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每周信息
玉龙县地下水综合治理进展顺利
为有效遏制地下水资源的私挖乱采和无序开发,保护好管理好丽江坝区宝贵的水资源,玉龙县委、县人民政府于2017年6月8日召集县直有关部门及涉及乡镇召开玉龙县地下水资源治理工作会议,对丽江坝玉龙县辖区地下水综合治理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要求依法对黄山镇白华、文华、长水、漾江、南口、白马、五台7个居委会;白沙镇白沙、木都、新善、玉湖4个村委会,共两个镇11个村(居)委会的单位、集体及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开采地下水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玉龙县及时成立以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和红卫 为组长,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领导为副组长,黄山、白沙两镇党委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玉龙县地下水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实行县级领导分片挂钩联系,安排11位县处级领导分别挂任11个以村(居)委会为单位的片区工作组组长,由片区工作组组长(挂钩领导)负责统筹各成员单位力量,分类指导片区开展监督检查、审核初验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宣传报道、摸底调查、执法保障、综合整治、封填、督查问效6个专项工作组。从20个成员单位抽调了66 名工作人员,安排到11个片区工作组集中开展地下水综合治理工作。
根据《玉龙县地下水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玉龙县委宣传部成立了以常务副部长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宣传报道领导小组。宣传报道小组积极开展工作,利用《丽江日报》《玉龙快讯》加强玉龙县地下水综合治理工作宣传;对有关水法律法规进行全文播出,专题新闻2次。利用“玉龙之窗”微信平台做了1次通告,2次专题报道。利用玉龙电视台、“云南玉龙县”客户端、开设玉龙县地下水综合治理工作栏。在《玉龙新闻》中报道的相关新闻16条。发放通告和法律宣传单1.2万份,悬挂张贴宣传标语16条。
在黄山、白沙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各片区工作组采取上门走访的调查方式,集中力量对各片区取用地下水的企业、宾馆、酒店、洗浴中心、餐饮业、洗车场、居民户等,分门别类地进行地毯式排查,登记造册。通过黄山、白沙两个镇11个村(居)委会共11个工作组的排查,共排查出地下水井4409口,其中深水井74口,浅水井4335口,其中经营性浅水井、绿化用浅水井、消防井155口。
为了保障地下水综合治理工作严格依法顺利开展,加强执法保障组的组织领导,县委政法委及时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地下水综合治理执法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政策宣传组、法律咨询组、案件调查组、应急处置组、群众工作组等五个工作小组开展日常治理工作,并及时草拟印发了《玉龙县地下水综合治理工作执法办案主要依据》,提供综合整治组在执法过程中参考使用执法保障组本着依法整治、突出重点、维护社会稳定原则,特别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处罚中必须严格依法,做到程序合法、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在地下水综合治理过程中5个工作组有序开展法律宣传引导及相关执法保障服务工作。
在综合整治治阶段,在白沙镇、黄山镇统一安排下,各片区工作组相互协调,各工作人员共同努力,全县地下水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根据排查结果,两镇地下水井整治的任务为深水井需整治74口,浅水井需整治155口。到2017年8月16日止已完成封填地下水井171口,其中深水井34口,浅水井137口;黄山镇封填164口,白沙镇封填7口。
营造整洁舒心的旅游环境
黎明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初见成效
自今年4月15日云南省正式实施旅游市场整治22条措施以来,丽江老君山管理局结合丽江市28条整治措施相关要求,重点围绕旅游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大力推进老君山黎明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过景区管理和经营企业的4个多月的共同努力,整治工作已初见成效,该景区已营造出了更整洁舒心的旅游环境。
在整治工作中,老君山管理局切实履行监管责任,通过召开专题督查会议、约谈景区企业、下发督办通知、开展实地督查等手段,督促企业压实责任、倒排工作时间表,主要从三个方面大力推进整治工作进度:
一是全面拆除景区不协调构筑物。拆除景区范围内不协调构筑物36处共计750平方米。8月15日前全面清理完成红石街部分临街不协调构筑物。
二是全面清理景区内外沿线垃圾。联合黎明乡政府、丽江市旅游投资公司,组织人员对景区外围沿线中兴至黎光公路及景区内部道路边沟、杂草进行清理;施工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与红石街经营户签订“门前三包”承诺书,加强厕所星级标准管理,确保景区经营场所及厕所整洁卫生;建立了垃圾中转站,安排清理车每星期定时运送垃圾到丽江垃圾处理厂进行集中清理。截至目前,已累计投入人力400余人,投入资金10余万元,完成景区道路沿线40公里清理工作,清理160多吨废弃物。
三是全面完成环境整治项目工程。完成4160平方米黎明红石街路面改造红石及五花石铺设项目工程;完成黎明红石街旅游小镇987米消防管网工程;完成600平方米临街铺面六合门的更换安装、打磨上漆2200平方米,安装灯带3000米;完成黎明红石街旅游小镇污水处理站及配套污水管网埋设。上述项目已累计投入资金800多万元。
2016年丽江空气质量一级标准328天排名全省第一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日前发布了2016年全省环境状况公告,在16个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年底排名中,丽江市排名第一。这已是丽江连续两年在全省排名第一。
2013年、2014年、2015年连续三年丽江市城区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值都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而且主要污染物日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总天数的比例都是100%。其中全年达到国家一级标准AQI指数小于或等于50的天数分别在274、298、308天。2016年丽江市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65天,其中328天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准,37天达到二级标准,城市空气质量全省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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