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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城乡规划违法违规建筑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李英旭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李英旭     时间:2016-09-26     点击数:    

 

云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省级城乡规划违法违规建筑治理试点

 

 

 工作的通知

 

昭通市党委、人民政府:

根据全省城市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推进会议精神,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昭通市作为开展违法违规建筑治理的试点地区。在2016-2017年内,重点对昭阳城区和乡村范围内违法违规建筑进行认定查处,通过试点探索方法,总结经验,形成示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方案措施、高标准开展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紧紧围绕全省城市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推进会议精神,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建规〔2016〕142号)、《云南省城乡人民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及《云南省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行动方案》要求,抓紧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内容、责任主体、实施步骤、进度安排、保障措施、预期成效等。试点方案及相关材料请于2016年9月20日前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联启联动、研究制定认定标准和工作机制

地方主要领导为试点工作第一责任人,城市管理执法、城乡规划、房管、国土、工商、公检法及消防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依法依规制定出台认定标准、程序,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强化认定查处队伍,自行拆除,先难后易,挂牌督办,形成治理全力。各级要成立治理综合工作组,建立会议制度、讲评评比制度和考勤考核机制,加强治理销账、巡查监督、宣传教育,按照“管住当前、消化过去、规范未来”的总要求开展工作,形成长效治理机制。

三、搞好普查、编制《违法违规建筑治理档案》

要对行政区域内违法违规建筑进行充分调研、认定、登统计;拍摄照片说明违法违规建筑名称(门牌)、建设时间、违建业主、建筑类型、违法原因等;以CAD文件格式,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组织绘制违法建筑分布图(包含城市规划用地范围线、违法建筑图斑以及图斑编号三个图层)。建立数据库档案和绘制违法违规建筑地图,以图表形式制定年度治理目标任务量,按要求编制《违法违规建筑治理档案》(详见附件),并于2016年10月20日前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工作推进、建立半月报送制度

要务实开展治理工作,每日有任务、每周有计划,半月有报告,月底出总结。要建立半月情况报送制度,每半月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半月工作进度等内容。首次上报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

五、注重经验总结,适时召开违法违规建筑治理现场会

在试点过程中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在治理标准和程序,实施主体及机构,拆后用地规划和环境改善等方面总结经验、出台政策、探索措施方法,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学习。近期,请做好在昭阳区召开全省试点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工作现场推进会的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云南省违法违规建筑治理档案(暂行)

联系人:黎贤强  孔令芝

联系电话:0871-64328424(兼传真)

邮箱:YNWFJZZL11@126.com

密码:64328424

 

 

 

云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