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协调推进 强化工作落实
大理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领导小组正式成立
为加强对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州委、州人民政府发出通知,成立大理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州委书记杨宁、州委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州长杨健担任,副组长由大理州委副书记、大理市委书记孔贵华、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靳汝柏、州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彭斌、副州长段玠、邹子卿、州政府秘书长李东担任,州委督查室等35个部门的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住建局,由州住建局局长杜淑敢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州住建局党委高度重视,抽调了13名同志组成大理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班子,及时组织开
展工作。
改善人居环境 建设宜居胜境
大理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出炉
9月28日,大理州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对社会发布,主旨着眼于城乡人居环境中的“堵点”“痛点”和“盲点”,通过在城市开展“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在农村开展“七改三清”,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着力推动城乡环境质量、承载功能、居住条件、风貌特色上水平,为大理建成生态文明标兵奠定坚实基础。
总体要求
以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幸福新大理”为主题,主要内容为在城市全面实施治乱、治脏、治污、治堵,改造旧住宅区、改造旧厂区、改造城中村,拆除违法违规建筑,增加绿化面积的“四治三改一拆一增”行动。在农村开展改路、改房、改水、改电、改圏、改厕、改灶和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的“七改三清”行动,着力推动城乡环境质量、承载功能、居住条件、风貌特色上水平,努力建设生态宜居、和谐幸福家园,让人民生活更健康、更美好,为大理建成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奠定坚实基础。
主要任务
开展城市“四治三改一拆一增”行动
“四治”工作
治理市容环境乱象。按照“健全机制、集中整治,条块结合、辖区(居委会)负责,突出重点、全面覆盖”的原则,重点整治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治理占道经营、渣土泼洒、违规养犬、乱摆乱放、乱贴乱画、乱吐乱扔、乱排乱倒、乱搭乱建、乱葬乱埋、乱挖乱采等多年来积攒的城市乱象,为广大居民创造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的美丽城市。2016年制定整治方案,全面启动市容环境乱象整治工作;2018年完善机制,市容环境明显好转;2020年相关问题得到彻底整改,保持良好市容环境秩序。
治理重点区域脏迹。全面开展车站码头、广场公园、公共厕所、饮食摊点、集贸市场、街巷院落、河道沟渠、建筑工地、城市出入口、老旧城区、城郊结合部、绿化带等重点区域环境整治,切实清除重点区域、卫生死角、边缘盲区的脏迹,创造干净卫生整洁的城市环境。2016年全面启动城市治脏工作;2017年建立长效监管机制;2018年实现巩固提高。
治理城市环境污染。以控制机动车污染和扬尘污染为重点,加强城市大气污染治理;以建设污水配套管网,强化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和铁路站点污水治理、规范污泥处理处置、排查整治黑臭水体为重点,加强城市水污染治理;以严格用地准入和减少生活垃圾污染为重点,加强城市土壤污染治理;以严控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商业及社会活动噪声为重点,加强城市噪音污染治理。以切实抓好大理市、洱源县洱海面山、风景名胜区和旅游景点周边、水源林地、河流汇水区、地质隐患区、高速公路沿线面山、城市城镇村庄附近等敏感区域的采石、采砂、采矿等非媒矿山关停、整治工作为重点,加强洱海流域生态环境管理。2016年制定整治方案,全面启动城市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环卫保洁市场化运行试点示范;2017年推行城市道路人工保洁与机械化清扫相结合等低尘作业方式,大理市城市现有黄标车全部淘汰,城镇污水处理率达87%,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和铁路、汽车客运站点污水处理率2016年—2018年分别达30%、70%、100%。2020年实现变扫为吸目标城市(县城)达50%,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9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5%,城市无黑臭水体,噪声污染排放全面达标。
治理城市交通拥堵。进一步优化梳理城市路网结构, 充分利用支路、巷道、社区道路,打通“丁字路、断头路”等城市交通梗阻,打造城市“密路网”。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提倡绿色出行。加强停车场设施规划建设,科学制定车位配建标准,盘活单位、小区、道路、公共区域等可利用的存量停车资源。规范电动摩托车、老年人代步车等无证照非机动车辆的管理。严格整治车辆乱停乱放,规范电动车出租行业管理,加强大理古城等重点旅游景区出租电动摩托车沿街乱停乱放,侵占道路,阻碍交通等乱象治理。2016年制定城市交通拥堵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开展城市交通拥堵整治;2018年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加快城市“三改”工作:
改造旧住宅区。结合城镇棚户区改造、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加大供排水、燃气、电力、通讯、网络、市政道路和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设施建设,通过提升绿化景观、改造建筑立面、推进节能改造、规范管理等方面,对符合拆迁条件的旧住宅区进行改造。2016年全面启动;2018年完成旧住宅区改造任务90%,2020年全部完成。
改造旧厂区。结合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对于按照城市规划需要改变用途的旧厂区,以及土地利用效率低、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工业厂房实行集中拆除、腾笼盘活、关停收回或搬迁整治,可引进高端服务企业和新型商业企业,或改建为公园绿地。2016年全面启动,2018年完成规划任务的80%,2020年全部完成改造工作。
改造城中村。在保护好古建筑、历史街区和特色风格建筑的基础上,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结合旧城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对具备拆迁条件的城中村进行改造,对不具备拆迁条件的城中村和城郊结合部进行改善提升,建设环境整洁、功能完备、设施齐全、管理规范的城市居住区。2016年全面启动,2018年完成改造任务80%,2020年全部完成。
“一拆一增”工作:
“一拆”是拆除违法违规建筑。将按照“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建立机制、确保长效”的要求,采取分时、分区、分类、分期的方式,依法重点整治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内容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超过规划许可期限未拆除的临时建筑物和构筑物,经规划验收后擅自改变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违法建筑和沿街私搭乱建,以及违规侵占道路、河道、消防通道、绿地、广场等“占天占地”、“长高长胖”的违规建筑,坚决治理“握手楼”、“阴沟楼”、“花脸楼”等乱象。2016年完成城市规划区、风景名胜区、坝区乡镇、重点交通沿线和铁路沿线等区域内违法违规建筑调查摸底,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严控违法违规建筑增量;2017—2019年,逐步处理城乡违法违规建筑存量;2020年进行治理收尾,巩固治理成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一增”是增加城市绿化面积。将充分利用城市空间因地制宜开展增绿、建绿工程,推广文体绿化、广泛种植适应当地气候条件的树种,保护好城市的山水林田湖等生态细胞,积极拓展绿化空间,加强城市中心区、老城区、各县城、中心集镇及古城、古镇、古村周边的园林绿化建设和改造提升,大幅增加城市绿地面积,提高建成区绿地率、绿视率、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2016年完成全州城市(县城)绿地系统规划修订,祥云、剑川、洱源创建省级园林县城;2017年大理市申报创建省级森林城市,2018年大理市申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018年鹤庆、永平、漾濞、巍山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实现全州省级园林县城全覆盖。到2020年,全州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3%、绿化覆盖率达到3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积极推动南涧、宾川等有条件的县申报创建国家园林县城。
开展农村“七改三清”行动
“七改”工作:
改路:改造农村道路,到2017年底实现100%建制村通村硬化路,2018年完成300个以上易地扶贫搬迁新村道路通畅工程,2020年完成250个省级农危改示范村道路通畅工程。
改房:改造农村住房,到2020年农村建房规划建设许可制度覆盖率到80%以上,完成重点区域、重点乡镇、特色小镇和各类试点村庄违法建筑治理工作。
改水:改造农村饮水,到2020年实现全州乡镇自来水厂供水设施全覆盖;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5%。
改电: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任务,加快小城镇和中心村电网建设,重点解决重过载、低电压、动力电入村、机井通电、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供电设施配套、低压集抄等建设需求问题。新建和改造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配电变压器、农村低压线路,实施1户1表改造。实施村庄亮化工程,大力推广太阳能路灯和节能灯具。开展“宽带乡村”和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程,推进“全光网省”建设,深入开展固定宽带和4G高速移动通信网建设,同步提高城乡信息通信基础设施。
改圈:改造农村牲畜养殖圈舍,按照“人畜分离、厨卫入户,集中建圈、科学养殖”的要求,改进畜禽饲养方式,大力推进畜禽集中养殖点及养殖小区建设,引导农民单独建设畜厩等附属用房或集中养殖区,结合产业发展,推进标准化、规模化畜禽养殖,推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用技术,提高畜禽集中圈养殖率、养殖场及养殖小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
改厕:改造农村厕所,按照“数量充足、布局合理、干净无味、使用免费、有效管理”的要求,加快推进乡镇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公厕建设。到2017年,实现每个乡镇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建成2座以上公厕,每个建制村村委会所在地建成1座以上公厕;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农村户厕无害化建设改造。
改灶:改造农村炉灶,加大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积极推进“以电代柴”、“以气代柴”,引导农村改灶与沼气建设、改厕和改圈相结合。推动燃气下乡,引导中国—缅甸油气管道沿线门气站附近的村庄使用液化天然气,同步推广使用电炊具、气炊具、节能灶。加速成型燃料开发利用,积极推广高效低排放节能生物质炉灶,改善农村室内空气质量,减少柴薪消耗、减少煤炭消耗、减少污染排放,提高农村能源利用效率。
推进“三清”工作
清洁水源:清洁农村水源,到2020年,实现农村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80%以上,县级以上重要饮用水源地达标率超过100%,美丽乡村示范点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美丽乡村示范点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
清洁田园:清洁农村田园,及时清除农业生产废弃物,实现田地和规模生产基地生产垃圾90%有效处理;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率达30%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5%;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
清洁家园:清洁农村家园,到2020年,乡镇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95%以上的农村垃圾得到有效治理。重点抓好祥云县日处理600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弥渡县日处理300顿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和大理市海东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推进鹤庆县、永平县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实施。在坝区农村全面收取垃圾清运费,垃圾清运费的收取数额力争达到实际清运费总数的90%以上。同时,加强面山绿化、封山育林,防治石漠化和水土流失,到2020年,70%以上建制村达到绿色村庄要求。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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