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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每周信息(11月18日)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李英旭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李英旭     时间:2016-11-25     点击数:    

 

加强“两违”整治 坚决拆除违法违章建筑

 

按照“区县为主、区县联动、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统一实施”的原则,高位推进 “两违”整治工作,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立工作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措施,依法有序推进各项整治工作,重点区域“两违”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古城区在72米大道沿线、青龙河沿线等拆除违建17.23万平方米;玉龙县查处小区违法建筑面积共计5080.24平方米,在拉市、黄山等地拆除违建1.6万平方米;宁蒗县县城依法拆除“两违”建筑和与规划不协调建筑设施515幢,拆除建筑面积103892平方米,在泸沽湖共拆除“两违”建筑和与规划不协调建筑109幢,拆除建筑面积24641.94平方米。

11月16日,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住建厅总规划师杨洪涛率队的住建部违法建设治理专项督查组到丽江督查,督查组一行在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后认为,丽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违规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高位推进整治;工作措施到位,强力推进整治;宣传动员到位,营造良好整治氛围;督促检查到位,全程推动整治。督查组建议,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使人民群众认识到违建整治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弘扬社会正气,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大规范制定力度,让城市、城镇、乡村建设有规划可依,让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有规划可依;进一步加大规划监察力度,以强有力的惩戒机制建立不敢违反、不能违反规划的工作局面,切实维护好规划的权威;进一步加大依法整治力度,做到“六个精准”的同时,落实好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共同责任机制和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制度;进一步加大联合整治力度,加大依法打击违法建设力度,及时掌握违法建设的面头,及早将违法建设处理在萌芽状态,避免增加执法难度。

 

强化宣传报道  营造良好氛围。

 

丽江市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方案》,对全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宣传报道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建立了丽江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宣传和统计制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设立了曝光台,对城乡脏、乱、差现象予以曝光,通过舆论监督促进工作。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为载体,加大城乡垃圾整治行动的宣传,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文明素质,为整治活动深入开展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经统计,市人居办向省人居办报送信息15条;丽江电视台、丽江日报都开设了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专栏,宣传报道38条,“曝光台”曝光14起。各乡镇深入开展“垃圾不落地”行动,劝导广大村民从自身做起,不乱扔垃圾,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果。部分乡镇建立健全了《村规民约》、《保洁员管理制度》,部分村落建立“户前三包”责任制,组建了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的村庄保洁员队伍,使农村人居得到了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