禽产地认定10户44600头(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个。河口县积极组织人员深入田间地头进行指导检查,并采取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相关人员进行落实整改的措施扎实开展清洁田园工作。大部分乡镇田间地头基本没有乱堆乱放农作物废弃秸秆现象,农作物废弃物得到合理利用。(来源:县市人居办)
(二十)省级村庄规划建设示范村建设
全州2015年61个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示范村(以下简称“示范村”)已下达资金12190万元。已全部开工建设。2016年度50个示范村已全部完成项目需求表的审核。
(二十一)旅游公厕建设
全州旅游厕所已开工建设85座,超出省级下达71座任务数14座,开工率为119.72%,完工56座,完工率65.9%。其中,州旅发委牵头负责46座,开工率100%,完工22座,完工率47.8%;州住建局牵头负责14座,开工率100%,完工13座,完工率92.9%;州交通局牵头负责11座,开工率100%,完工7座,完工率63.6%;州商务局牵头负责5座,开工率100%,完工5座,完工率100%;昆明铁路局牵头负责9座,开工率100%,完工9座,完工率100%(来源:州旅发委)
(二十二)5个重点县(市)“两违”建筑治理
5个重点县市区普查面积88.18万平方米,8-11月查处面积共计11.56万平方米,占违法建筑总量的13.11%。
(二十三)5个重点县(市)提升绿化品质和公厕建设
5个重点县(市)建成区园林绿地面积本月新增14.9公顷,累计达3529.7公顷。我州全省排名前十名为弥勒市,后十名为蒙自市。
累计建成公厕301座,在建1座,我州全省排名前十名为个旧市,后十名为建水县。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加大力度做好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各项工作。根据上报的数据,存在少报、瞒报、未报及把关不严、逻辑性错误较多、质量不高、统计数据不准确、不完整,报表与工作总结数据不相吻合等现象。在下一步工作中,各县市、州级各牵头单位要认真从以下几个方面扎实开展好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各项工作。
一是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各县市、州级专项工作组各牵头单位要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统筹研究,提出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克期改进。要强化领导,坚持问题导向,采取超常规措施,全力以赴,高质量、高标准加快工作推进速度,真实体现全州人居环境提升的工作成绩和工作亮点。
二是要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各县市、州级各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要及时汲取教训,在有序推进工作的情况下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对上报的报表要严格把关,数据要做到应报尽报,确保真实、客观、及时反映全州工作推进情况。
三是要突出重点,加快进度。按照州“一意见一计划五方案”、“城市人居环境治理实施方案”、“乡村人居环境治理实施方案”、州级十一个专项工作组专项工作方案及相关会议精神,各县市、州级各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要紧盯总体目标、压实年度计划和重要时间节点任务、州庆献礼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全力推进城市“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农村“七改三清”工作,确保全州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承载功能、居住条件、特色风貌,努力营造红河山清水秀、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城乡人居环境。
(二)实行阅批反馈制度。按照州委州政府领导的要求,州人居办建立了月报阅批反馈制度。从2017年开始,县市、州级各牵头单位每月月报须经党政主要领导阅批后,于每月25日之前,反馈报送至州人居办。
(三)确保完成2017年度目标任务。各地要认真总结,分析研究2016年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问题,根据“一意见一计划五方案”,制定2017年按月、季和年度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方案,并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压实责任、强化督查检查,确保完成2017年各项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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