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两违”美城乡
丽江城乡管理建设展现新面貌
近年来,着眼于建设国际精品旅游景区和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大局,丽江市市委、市政府精心部署,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再接再厉,整治“两违”不放松,展现出依法依规加强城乡管理建设的新面貌。
整治“两违”美城乡
勇担责任抓落实
丽江市规划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了各分管领导、科室的具体工作职责,细化分工,强化督查,落实责任。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城乡人居环境工作形势,安排部署工作任务,细化措施,突出重点,将违法建筑治理工作作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的重点和难点来实施部署和推动。
1、及早行动,调查摸底掌握动态
丽江市市委、市政府“一计划三方案”的工作要求刚下发,就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具体工作责任:
2016年10月下旬召开了丽江市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推进会,对依法加大城乡规划制定工作力度、依法实施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工作、依法加强城乡规划监察力度和依法实施违法违规建筑治理等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12月云南省重点(市、区)“两违”建筑治理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座谈会议召开后,及时召开丽江市“两违”建筑治理督查汇报会,对有关会议精神进行全面传达,并就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健全“两违”治理的领导协调工作机制,强化摸底调查,力求精准和加大治理力度,全面消化存量等工作再次作了重点强调。
2017年4月《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颁布施行和云南省高原坝区违法建筑治理工作会议召开后,及时在丽江市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领导小组2017年第一次联席会议上,就丽江坝区(规划区)内违法建筑调查摸底再深入,依法制定城镇违法建筑和乡村违法建筑的认定标准,依法落实违法建筑处置机构,明确责任,加大监督,强化宣传等方面作了工作安排。
2、抓特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采取传统平面媒体与现代新兴媒体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将相关文件、政策、制度及时汇编成册,在先后召开的推进会、督查汇报会等会议上发放各县(区)和市直相关单位;利用《丽江城乡规划期刊》采编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相关信息11期,信息68条。另一方面,利用《丽江日报》的“城乡规划园地”栏目,对丽江市违法建筑处置与咨询电话进行公告;借助丽江规划、丽江读本等微信公众账号,将依法建房、合法用地的法律法规知识及工作进展情况、工作部署等积极向公众进行宣传。
3、抓细方案,依法依规全面推进
在全面了解掌握丽江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现状的基础上,制定了《丽江市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和“三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时间节点、目标责任。
根据阶段性工作情况,先后又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对区县违法建筑认定与处置办法制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违法建筑治理工作指导批示的函》《丽江市规划局关于做好近期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通知》《丽江市规划局关于印发〈丽江市近期违法建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为具体展开整治行动打牢了基础。
依法整治美城乡
1、坚持规划先行,不断完善城乡规划体系
加大了市域、城市、县、建制镇、集镇村庄和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制定工作,实现了城乡规划100%覆盖。2016年,制定或修编城乡总体规划1030平方公里,制定或维护控制性详细规划36.95平方公里,制定5项城市专项规划,171个村庄规划的提升完善。
2、突出标本兼治,严格规划实施管理
按照“规划是法”要求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据《城乡规划法》实施了城市规划用地行政许可、市政公共基础设施规划行政许可和工程规划行政许可。进一步规范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农村村民住房建设常态化审批机制逐步建立。2016年,实施了1972件乡村规划许可,农村村民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覆盖率达33.6%。建立了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制度,丽江市已设置专管员463名,实现了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名专管员的目标。市、县、乡、村四级城乡规划管理网络初步形成。
3、加强规划监察,杜绝出现“两违”建筑增量
加强城乡规划实施日常监察,建立了日常巡查制度,落实了巡查责任,不定期对丽江中心城市主干道沿线、城市规划区等多发、易发违法违规建筑重点区域进行巡视巡查,及时纠正和查处了违法建设行为,落实了打早、打小、打了的要求,有效遏制新的违法违规建筑增量。
4、突出“六个精准”,依规开展“两违”治理
在“两违”治理工作中,明确要求做到“六个精准”。即,调查摸底要精准、认定标准要精准、治理工作重点要精准、治理程序要精准、责任落实要精准和违建拆除用地规划要精准。
5、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督查防范反弹
建立完善城乡规划评估维护制度、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制度,特别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的同时,建立了违法建筑治理信息月报制度、城乡规划管理信息公开制度、定期督查和考评制度、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和市直部门联络员制度等,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提醒,随时跟进,进一步强化了各县(区)加强工作督促检查。做到了每15天对各县(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梳理,对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及时通报。截至2017年6月,共发出督办通知11份。
6、深入调查研究,探索长效治理机制
根据丽江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具体推进情况,丽江市规划局对部分区县有关违法建筑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随机调研,围绕“消化存量、杜绝增量”的工作目标,就城乡规划管理中,如何杜绝违法建筑增量,对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全过程进行了全面的调查走访,从体制机制上进行了认真分析的基础上,针对违法建筑多发易发的问题,立足于“消化存量、杜绝增量”,对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管理组织体系,进一步加强违法建筑治理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意见并上报市政府。
城市“治改拆增” 农村“七改三清”
——玉龙县全力推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侧记
2016年10月起,玉龙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全面展开,制定了“一计划三方案”,同时各牵头部门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了104名建制村村庄规划建设专管员并进行了业务培训,印制了工作手册200余份。2017年4月份县人民政府与各成员单位签订了《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目标责任书》。对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从目标任务、责任分解、队伍建设、机制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城市积极实施“四治三改一拆一增”行动
在“四治”行动方面,一是治理环境乱象。开展综合整治4次,纠正店外经营行为 614户次,收缴占道经营物品、工具200余批次,拆除不符合市容规范乱拉乱挂条幅120余条,收缴占道摆放广告牌匾310块、拆除大型立式商业广告12个。二是治理重点区域,先后出动近500余人次和80辆车次重点对全县卫生死角和遗产公园水草、漂浮物等进行了彻底整治,处置垃圾1800多吨。清理主城区、主要道路、住宅小区的垃圾达949.3吨。三是治理环境污染。认真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开展漾弓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四是治理交通拥堵。完成聚鑫路、玉兴西路、玉兴东路、五台路、金川路等人行道铺设及檀墙里路面建设,着力优化城市路网结构。整改完成龙翔路、南口路、丽水路、夏禾路及玉雪大道的红绿灯损坏及设置不合理问题。完成龙翔路、南口路、丽水路、聚鑫路(青龙南路至丽水路段)、夏禾路的道路标识线施划工作。
在“三改”工程中,续建实施2016棚户区改造项目3200套,现已进入户改造部分验收及资金补助阶段,棚改片区的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也已全面开工。
在拆除违法违规建筑方面,加大对规划区范围内的 “两违”查处力度。依法查处了黄山镇两违整治范围的家乐建材城、嘉和加气站、友盛门窗仓库、华利建材城的四个项目拆除整改工作。查处了云南卓信电力有限公司、香格里纳小区部分居民占用公共绿化带修建围墙等违法建设项目64个,查处违法建筑面积1750.31平方米。
增加城市绿化面积。实施完成玉龙县金盾路、上吉村、庆云路等绿化建设项目。2016年至今绿化项目累计完成投资5724万元,其中附属绿地投资4057.91万元,新增附属绿地面积11526㎡。目前,建成区绿地面积为269.8公顷,公园绿地面积36.2公顷,已建公园3个。
农村“七改三清”行动不断深入
积极实施“七改”行动。在改路方面,2017年共实施交通基础建设里程约456公里,总投资达30486万元,目前,部分项目已完工。在改房方面,2017年1420户农危改建设任务目前已开工1296户,竣工461户。在改水方面,继续加快2016年玉龙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石鼓镇、白沙镇、拉市镇(玉龙县第二水厂)自来水厂及塔城乡老村街集中供水等正开展前期工作。在改电方面,开展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玉龙县小城镇、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第一批)、玉龙县小城镇、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第二批)于2017年2月中旬开工,目前正实施10kV线路建设和安装改造变压器等工程。在改厕方面,完成火车站内公厕的改建工作,结合棚户区改造开展了部分农户的户厕改造工作。在改灶方面,完成2017年1250台太阳能热水器、2000口节柴灶《项目施工作业设计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并完成项目招投标。在改圈方面,完成石鼓镇格子村建设规模化养羊场900平方米羊圈的改建;完成白沙镇文海村、巨甸镇后箐村、黎明乡金庄村2300平方米的牛羊圈建设工作。
积极实施 “三清”工程。在清洁水源方面,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并建立了县、乡(镇)、村饮用水源地、河道、湖库的分级管理保护名录。加强对饮用水水环境的保护。划定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认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开展了白沙、拉市、鲁甸等8个乡镇共71件(处)农村饮水工程水源地保护工程。在清洁田园方面,2017年上半年共完成大面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4万亩,加大对41个乡镇农药经营网点及2家农资公司的检查,对查获的国家禁用农药依法予以没收。在清洁家园方面,投资近470余万元完成巨甸、黎明、石鼓、石头、太安、塔城6个乡(镇)垃圾焚烧站建设项目,并均已投入使用;鲁甸、宝山、鸣音、奉科、大具等五乡镇的焚烧站建设项目正进行选址等项目前期工作,有望年内实施完成。预计投资250万元的拉市海东垃圾中转站土建项目已完成。
丽江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18日
整治“两违”美城乡
丽江城乡管理建设展现新面貌
近年来,着眼于建设国际精品旅游景区和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大局,丽江市市委、市政府精心部署,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再接再厉,整治“两违”不放松,展现出依法依规加强城乡管理建设的新面貌。
整治“两违”美城乡
勇担责任抓落实
丽江市规划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了各分管领导、科室的具体工作职责,细化分工,强化督查,落实责任。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城乡人居环境工作形势,安排部署工作任务,细化措施,突出重点,将违法建筑治理工作作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的重点和难点来实施部署和推动。
1、及早行动,调查摸底掌握动态
丽江市市委、市政府“一计划三方案”的工作要求刚下发,就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具体工作责任:
2016年10月下旬召开了丽江市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推进会,对依法加大城乡规划制定工作力度、依法实施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工作、依法加强城乡规划监察力度和依法实施违法违规建筑治理等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12月云南省重点(市、区)“两违”建筑治理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座谈会议召开后,及时召开丽江市“两违”建筑治理督查汇报会,对有关会议精神进行全面传达,并就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健全“两违”治理的领导协调工作机制,强化摸底调查,力求精准和加大治理力度,全面消化存量等工作再次作了重点强调。
2017年4月《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颁布施行和云南省高原坝区违法建筑治理工作会议召开后,及时在丽江市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领导小组2017年第一次联席会议上,就丽江坝区(规划区)内违法建筑调查摸底再深入,依法制定城镇违法建筑和乡村违法建筑的认定标准,依法落实违法建筑处置机构,明确责任,加大监督,强化宣传等方面作了工作安排。
2、抓特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采取传统平面媒体与现代新兴媒体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将相关文件、政策、制度及时汇编成册,在先后召开的推进会、督查汇报会等会议上发放各县(区)和市直相关单位;利用《丽江城乡规划期刊》采编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相关信息11期,信息68条。另一方面,利用《丽江日报》的“城乡规划园地”栏目,对丽江市违法建筑处置与咨询电话进行公告;借助丽江规划、丽江读本等微信公众账号,将依法建房、合法用地的法律法规知识及工作进展情况、工作部署等积极向公众进行宣传。
3、抓细方案,依法依规全面推进
在全面了解掌握丽江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现状的基础上,制定了《丽江市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和“三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时间节点、目标责任。
根据阶段性工作情况,先后又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对区县违法建筑认定与处置办法制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违法建筑治理工作指导批示的函》《丽江市规划局关于做好近期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通知》《丽江市规划局关于印发〈丽江市近期违法建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为具体展开整治行动打牢了基础。
依法整治美城乡
1、坚持规划先行,不断完善城乡规划体系
加大了市域、城市、县、建制镇、集镇村庄和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制定工作,实现了城乡规划100%覆盖。2016年,制定或修编城乡总体规划1030平方公里,制定或维护控制性详细规划36.95平方公里,制定5项城市专项规划,171个村庄规划的提升完善。
2、突出标本兼治,严格规划实施管理
按照“规划是法”要求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据《城乡规划法》实施了城市规划用地行政许可、市政公共基础设施规划行政许可和工程规划行政许可。进一步规范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农村村民住房建设常态化审批机制逐步建立。2016年,实施了1972件乡村规划许可,农村村民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覆盖率达33.6%。建立了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制度,丽江市已设置专管员463名,实现了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名专管员的目标。市、县、乡、村四级城乡规划管理网络初步形成。
3、加强规划监察,杜绝出现“两违”建筑增量
加强城乡规划实施日常监察,建立了日常巡查制度,落实了巡查责任,不定期对丽江中心城市主干道沿线、城市规划区等多发、易发违法违规建筑重点区域进行巡视巡查,及时纠正和查处了违法建设行为,落实了打早、打小、打了的要求,有效遏制新的违法违规建筑增量。
4、突出“六个精准”,依规开展“两违”治理
在“两违”治理工作中,明确要求做到“六个精准”。即,调查摸底要精准、认定标准要精准、治理工作重点要精准、治理程序要精准、责任落实要精准和违建拆除用地规划要精准。
5、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督查防范反弹
建立完善城乡规划评估维护制度、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制度,特别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的同时,建立了违法建筑治理信息月报制度、城乡规划管理信息公开制度、定期督查和考评制度、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和市直部门联络员制度等,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提醒,随时跟进,进一步强化了各县(区)加强工作督促检查。做到了每15天对各县(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梳理,对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及时通报。截至2017年6月,共发出督办通知11份。
6、深入调查研究,探索长效治理机制
根据丽江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具体推进情况,丽江市规划局对部分区县有关违法建筑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随机调研,围绕“消化存量、杜绝增量”的工作目标,就城乡规划管理中,如何杜绝违法建筑增量,对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全过程进行了全面的调查走访,从体制机制上进行了认真分析的基础上,针对违法建筑多发易发的问题,立足于“消化存量、杜绝增量”,对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管理组织体系,进一步加强违法建筑治理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意见并上报市政府。
城市“治改拆增” 农村“七改三清”
——玉龙县全力推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侧记
2016年10月起,玉龙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全面展开,制定了“一计划三方案”,同时各牵头部门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了104名建制村村庄规划建设专管员并进行了业务培训,印制了工作手册200余份。2017年4月份县人民政府与各成员单位签订了《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目标责任书》。对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从目标任务、责任分解、队伍建设、机制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城市积极实施“四治三改一拆一增”行动
在“四治”行动方面,一是治理环境乱象。开展综合整治4次,纠正店外经营行为 614户次,收缴占道经营物品、工具200余批次,拆除不符合市容规范乱拉乱挂条幅120余条,收缴占道摆放广告牌匾310块、拆除大型立式商业广告12个。二是治理重点区域,先后出动近500余人次和80辆车次重点对全县卫生死角和遗产公园水草、漂浮物等进行了彻底整治,处置垃圾1800多吨。清理主城区、主要道路、住宅小区的垃圾达949.3吨。三是治理环境污染。认真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开展漾弓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四是治理交通拥堵。完成聚鑫路、玉兴西路、玉兴东路、五台路、金川路等人行道铺设及檀墙里路面建设,着力优化城市路网结构。整改完成龙翔路、南口路、丽水路、夏禾路及玉雪大道的红绿灯损坏及设置不合理问题。完成龙翔路、南口路、丽水路、聚鑫路(青龙南路至丽水路段)、夏禾路的道路标识线施划工作。
在“三改”工程中,续建实施2016棚户区改造项目3200套,现已进入户改造部分验收及资金补助阶段,棚改片区的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也已全面开工。
在拆除违法违规建筑方面,加大对规划区范围内的 “两违”查处力度。依法查处了黄山镇两违整治范围的家乐建材城、嘉和加气站、友盛门窗仓库、华利建材城的四个项目拆除整改工作。查处了云南卓信电力有限公司、香格里纳小区部分居民占用公共绿化带修建围墙等违法建设项目64个,查处违法建筑面积1750.31平方米。
增加城市绿化面积。实施完成玉龙县金盾路、上吉村、庆云路等绿化建设项目。2016年至今绿化项目累计完成投资5724万元,其中附属绿地投资4057.91万元,新增附属绿地面积11526㎡。目前,建成区绿地面积为269.8公顷,公园绿地面积36.2公顷,已建公园3个。
农村“七改三清”行动不断深入
积极实施“七改”行动。在改路方面,2017年共实施交通基础建设里程约456公里,总投资达30486万元,目前,部分项目已完工。在改房方面,2017年1420户农危改建设任务目前已开工1296户,竣工461户。在改水方面,继续加快2016年玉龙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石鼓镇、白沙镇、拉市镇(玉龙县第二水厂)自来水厂及塔城乡老村街集中供水等正开展前期工作。在改电方面,开展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玉龙县小城镇、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第一批)、玉龙县小城镇、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第二批)于2017年2月中旬开工,目前正实施10kV线路建设和安装改造变压器等工程。在改厕方面,完成火车站内公厕的改建工作,结合棚户区改造开展了部分农户的户厕改造工作。在改灶方面,完成2017年1250台太阳能热水器、2000口节柴灶《项目施工作业设计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并完成项目招投标。在改圈方面,完成石鼓镇格子村建设规模化养羊场900平方米羊圈的改建;完成白沙镇文海村、巨甸镇后箐村、黎明乡金庄村2300平方米的牛羊圈建设工作。
积极实施 “三清”工程。在清洁水源方面,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并建立了县、乡(镇)、村饮用水源地、河道、湖库的分级管理保护名录。加强对饮用水水环境的保护。划定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认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开展了白沙、拉市、鲁甸等8个乡镇共71件(处)农村饮水工程水源地保护工程。在清洁田园方面,2017年上半年共完成大面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4万亩,加大对41个乡镇农药经营网点及2家农资公司的检查,对查获的国家禁用农药依法予以没收。在清洁家园方面,投资近470余万元完成巨甸、黎明、石鼓、石头、太安、塔城6个乡(镇)垃圾焚烧站建设项目,并均已投入使用;鲁甸、宝山、鸣音、奉科、大具等五乡镇的焚烧站建设项目正进行选址等项目前期工作,有望年内实施完成。预计投资250万元的拉市海东垃圾中转站土建项目已完成。
丽江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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