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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人居组办〔2017〕8号 关于开展2017年二季度全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督查的通知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李英旭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李英旭     时间:2017-05-26     点击数:    

云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云人居组办〔2017〕8号

 

 

云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

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二季度全省提升城乡

人居环境行动督查的通知

 

省公安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省旅游发展委,各州(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要求,根据《云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督查工作的通知》(云人居组办〔2017〕6号)精神,结合2017年一季度督查情况,现将开展2017年二季度全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督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全面督查各州(市)城乡“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工作,抽查村庄“七改三清”工作,重点督查城乡“治乱、治污、治脏、拆违、增绿”5项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一)针对《云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快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的督办通知》(云住建发明电〔2017〕11号)和《云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及整改要求的通知》云人居组办〔2017〕6号)指出的问题,各地制定整改方案和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详见附件1.2)。

(二)针对省委督查室《关于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推进情况的督查报告》指出的问题,各地制定整改方案和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详见附件3)。

(三)各地按照已制定的阶段性目标任务,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5项重点工作和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四)总结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下一步工作重点梳理情况。

二、督查时间

请各省级督查组牵头单位自行确定督查时间和地点,并于6月20日前完成督查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督查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的重要工作,各督查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督查内容按时、按质完成督查工作。对附件中具体点名的县(市、区)、乡(镇)和村庄,原则上各督查组要实地督查整改落实进展情况。

(二)各督查组要严格按照《省级督查组督查报告和各州(市)自查报告提纲》(以下简称《提纲》,详见附件4)完成督查报告,务必于6月26日前报省人居办。省人居办整理汇总后将报省委督查室。

(三)各州(市)要按照省级工作部署安排,积极配合,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和自查自纠,并于6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省人居办,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自查报告内容要严格按照《提纲》要求拟写。

人:省人居办  和兴;

联系方式:0871-64322042(兼传真);

   箱:rjhjldxz@163.com

 

附件:1.2017年3月份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推进情

况存在问题清单

2.全省2017年4月份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推

进情况存在问题清单

3.省委督查室对6州市督查发现问题清单

4.省级督查组督查报告和各州(市)自查报告提纲

 

 

                   云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26日

 

 

 

附件1

2017年3月份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

推进情况存在问题清单

 

一、昭通市

2017年1季度全市应新增986个村庄实现生活垃圾有效治理,实际新增6个;应新增10个乡镇镇区建成2座以上公厕,实际新增8个,以上工作未完成1季度目标任务。村庄保洁员制度覆盖率仅为2.41%,进度严重滞后。

二、文山州

2017年1季度全州应新增700个村庄实现生活垃圾有效治理,实际新增0个,未完成1季度目标任务。村庄保洁员制度覆盖率仅为4.83%,进度严重滞后。

三、普洱市

2017年1季度全市应新增5个乡镇镇区建成2座以上公厕,实际新增2个;应新增70个建制村村委会建成1座以上公厕,实际新增0个,以上工作未完成1季度目标任务。村庄保洁员制度覆盖率仅为9.87%,进度严重滞后。

四、西双版纳州

2017年1季度全州应新增57个村庄实现生活垃圾有效治理,实际新增0个,未完成1季度目标任务。列入2015和2016年度的31个省级示范村均未开工建设,进度严重滞后

五、大理州

2017年1季度全州应新增4个乡镇镇区建成2座以上公厕,实际新增2个,未完成1季度目标任务。

六、保山市

2017年1季度全市应新增5个乡镇镇区建成2座以上公厕,实际新增3个;应新增94个建制村村委会建成1座以上公厕,实际新增27个,以上工作未完成1季度目标任务。

七、德宏州

2017年1季度全州应新增153个村庄实现生活垃圾有效治理,实际新增59个;应新增3个乡镇镇区建成2座以上公厕,实际新增0个;应新增35个建制村村委会建成1座以上公厕,实际新增8个,以上工作未完成1季度目标任务。村庄保洁员制度覆盖率为12.16%,进度滞后。

八、丽江市

截至1季度末,全市村庄保洁员制度覆盖率仅为7.87%,进度严重滞后。

九、怒江州

2017年1季度全州违法建筑治理查处进度仅为6.91%,列入2015和2016年度的19个省级示范村均未开工建设,村庄保洁员制度覆盖率仅为3.33%,以上工作进度严重滞后。

十、迪庆州

2017年1季度全州应新增45个村庄实现生活垃圾有效治理,实际新增0个;应新增11个建制村村委会建成1座以上公厕,实际新增7个,以上工作未完成1季度目标任务。列入2015和2016年度的28个省级示范村均未开工建设,村庄保洁员制度覆盖率仅为1.26%,进度严重滞后。

十一、临沧市

2017年1季度全市应新增308个村庄实现生活垃圾有效治理,实际新增203个,未完成1季度目标任务。村庄保洁员制度覆盖率为16.6%,进度滞后。

 

 

 

 

附件2

全省2017年4月份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清单

 

一、综合排名落后的州市(后五名)

临沧市、文山州、普洱市、昭通市、怒江州。

二、30个重点县(市、区)中综合排名落后的重点县(市、

区)(后十名)

昆明市官渡区、德宏州芒市、临沧市临翔区、楚雄州楚雄市、普洱市思茅区、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红河州开远市、怒江州泸水市、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德宏州瑞丽市。

三、州(市)和重点县(市、区)工作进度滞后情况

(一)昆明市:官渡区、呈贡区违法建筑治理进度滞后。

(二)昭通市:昭阳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不到15%、村庄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不到30%,进度滞后。

(三)楚雄州:楚雄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不到15%,进度滞后。

(四)文山州:2017年2季度应新增2099个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的村庄,1-4月实际新增93个,进度滞后;文山市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不到40%,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不到15%、村庄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不到30%,进度滞后。

(五)普洱市:2017年2季度应新增422个公厕覆盖的建制村,1-4月新增0个,进度滞后;违法建筑治理进度滞后;思茅区村庄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不到30%,进度滞后。

(六)西双版纳州:违法建筑治理进度滞后;景洪市村庄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不到30%,进度滞后。

(七)保山市:2017年2季度应新增563个公厕覆盖的建制村,1-4月新增38个,进度滞后;隆阳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不到15%,进度滞后。

(八)德宏州:瑞丽市违法建筑治理,村庄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不到30%,进度滞后。

(九)丽江市:永胜县、宁蒗县村庄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不到30%,进度滞后。

(十)怒江州:列入2015和2016年的19个省级示范村均未开工建设;违法建筑治理滞后;泸水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不到15%、村庄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不到30%,进度滞后。

(十一)迪庆州:2017年2季度应新增136个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的村庄,1-4月实际新增0个,进度滞后;列入2015和2016年的28个省级示范村均未开工建设;未开展村镇违法建筑普查。

(十二)临沧市:违法建筑治理进度滞后;临翔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不到15%,进度滞后。

 

 

 

 


附件3

省委督查室对6州市督查发现问题清单

 

一、城乡治污治脏治乱进展迟缓

永胜县程海镇将清洁卫生工作承包给环卫公司承担,但因监管不到位,乡镇党委、政府门口的街道依然脏、乱、差,远远不如旁边的村民门口整洁。

弥渡县新街镇公厕管理不到位,卫生状况不堪言表。

芒市穿城而过的棒过河、泸水市六库镇芭蕉河河道垃圾堆积现象严重。

二、“两违”查处进度缓慢

德宏、怒江两州查处的“两违”建筑还不到总量的20%。

三、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制度没有有效建立

怒江州保洁制度覆盖率仅为3.33%,收费制度覆盖率仅为0.18%。

四、农村建设规划滞后

农村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制度有待健全和完善,德宏州还没有农村土地规划专管员。

陆良县小百户镇中坝村、澄江县路居镇明星小村等地督查调研中看到,部分村民在村庄周围新建了住房或迁居外地,旧房子已无人居住,未拆除也未交还集体,常年空置甚至倒塌,存在“空心村”和人户分离现象。

明星小村自1996年以来就未审批过宅基地,且因老村庄道路狭窄、建材运输困难及原有宅基地面积较小等原因,村民原址重建、改造难以实现,出于住房困难,有的村民私自建房、超面积超层数违规建房。

大理州弥渡县寅街镇寅街村,由于村民建房缺乏统一规划,道路两旁“握手房”“接吻房”导致不临路的其他村民通行不便,影响卫生保洁,也留下较大消防隐患。

五、州市利用多种媒体进行宣传,但是县市区的宣传工作严重滞后

丽江市除在永胜县城区见到宣传标语外,其他所有县(市、区)城区和乡镇的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基本未见相关宣传内容和信息公开。人民群众对环境改善提升有一定认可度,但参与和组织程度还较低,对省委、省政府这一重大决策部署知悉度不高。

六、项目建设不合理、运营状况不佳

陆良县建设了日处理4000吨的垃圾处理厂,可将垃圾中的塑料等回收并资源化利用,但周边乡镇却因运输成本高,不愿将垃圾送到厂里集中处理,致使垃圾处理厂“吃不饱”,建成以来一直处于亏损边缘。

 

附件4

省级督查组督查报告和各州(市)

自查报告提纲

 

一、4月份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总体进展情况。主要包括对照阶段性目标的5项重点工作和其他工作进展情况。

二、针对附件1-3的具体存在问题的州(市)、县(市、区),乡镇、村庄制定整改方案和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四、下步工作重点(建议)

 

 

 

 

云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