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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简报 第1期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李英旭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李英旭     时间:2016-12-08     点击数:    

 

 

永平召开会议部署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县委书记阿泽新动员 县长字云飞主持

 

1118日下午,永平县召开城乡规划建设暨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城乡规划建设和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会议要求,一要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州决策部署,把握城市发展规律,客观审视永平城乡发展现状,切实增强做好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二要贯彻新理念,顺应新形势,推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要创新规划理念,高水平规划,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等理念融入规划编制,展现城乡特色风貌;开门搞规划,围绕把永平建设成为“中缅陆路大通道上的农产品加工贸易集散地、云南省绿色产业创新示范区、滇西生态休闲文化旅游目的地”的战略定位,开放规划设计市场,广泛征求各级和人民群众的意见;严格执行规划,把握规划审批权,掌握主动权,使城乡规划对城乡建设和管理起到方向性和规范性作用;塑造特色风貌,促进县城建筑风格协调发展,重要节点和重点项目要体现汉、唐风格。要高质量建设,提升城乡承载能力,硬化路网,着眼道路“堵点”、“盲点”,加快构筑“四轴三环线”全域交通网,形成与周边县市互联互通的道路网络;畅化管网,统筹推进县城和乡镇集镇电力、通信、供排水等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绿化美化城乡,县城和乡镇主要集镇持续深入开展治乱、治脏、治污、治堵,改造旧住宅区、改造旧厂区、改造城中村,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增加城市绿化的“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工作;在农村开展“ 改路、改房、改水、改电、改圈、改厕、改灶”等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巩固提升“三清洁”工作。要齐动手创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游宜业城乡。三要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城乡发展愿景顺利实现。会议强调,要正视差距,针对当前全县城镇化率低,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权威性不够,执行不到位,城镇特色不明显,设施不配套,环境改善任务繁重等问题,抢抓机遇,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认真抓好工作落实。要抓好城乡规划体系建设和县城总体规划、乡镇集镇总体规划修编,完成乡镇集镇总体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709个村庄规划修编;按照“三纵四横”的城市路网规划,实施一批路、桥等城市交通项目,抓好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注重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曲硐小城镇保护与开发,加快曲硐美食街、核桃交易市场等项目建设,为打造旅游休闲城市奠定基础;抓好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强化城市管理部门的职能职责,推动执法事项属地管理。

  会上,字云飞与各乡镇、县级有关单位签订提升人居环境行动目标责任书。

  全体县处级领导,县级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县人居办张馨 张龙群 字建伟供稿)

 

 

 杨宁要求:努力创建舒适宜居的永平县城

 

1012日上午,州委书记杨宁在县委书记阿泽新、县长字云飞、县委副书记赵薇、常务副县长唐仕新、县政协党组书记李春、县住建局局长张占伟等人的陪同下,对永平县城镇棚户区改造及城镇化规划建设情况进行调研。

在新华街片区城镇棚户区改造现场,县政协党组书记李春向杨宁书记汇报了2013年至2016年永平县城镇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困难。近年来,永平县始终把“棚改”作为改善民生、拉动经济、打造生态宜居城市的重要抓手,围绕“双创”目标,按照“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七改、三清”的要求,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的要求,立足县情,创新举措,大胆探索,全力推进。已累计实施“棚改”6650户,完成改造2650户,在建4000户,累计完成投资2.9亿元。

2016年,永平县“棚改”任务4000户,概算投资53056万元,其中老街片区2000户,曲硐片区2000户。计划年内基本

完成改造2200户,年度力争完成投资60%以上。按照货币化安置不低于50%的要求,计划实施货币化补偿2126户、实施配套基础设施建设1874户。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全面开工,货币化安置完成1947户、完成率78%,其中第一类货币化安置去商品房库存计划100户,已完成55户;第二类货币化安置直接补偿收储土地计划11151亩,已完成收储4216.5亩;第三类货币化补偿就地拆除重建,计划239户,开工174户;第四类改(扩、翻)建1676户,已全部开工。截至1010日,累计开工3821户,开工率95.5%,完成投资18843万元,到位中央补助资金8632万元,县级整合投入2500万元。2017年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2300户,其中,大营门车站片区1900户,杉阳镇400户。通过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县城90%的老城区,将逐步蜕变为功能完善、承载力强、居住环境优美的新区。

   思源实验学校建设项目现场,县住建局局长张占伟向州委书记杨宁等人汇报了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推进情况。张占伟以正在实施的“创园”工作为切入点,结合新型城镇化规划建设情况向杨宁书记汇报了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及整个县城的规划思路。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永平县紧紧围绕“建设全省绿色产业发展示范基地、核桃为主的农产品加工贸易集散中心、大理州生态宜居西部门户”的战略目标,按照“三轴、四片、五带、多中心”的县城空间发展格局,以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省级园林县城“双创”为载体,以城镇棚户区改造为抓手,构建“三纵四横”的城市道路网和“一带、两心、四廊、多点、一环、一圈”的绿地系统结构,着力打造“精、特、美、净”宜居宜业宜游县城。

杨宁强调,城镇棚户区改造、新型城镇化建设是全州的大事,是加快城镇化建设发展步伐的需要,是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需要,是提升城市形象和生活质量的需要。城镇棚户区改造、新型城镇化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要刻服困难,想方设法完成好工作任务,努力把永平县城创建为舒适、宜居的县城。

 

 

 

 

 

 

 

 

 

 

 

杨宁要求,所抽调人员要服从安排,妥善处理城镇棚户区改造、新型城镇化建设和部门工作的矛盾;要加强监督力量,强化督促检查;要订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要加强学习,要学习外地城镇棚户区改造、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成功经验,组织好考察学习。

(县人居办张馨 张龙群 段续培供稿)

 

 

  永平县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方案通过省级评审

 

1110日,永平县《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通过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专家评审。这个方案是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云南省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 年)》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全省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有关前期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为底线,以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以建设宜居村庄为导向,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通过长期艰苦努力,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结合永平实际,委托云南省设计院集团编制的。

方案分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建设目标和任务、项目建设方案、建设运营和融资方案、保障措施和附件七个部分。

目标任务是以以建设“七彩云南、宜居胜境、美丽家园”为主题,以城乡规划为引领,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核心,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城乡并重、属地管理,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硬的措施,在城市全面实施治乱、治脏、治污、治堵,改造旧住宅区、改造旧厂区、改造城中村,拆除违法违规建筑,增加绿化面积的“四治三改一拆一增”行动,在农村开展改路、改房、改水、改电、改圈、改厕、改灶和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的“七改三清”行动,着力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承载功能、居住条件、特色风貌,努力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幸福家园,让人民生活更健康、更美好。通过此次人居环境的建设,到2020,全县乡镇自来水供水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95%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并建立保洁制度;乡镇、建制村公厕覆盖率达100%;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美丽宜居村庄。

工作重点是深入开展城市“四治”行动; 加快实施城市“三改”工程; 依法拆除违法违规建筑; 提升城市绿化品质; 有序推进农村“七改”行动; 着力抓好农村“三清洁”工程。

全县7个乡镇提升人居环境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22044.2万元,其中供水项目建设投资5300万元,污水处理建设项目投资5860万元,垃圾处理建设项目投资9808.2万元,公厕建设项目投资1076万元。

在资金筹措上,永平县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资金筹措主要是积极争取云南省、大理州两级政府专项用于“乡镇和村庄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公厕建设及乡镇自来水供水设施建设”的资金。永平县政府自筹一定资金专项用于永平县乡镇和村庄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公厕建设及乡镇自来水供水设施建设。同时,探索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充分利用国家金融支持政策,积极申请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不断创新投融资机制,采取推行PPP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筹措更多的资金推动项目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

 

在保障措施上,永平县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为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二是明确工作责任。县、乡(镇)人民政府是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制定好本乡(镇)具体措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要求,量化指标; 乡镇(街道)、建制村(社区) 要根据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实际,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中的作用,做好具体实施工作。三是强化规划引领。完善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确保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连续性,形成一张蓝图干到底的规划管理机制。加快供水、污水处理、垃圾收运处理、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专项规划向周边农村延伸,提高规划设计水平,促进“多规合一”,逐步形成城乡一体、配套齐全、科学实用的空间规划体系。加强规划的实施监督,建立健全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定和完善公开公示、规划督察员、农村土地建设专管员、责任追究等制度。四是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加快有关领域地方性法规制度建设,使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健全依法决策工作机制,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和执法属地化,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管理体制,确保公正、规范、文明执法。五是加大投入力度。筹措资金专项用于乡镇和村庄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公厕建设及乡镇自来水供水设施建设。探索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充分利用国家金融支持政策,积极申请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不断创新投融资机制,采取推行PPP 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筹措更多的资金推动项目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六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采取专栏报道、政策解读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素质,宣传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七是强化监督检查验收。要将有关工作纳入工作纪律检查和重点督查范围,压实责任、强化问责,形成“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缝隙”的责任体系。(县人居办张馨 张龙群 字建伟供稿)

 

永平县拟调整城市垃圾处理费标准和范围

 

1028日,永平召开《永平县城市垃圾处理费收费项目和标准核定方案(草案)》听证会, 21名参会代表听取了《永平县城市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核定方案(草案)》和情况说明。

代表们认为,所提交的城市垃圾处理费收费项目和标准核定方案(草案),测算标准科学合理,符合永平发展实际,符合提升人居环境质量需要,同意调整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

    县发改局、住建局对收费调整政策依据、原则、收费范围及减免对象等进行说明。城市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范围按照“政府与社会共同承担城市环境治理”的思路,实行财政补贴与“谁产生垃圾谁付费”相结合的原则,对城市建成区(包括曲硐小城镇)范围内生产的垃圾的城区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职工、城区普通住宅居民户、生产经营单位、个体经营户,按生活垃圾处理费、建筑垃圾分类提高收费标准。其中拟定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为城镇居民每户每月8元;暂住人口每人每月4元;机关、企事单位、社团、部队、学校等单位办公场所每人每月4元;医院每月每床3元,诊所每年500元;宾馆、旅社等每月每床2.5元,20个床位及以下每月30元;酒楼、饭店等30平方米以下每月15元,30平方米及以上每月20元,60平方米及以上每月25元;商业铺面、超市、家具店等经营场所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每月15元、202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月0.4元、200平方米以上每增加50平方米,每月增加15元。

集贸市场300个固定摊位的每个摊位每月20元,临时蔬菜摊点每个摊位每天1元,临时水果摊点每个摊位每天4元,其它摊位每个摊位每天2元;室外大排档每个摊位每月30元;广告、花店等每平方米1元,低于15平方米每月15元;客运站、经营性停车场每平方米每月0.15元,废品收购站、洗车场等加工业每平方米每月1.5元,低于20平方米的每月30元,清运垃圾桶按每吨160元计收;营运渣土车辆每天每辆5元;房屋新建、改扩建工程除建筑垃圾外按每平方米1.5元一次性向施工单位收取;自运生活垃圾到垃圾处理场每吨60元;粪便清运每吨150元。建筑垃圾拟定收费标准为:单位或个人零星装修或修缮、拆旧翻新建盖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每平方米510元;新建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每平方米5元。(县人居办张馨 张龙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