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三清洁”环境
卫生整治打好“组合拳”唱好“合奏曲”
我州自2014年1月始实施“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为主要内容的“三清洁”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以来,全州各县市领导高度重视,强力推进,责任落实明确,机制日趋健全,工作推进有力,各方联动,共打“家园、水源、田园整治”组合拳,共弹“家园、水源、田园整治合奏曲”,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一、主要做法
(一)统筹安排,全民参与。按照“党委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工作思路,各县市加强统筹协调,树立全州一盘棋观念,引导督促帮扶职责,明确村组在“三清洁”活动中的主体责任,发挥好群众的主体作用,深入发动群众,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曝光脏乱差现象和不文明行为,全力打好环境整治组合拳。形成全民皆知、全民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经过3年的努力,“三清洁”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2016年10月,全州累计共有1597万多人次的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人员等参与整治,带动全州所有城乡群众投身其中,三年来,共清运垃圾117万余吨,共投入资金2.11亿元。州政府每年还投入1000万元,实施“百村整治、千村示范”工程,3年共建成州级“三清洁”示范村310个。通过开展“三清洁”活动,广大干部群众文明素质得到明显提升,自觉养成了文明环保的生产生活习惯;城乡垃圾得到有效清理,营造了干净、整洁、舒适的人居环境;洱海保护成效明显,环洱海周边平均每天有600多吨生活垃圾得到清运处理,从源头上、根本上减少了对洱海的污染。
(二)措施管用,落实有力。先后出台了《关于大理州收取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指导意见》、《大理州“三清洁”工作州对县市考核办法》、《大理州“三清洁”工作州对挂钩单位考核办法》、《关于加强大理州“三清洁”督查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在“三清洁”活动中做好清洁田园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湖泊、河流、沟渠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建筑垃圾收集清运处置利用及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大理州关于在“三清洁”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中加强“小手拉大手”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实施意见。真正做到管理规范化、工作制度化,进一步让街头巷尾“净”了起来,过境道路“畅”了起来,辖区路段“绿”起来,乡村容貌“靓”了起来,展示了大理“清洁、整齐、优美、文明”的形象与魅力。经过3年的努力,全州坝区基本建立了“户清扫、组保洁、村收集、乡(镇)清运、县(市)处理”五级联动的农村垃圾处理工作机制,山区普遍用初分、减量、就地焚烧、填埋等方式处理生活垃圾。全州普遍建立了垃圾分类、减量,垃圾清扫、收集、清运、处置,城乡垃圾处理费收取,门前五包责任制,保洁人员聘请、管理,监督检查等长效机制,垃圾清运费收取率达到61%。同时,县市积极扶持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发展,建立了一批垃圾焚烧发电厂、生物肥业生产企业、建筑垃圾处理厂、玻璃制品回收站、塑料制品加工厂,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夯实基础。
(三)挂钩包村,服务群众。建立了挂钩单位帮扶工作制度,健全完善158个中央、省、州部门“挂钩包村”开展“三清洁”工作长效机制。“三清洁”办公室按照洱海网格化治理要求,对洱海周边的“三清洁”挂钩点进行了部分调整,明确了挂钩单位责任,各挂钩单位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挂钩村开展整治活动,加强对挂钩村的帮扶,同时制作公益宣传片和宣传画,引导全民“爱家乡、爱大理”从打扫卫生做起、从小事做起,力求文明环保。同时各级各部门与挂钩村共同努力,全面落实“三清洁”活动的主体责任制、挂钩责任制和“门前五包”责任制,形成每月开展2次“三清洁”活动、每次进行总结,重要节假日和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整治的工作机制,通过对沟渠、菜场和村庄主要通道等重点区域的综合整治,全州城乡人居环境得到彻底改观,由“脏乱差”变为“美洁净”。
(四)强化引导,示范带动。2014年至今,实施了310个“三清洁”示范村,发挥了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创建工作中始终坚持创新农村新型社区管理,变强加式为引导式,与村民充分沟通交流,了解村民真实意愿,将“三清洁”工作的目标任务等通过引导的方式宣传给村民,引导村民积极主动参与规划建设自己的家乡,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目标。在示范村创建中,还加大项目资金整合力度,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各负其责,打捆使用、集中投入”的思路,构建财政资金、信贷资金、社会资金、农户资金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大力整合扶贫重点村、美丽乡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村民一事一议等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项目资金,强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在整洁清洁、防污治污、绿化美化上下功夫,大力推进沿路、沿河、沿景区的环境整治,抓好村庄垃圾、污水处理,健全符合各村实际的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机制,积极探索分散式污水处理模式。引导和鼓励农民利用村旁、河旁、路旁空闲地见缝植树插绿,开发荒山、荒滩、荒地、荒坡资源,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房前屋后栽种果树、蔬菜等经济作物,建设“微田园”。实现了村内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美化,公共活动场所、公厕,垃圾收集、清运、处置设施设备齐全的目标,抓实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功能齐全、群众生产生活方便、整洁优美的村庄。
(五)网格管理,提档加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洱海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立足新起点,把握新机遇,落实新要求,强化全民参与,创新体制机制,启动了“三清洁”网格管理,特别是洱海保护的精细化管理。实行“党政同责、属地为主、部门挂钩、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洱海流域保护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将洱海保护治理责任全方位细化分解到全流域16个乡镇和2个办事处、167个村委会和33个社区、29条重点入湖河流的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入湖河道、沟渠、村庄、农田、道路、湿地、库塘为管理对象,以流域乡镇(办事处)、村委会行政辖区为单元格,建立了州级领导挂钩乡镇,州级部门挂钩村委会,县市领导为河长,流域乡镇(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为段长,村委会(社区)总支书记(主任)为片长,村民小组长及“三员”(河道管理员、滩地协管员、垃圾收集员)为管理员,挂钩部门为协管单位的五级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实现洱海流域保护治理责任制的无盲区、全覆盖。同时,纪委监察局成立了“为官不为”整治领导组,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作落实中,州级挂钩领导率先垂范,多次深入挂钩乡镇检查调研指导,州级挂钩部门深入挂钩村委会,帮助制定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参与挂钩村的责任制落实工作。大理市开展了以双廊、挖色、才村、桃源、金梭岛等区域和环洱海、主要入湖河道沿线客栈、餐馆为重点的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宅基地专项整治。洱源县开展了以右所镇西湖为重点的环境综合整治。其他县市紧紧围绕云南省政府批准的水污染综合防治规划,认真实施污染源系统控制、入湖河流水污染治理与清水产流机制修复、湖泊水体生境改善、流域环境管理与生态文明建设四大类项目,不断加大环境保护治理的资金投入,突出抓好环境保护“减源、截污、修复、再利用”工作。
(六)市场调节,突破瓶颈。我州“三清洁”工作继续高效推进的最大瓶颈是“经济欠发达,环境保护治理资金投入严重不足”。面对困难,不等不靠,挖潜创新,采取多种措施向市场借力。在财力十分有限情况下自加压力,从2014年起,仅洱海领域,州级财政每年都要安排1亿元,大理市安排两亿元,洱源县安排3000万元专项用于洱海领域保护治理。同时,积极探索多元化补偿方式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大理市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500万元对地处洱海源头的洱源县给予补助。并拓宽渠道加大融资力度,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入“三清洁”整治。大理市综合管网工程向农发行贷款3亿元,以企业为主、政府补助的形式建成投运收集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的加工厂1座,以BOT模式建成污水处理厂1座、垃圾处理场1个,按BT模式实施入湖河道治理项目1项。以PPP模式建设的大理洱海环湖截污项目正在全面推进;大理海东片区污水管网建设、水资源综合调剂利用水库建设和统筹供水等项目正在实施。同时,“为确保“三清洁”整治工作全面顺利推进,我州突出“两污”治理和洱海周边项目建设监管,出台了流域水污染、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政、渔政、滩地、垃圾、湿地等7个配套实施办法,使全州环境保护治理,特别是洱海保护治理法规体系更加完善。建立了覆盖全流域的协调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综合执法工作机制,明确了州、县市、乡镇处置环境违法行为职责。
(七)强化督查,巩固成果。州、县市通过开展随机督查、回访督查、定期督查等形式,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督查通报同时抄送县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今年上半年,共开展“集中整治周”督查4次、日常随机督查12次、整改情况回访督查5次,发出整改通知20份。同时开展洱海流域“三清洁”工作专项督查,重点对大理市环洱海流域各乡镇,洱源县茈碧湖、右所、牛街、邓川等坝区乡镇的“三清洁”工作以及西洱河、波罗江、苍山18溪、弥苴河、罗时江、永安江等洱海源头水质、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有力地推进了洱海流域清垃圾、清畜禽粪便、清沟渠、控漫灌、堵排污口“三清一控一堵”工作有效落实。全州自启动“三清洁”环境整治工作 以来,3年共开展了18次“集中整治周”监督,72次随机监督,30次定期监督,28次整改情况回返监督,共下达整改通知书158份。共通报县处级干部2人,乡镇党委书记6人,挂钩单位67个,约谈乡镇书记、乡镇长各1人,问责乡镇书记、乡镇长各1 人。对“三清洁”官方微博网友提供的问题及时进行跟踪监督。
二、主要经验
全州“三清洁”环境整治工作开展3年来,形成了“党政领唱、群众主唱、部门伴唱、社会合唱”的新局面。
(一)党政领唱。一是构建协调机制。州、县市,州级各部门、各乡镇都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干部约谈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二是健全监督机制。开展随机监督、回返监督、定期监督等,动真碰硬,对存在问题及时曝光,要求限期整改,监督通报抄送县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三是建立考核机制。把开展“三清洁”活动的成效作为衡量干部工作能力的重要标准,纳入县域经济及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进行考核,加大考核权重,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四是加大资金投入。按照坝区、山区两种模式,普遍建设了城乡垃圾中转站 、填埋场、垃圾池、焚烧池、垃圾箱、垃圾车等保洁设施,部分村组配有保洁员、卫生监督员。县市按照“政府补一点、群众集一点、集体拿一点”的办法,带动更多资金投入“三清洁”工作。五是打造“示范村”。确定“三清洁”整治重点示范村,由州、县、乡政府给予政策、资金大力扶持,促进村容村貌从根本上得到了改造提升。
(二)群众主唱。一是在“筹集资金”上谋划。通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村组干部会、户长会等形式,发放倡议书、宣传册、公开信,利用宣传标语、提示牌、橱窗板报和报纸、电视、网站、手机报、短信、官方微博、LED电子显示屏等媒介以及墙体文化、民族歌舞、方言小品等进行宣传,在农村逐步形成了“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自己的劳动成果自己享受”的意识以及愿意干、乐于干、认真干、要干好的良好势头,目前交垃圾处理费变成了群众的自觉行动。二是城乡“联动”上作文章。在坝区,基本建立了“户清扫、组保洁、村收集、乡(镇)清运、县(市)处理”五级联动的农村垃圾处理工作机制,在山区,普遍采取生活垃圾初分、减量、就地焚烧、还田、填埋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做好垃圾处理。三是在“日常管理”上下功夫。普遍推行了“门前三包或四包、五包”责任制,在农村把“三清洁”写入了村规民约,形成了群众定期清扫、创优评先等日常机制。
(三)部门伴唱。一是密切联系群众。健全完善中央、省州部门“挂钩包村”开展“三清洁”的长效工作机制,以“挂钩包村”为重点的直接联系群众的工作制度,并将其成效逐步纳入各种评比、考核体系中,有力推动了工作开展。二是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各挂钩单位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挂钩村开展整治活动,并帮助挂钩村建立健全“三清洁”工作的长效机制,为挂钩村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三是着力抓好集中整治活动。积极开展“挂钩单位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党员劳动日”、“单位劳动日”、“巾帼护卫队”、“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等活动。
(四)社会合唱。一是引导民企积极参与。借助企业资本和技术,实现整治与产业项目开发互利共赢,那面了一批垃圾焚烧发电厂、生物肥业生产企业、建筑垃圾处理厂、玻璃制品回收站、塑料制品加工厂、建筑垃圾加工厂、垃圾清运等企业。大理市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入选国家示范性PPP项目典型案例。二是充分借助民间力量。发挥群团组织、民间组织、村级组织的作用,组建各类公益环保小组、志愿者服务队,发动各行各业为环境卫生献策出力。三是发动社会监督。在重点区域设立环境卫生责任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及时曝光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对破坏环境卫生行为和“脏乱差”等问题进行曝光,促进工作开展;利用“大理州三清洁办公室”官方微博吸引网友积极参与,对“三清洁”工作给予支持与监督。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巩固四项长效机制。一是进一步巩固完善“户清扫、组保洁、村收集、乡镇清运、县市处理”五级联动的农村垃圾处理工作长效机制,深化内涵,提升水平,实现“三清洁”工作常态化。二是继续推行山区垃圾初级分类、焚烧、减量、还田或掩埋的处理办法。三是扎实抓好垃圾处理费收集、资金管理、使用工作,按照全州坝区农村每人每月不低于3元的标准收取垃圾处理费,农村各种经营户按经营规模、垃圾产生量核定标准单独收费,各种客事单独收费,保证长效机制健全、高效运转。四是继续推行“门前三包或四包、五包”责任制,巩固城乡环境卫生日常保洁机制。农村公共区域保洁按每400人配一名保洁员,保洁员每人每月的补助标准不低于600元。
(二)推进四项工作创新。一是在垃圾分类清运上扩大试点。在全州坝区要开展垃圾分类推进工作的试点,今年各县开展1个以上坝区乡镇试点,大理市、洱源县开展2个以上坝区乡镇试点,推进农村垃圾源头减量。二是在垃圾清运公司化运作上要有新成效。总结推广垃圾清运公司化运作成功经验,采取“向上争取+财政配套”、“公司投入+群众缴费”的模式,提高公司化运作水平,保障垃圾清运质量稳步提升。三是在污水处理上要有新进展。将各县市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纳入监管范围,促进污水处理有新进展。四是在建筑垃圾等的处理处置上要取得实质性突破。在项目用地、扶持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玻璃废弃物的处理经营,确保建筑垃圾等的处理处置有实质性突破。
(三)突出四项整治重点。继续做好洱海流域、交通沿线、风景区等重点区域的“三清洁”卫生整治工作。一是继续抓好县乡公路沿线、高速公路沿线、国省干线公路沿线、景点景区的环境卫生和保洁工作。二是探索建立完善清洁水源、田园的管理制度、办法、措施,扎实推进清洁水源、清洁田园工作。三是扎实做好公厕免费管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四是抓好集中整治周活动。按照整体部署、突出重点、城乡统筹、协调推进的原则,从最薄弱的环节入手,从最关键的问题突破,从群众最关注的地方抓起,扎实抓好每年6次的集中整治周整治活动,以局部治理带动综合治理。
(四)抓好四项重点工作。一是抓好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整合职能部门资金和项目,加强全州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压缩式垃圾中转站、污水处理设备和湖泊、河道治理等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抓好“示范村”建设。突出交通沿线、景点景区周边村进行布局,按照“项目整合、资金捆绑、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省级重点村、州级美丽乡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等项目资金,抓好“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充分发挥示范村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成功做法和经验。三是抓好两大项目落地。启动祥云县跨地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和弥渡县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项目。四是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工作。各县市制定推进全民义务植树的实施意见,扎实抓好县乡公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沿线绿化和公共休闲绿地、乡村道路(街道)绿化、河道(沟渠)绿化、房前屋后绿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幸福指数。
(五)强化四项工作举措。一是保障资金投入。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垃圾治理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形成合力”的要求,整合相关专项资金,保障“三清洁”工作资金投入;鼓励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治理;鼓励社会帮扶、捐资捐赠治理农村垃圾。二是抓好督促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好集中整治周督查、日常督查、网络督查、回访督查等督查,并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继续坚持各级各部门挂钩联系制度,完善对挂钩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办法。三是加大奖惩力度。进一步修改完善大理州“三清洁”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考核办法,加大对“三清洁”工作的考核力度,做到力度不减,成效提升。四是动员群众参与。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暨“三清洁”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挖掘先进典型,推出一批叫得响的典型,真正发挥示范引导、教育群众的作用;要建立有利于发挥村民主体作用的“三清洁”长效机制,广泛动员全民参与,让广大人民群众成为“三清洁”工作主体。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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