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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 2021年“勤洗手”专项行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3-12     点击数: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

2021年“勤洗手”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第3次会议精神和“进农村、灭死角、标准化、建机制、追责任”“目标不变、标准不变、责任不变、机制不变”的工作要求,聚焦8类公共场所,扎实推进我省2021年爱国卫生“勤洗手”专项行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统筹推进新改建工作。按照“补强弱点、消除盲点、优化布点”的工作思路,结合实际,对标洗手设施配置标准,因地制宜优化洗手设施设备配置和规划布局,做到洗手设施新改建标准不降低。结合实际,在康养小镇、旅游小镇、特色小镇等区域应合理配置洗手设施

(二)全面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建立健全公共洗手设施常态化维护管理制度等,明确公共洗手设施维护管理责任单位、责任人、保洁人员、保洁频次等,并结合实际不断优化。积极探索洗手设施与绩效紧密挂钩工作机制以及“以商养洗”运行模式,确保洗手设施保持常态化运行。

(三)提升洗手设施精细化水平。统筹开展洗手设施全面排查工作,准确查找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强化整改,做到标本兼治,全面消除洗手设施无水、无垃圾桶、选点不合理、周边环境差等问题。加强洗手设施污水排放管理,紧盯农贸市场等场所洗手设施洗菜洗碗等功能异化问题,确保问题整改全达标。

(四)做到信息上报不遗漏统筹推进洗手设施打点上线“游云南”APP,强化洗手设施建设情况信息审核、上报,提高信息填报准确性和真实性。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要求,发挥好“勤洗手”专项行动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大局上的重要作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完善措施,把任务逐级细化分解到有关单位,确保“勤洗手”专项行动常抓不懈。

(二)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属地管理、分片包干、部门负责”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强化奖惩力度,让洗手设施运行全过程可追溯,对制度、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实、暗访曝光次数多的地区和单位,将进行通报

(三)强化信息上报。一是组织开展8类公共场所新、改建完成情况摸排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实。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收集汇总、填报《洗手设施新、改建摸排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每月3日前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二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深入研究,建立健全公共洗手设施常态化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等,各县(市、区)于330日前报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各州(市)于410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联系人及电话、邮箱:王呈东,18388742008;曾荟霖,18787083421;1433711529@qq.com。

 

附件:  洗手设施新、改建摸排情况统计表.xls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38日   

 

 

 

 

 

 

 

 

 

 

 

 

 

 

 

 

 

 

 

 

 

 

 

 

 

 

 

抄送:各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