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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的通知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李英旭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李英旭     时间:2017-02-10     点击数:    


云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人居环境行动提升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第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按照2月4日省主要领导在州(市)、县(市、区)委书记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重要指示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突出工作重点

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建设“七彩云南,生态宜居,美丽家园”的重要途径,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开展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确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提升全省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再次明确“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工作既包括城市,也涵盖乡镇农村,原工作安排中与此不一致的,要以本通知要求为准。省级各有关单位要重点督促各地抓好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对此要有清醒认识,切实增强贯彻推动城乡“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尽快将会议精神,特别是省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传达到县(市、区)及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其相关人员,领会精神实质,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目标,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真抓实干、全力突破。着力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承载功能、居住条件和特色风貌,全面提升城乡“颜值”和品质,让城乡更加宜居、更有特色、更富有活力,让人民群众在宜居的环境中增强幸福感。

二、坚持问题导向,主攻薄弱环节

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问题导向,主攻薄弱环节,当前突出抓好城乡治乱、治脏、治污、整治两违、增绿提质5项重点工作,聚焦短板、精准发力,确保工作立竿见影取得实效。30个重点县(市、区)要在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中走在前列,起到排头兵作用。

(一)治理城乡环境乱象。按照“健全机制、集中整治,条块结合、辖区负责,突出重点、全面覆盖”的要求,依法治理城乡“房屋乱建、柴草乱堆、垃圾乱倒、脏水乱泼、畜禽乱跑、秸秆乱垛”等城乡环境乱象。形成“管理无缝隙、责任全覆盖”的城乡环境管理格局。2018年城乡面貌明显改善,2019年巩固提升,2020年城乡环境乱象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二)治理重点区域脏迹。全面开展城乡车站码头、广场公园、公共厕所、饮食摊点、集贸市场、背街小巷、公路路面、河道沟渠、建筑工地、村庄院落、城乡结合部、乡镇建成区等重点区域环境整治,消除卫生死角、边缘盲区的脏迹,创造干净卫生整洁的城乡环境

(三)治理城乡环境污染。以控制城乡黑臭水体、河道池塘沟渠、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和铁路、汽车客运站点污水治理为重点,严格用地准入和减少生活垃圾污染,严控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商业及社会活动噪声等,切实加强城乡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噪音污染治理,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环卫保洁市场化运行,推行村庄生活垃圾有效收集、转运、处理的方式,建立乡镇、村庄生活垃圾收费保洁机制。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和铁路、汽车客运站点污水处理率2017年达70%、2018年达100%。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公厕建设、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和自来水供水设施建设,到2017年底,全省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80%以上,60%以上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有效治理,全省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40%以上。

(四)依法查处拆除“两违”建筑

“两违”建筑治理实现城乡全覆盖,突出以城市规划区、集镇(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含城关镇)规划区、重点区域农村(坝区、主要交通干道沿线、旅游景区景点周边、集镇周边、城郊结合部农村)“两违”建筑治理为重点,在2016年查处治理的基础上,2017年至2019年每年查处比例分别不低于50%、70%和90%,到2020年末全面完成任务,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五)全面开展提质增绿

坚持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并依法报批,实施绿线管制制度,通过科学规划,完善绿地系统合理布局,实现城乡园林绿化生态、景观、文化等多种功能协调发展;强化乡村道路、河道沟渠、村庄周边等增绿、建绿工程保护山水林田湖生态细胞,大幅增加城乡绿地面积,提高绿地率、绿视率、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充分利用乡镇、村庄闲置空地,运用适生树种和生态方法营造乡村景观,建设“菜园、田园、果园、花园”等绿化景观,创建园林乡镇和绿色村庄。

三、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工作实效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各地要将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工作纪律检查和重点督查范围,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紧紧围绕任务分解、工作推进、目标进度等重要环节,建立完善“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缝隙”的责任体系,结合实际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实行台账式管理、列表式推进。加大督查和考核问责力度,加大对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中有关部门、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整治力度,严肃问责工作推进缓慢、落实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云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