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建村〔2017〕250号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加快推进传统村落燃气工程建设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陈豪书记2017年4月在普洱调研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实现传统村落燃气设施全覆盖”,结合全省正在推进的《云南省农村燃气工程“十三五”专项规划(2016-2020年)》,现就加快全省传统村落燃气工程建设,加强运营管理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云南省传统村落资源丰富、特色鲜明。截至目前,全省共有615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位居全国首位。由于地理区位、交通条件等因素影响,燃气设施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加快全省传统村落燃气工程建设,实施传统村落“以气代柴”“以气代煤”工作,是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的“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重要举措,对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传统村落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促进云南全域旅游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积极联动,切实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目标要求
(一)工作要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分期实施、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安全可靠”和“宜管则管,宜罐则罐”的原则,综合考虑中缅天然气支线管道、供气覆盖区域,传统村落的地理位置及供气规模等因素,合理布局天然气输配系统、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推广利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并加强运营安全管理,建立运行维护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2017-2018年完成所有传统村落燃气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到2019年,全省力争完成80%传统村落(第一至四批,后续根据我省申报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评审情况进行增补和调整)燃气工程建设。
三、工作重点
(一)加快工程建设。各地要根据《云南省开展传统村落燃气下乡实施方案》,主动和投资企业联系配合,抓紧启动前期工作,尽快开工建设。综合考虑城乡燃气发展需要,进一步明确本区域内传统村落燃气发展的气源种类、供气方式、供气规模、设施布局以及建设时序等,加快推进天然气供气干线、支线管网、分输配气设施或液化石油气终端网络等建设,逐步对辖区内传统村落进行燃气设施覆盖。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或企业投资运营等方式,在各传统村落特设服务网点,增设服务人员和技术人员,为农户使用燃气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二)确保工程质量。燃气工程各环节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等规范标准组织实施,确保群众安全用气。结合传统村落保护管理要求,各地要加强对燃气工程的施工管理和运行维护,并制定详细的燃气工程设计、施工、验收方案。
(三)强化安全监管。要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云南省燃气管理办法》等规定,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安全生产、安全运营。加强对安全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有关法规、技术标准等方面的培训,落实岗位责任制;针对传统村落增设的服务站点配齐技术服务人员,建立切实可行的安全运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制定应急预案,提高突发事件处置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制度建设。各地要按照传统村落开展燃气工程建设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结合本地区传统村落发展保护工作,研究制定燃气下乡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加大投入力度,完善体制机制,统筹项目安排并组织推进,为燃气下乡提供优惠政策,确保完成任务。
(二)加大政策保障。各级政府要落实传统村落支持资金,与投资企业共同制定燃气工程优惠政策,规划建设充分考虑供气干线、支线管网、分输配气设施和液化石油气终端网络建设,结合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优先开展传统村落所在县(市、区)和乡镇的燃气管网建设和站点建设工作;对经济情况相对较好的传统村落试点推进平价燃气,对居住在经济基础薄弱、生活不便或距离燃气输送半径较远的传统村落中的农户,试推行阶梯递减价格,在价格和服务方面提供更多优惠和便利,让偏远地区的农户也用得上、用得起燃气。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地要加强对燃气工程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辖区内的传统村落燃气服务网点全覆盖。同时,严格控制燃气经营企业的市场准入,加强对燃气市场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维护好农村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保证农村燃气健康有序发展。各地支持传统村落开展燃气工程工作情况将纳入省级督查重点。
(四)加大宣传力度。针对农户“以气代柴”“以气代煤”观念不强、使用燃气安全意识薄弱等问题,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协同合力,制定宣传方案,宣传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充分发挥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通过逐户上门宣传、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加大农村燃气工程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户清洁节能认识,让农户充分知晓相关工作和政策,充分调动村民参与传统村落燃气工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联系人及电话:和兴,0871-64333543(兼传真);
邮箱:rjhjldxz@163.com。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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