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住当前 消化过去 规范未来
大理市全面开展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
近年来,随着城乡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大理旅游业持续升温,洱海流域的土地和空间成为投资盈利的核心资源,各类投资者迅速聚集,环洱海客栈、餐馆呈“井喷式”发展,粗放式无序开发导致超标建设、私搭乱建等乱象丛生,大理市的生态环境、白族民居保护面临严重挑战。2015年以来,大理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到大理调研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全省提升人居环境会议精神和省州党委、政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按照“管住当前、消化过去、规范未来”的思路,全面打响洱海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通过重拳出击、铁腕整治、依法治理,洱海周边违法违章建筑得到有效遏制,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为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依法整治,管住当前
针对城乡建房急剧增长、违规建设屡禁不止的严峻形势,及时全面叫停全市城乡个人建房项目,逐一入户清理核查,依法严厉打击乱占乱建行为,坚决堵住违法违规建设蔓延势头,严格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着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一)依法制定标准,严守三条红线。制定《大理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实施意见》、行动计划及5个配套办法,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根据《大理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大理州洱海海西保护条例》和《大理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制定出台整治标准,按照严守洱海保护“三条红线”、严格执行宅基地“一户一宅”、严格禁止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要求,对2015年4月前洱海流域所有未建成的农村建房项目进行排查整治。
(二)逐户建档立卡,全市联合复核。2015年4月开展整治以来,全面叫停洱海流域453个自然村、7431户农村住房在建项目;2016年10月份再次叫停4236户农村住房在建项目,各镇、村、组按统一标准,对土地、规划、建设等审批情况进行逐户清理检查、建档立卡、分类造册。市级成立8个联合复核组,对清理情况进行联合复查和交叉检查,要求各镇、村按照“保护古建、引导在建、规范未建、改造老建、打击违建”的工作思路实施综合整治。
(三)及时分类处置,整村整改复工。以自然村为单位,对建设手续合法的下达复工通知,对手续不完善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的责令依法完善手续,对不符合洱海保护、海西保护等相关要求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各自然村必须确保村内在建户全部整改到位后才能统一复工。2015年以来,全市已累计制止和拆除各类违法建筑1455户,拆除面积约19万平方米。
(四)现场挂牌公示,全民参与监督。实行农村建房“红”、“蓝”牌制度,对所有农村住房建设项目实行现场公示,将建设业主、施工单位、建设规模、审批图纸、监督方式等内容详细列出,审批手续齐备的悬挂蓝牌,手续不齐备的悬挂红牌、固定现状、限期整改、接受社会监督,在建项目做到100%纳入整治、100%整改到位、100%挂牌公示。
(五)突出重点整治,提升城区面貌。在全面开展农村建房整治基础上,以中心城区个人在建项目整治为重点,划定整治范围和对象,全面排查城区内所有在建的个人建房,整治违法占地、未依法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未按照许可规定进行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整治主城区范围各类住宅、商业小区内建筑物的在建私搭乱建行为,规范建设行为,城市形象不断提升。
二、疏堵结合,消化过去
在采取一系列强硬措施遏制城乡建房乱象的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对不同时期、不同原因形成的疑难问题进行分类认定,通过多种方式积极消化历史遗留问题,为规范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扫除障碍。
(一)探索有偿使用,引导村民逐步退出违规占地。针对历史形成的宅基地管理遗留问题,及时研究出台了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相关意见,探索运用经济手段促进村民形成节约集约用地意识、自愿退出多占土地,保障村组实现集体土地所有者权益,维护了全体村民共同利益。
(二)盘活存量土地,帮助村民合法取得建房用地。指导乡镇实施“空心村”整治工程,探索由村集体有偿收回空置宅基地,统一规划配套后,有偿提供给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使用;探索建立以乡镇为主导、村组为主体,适应村庄规划实施的集体土地调整机制,支持村组对集体预留建设用地进行统一收回、规划、配套和分配,保证住房困难户能以最低的代价在规划区内获取建房用地。目前“空心村”整治已盘活集体建设用地74亩、规划宅基地180宗,集体土地适应性调整已盘活预留建设用地约200亩、初步规划宅基地520宗。
三、建章立制,规范未来
始终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工作重点,按照“边整治边规范”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一系列管理制度,努力构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一)坚持规划引领。全市计划投入6000多万元,在“多规合一”试点的指导下,围绕保护洱海生态环境、保护传统村落及民族文化、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目标,高起点修编全部自然村村庄规划,科学调整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矛盾冲突,合理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利用环村林、环村路明确标注村庄增长边界,对村庄风貌控制提出规范要求。目前第一期148个自然村村庄规划修编中已评审65个自然村,第二村庄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二)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大理市《村庄及集镇规划管理若干意见》和《农村住房项目建设审查审批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在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职责,细化村庄建设规划控制标准等具体内容。制定出台个人建房联审联批制度,实行“乡镇初审、市级复核、乡镇审批”,全面实行农村建房监管、巡查、验收制度,分级负责,严格把关。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新机制,出台农村宅基地审批、流转、退出等6项制度,为强化村庄规划管理奠定了扎实的群众基础。
(三)健全监管网络。建立村庄规划建设网格化管理制度,构建市级领导包镇、镇领导及市级部门包村、村组干部包组的巡查管理机制。市级财政每年投入600多万元,在全市513个自然村各配备1名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开展村庄规划建设的宣传教育、巡查监督、协调服务工作,专管员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充实各乡镇综合执法力量,各乡镇成立了15人以上的综合巡查执法队伍,定期开展巡查执法。加大执法整治力度,对少批多占等违法建设行为,一律不准以罚代法,坚决拆除整改到位。
(四)加强管理服务。认真开展农村住房管理服务工作,对全市2844名农村工匠分期分批进行培训,有效提升农村工匠能力水平。在乡镇设立规划设计分院,为规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为村民建房提供设计服务。各镇村组建成立了村庄规划建设管理促进会,积极促进完善村规民约,大力宣传各项法律法规,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发挥村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
通过近年来的实践探索,大理市深刻认识到:一是高位推动是根本。只有主要领导亲自抓、统筹抓、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才能纲举目张,一抓到底。二是统筹推进是动力。始终牢牢突出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紧紧抓住探索创新、先行先试的改革试点机遇,把洱海保护、人居环境改善等工作与城乡建设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三是依法监管是核心。以“零容忍”的态度,始终坚持依法办事,铁腕整治、重拳出击,敢抓敢管、敢于碰硬,上下配合、联动执法,以高压的态势真正达到“管住当前”的预期目标,为逐步“消化过去、规范未来”奠定基础。在整治过程中,坚持依法办事,公开、公平、公正,一把尺子量到底,全力保障社会稳定。四是疏堵结合是关键。“堵”是形势所迫,“疏”才是根本出路,把握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机遇,积极探索宅基地管理新机制,既堵住违法建设行为蔓延的势头,又解决村民合理建房需求,达到规划引领、保护耕地、集约节约用地的目的。五是制度建设是保障。先后制定了村庄土地规划建设网格化、建房联审联批等一系列制度,用制度的执行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有效规范城乡建设行为。
在下一步工作中,大理市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实施“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七改三清”整治行动,集中力量坚决推进违法违章建筑整治工作,强化城乡建设行为审批管理,坚决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不断规范全市城乡规划建设行为,促进洱海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让“山美水美、文美脉美、城美乡美、房美田美”的城乡人居环境不断优化,把环湖村庄打造成为中国最具魅力的美丽宜居乡村,把大理市建设成为山清水秀的生态宜居城市和国际一流的旅游城市。
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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