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提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有关材料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请提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进展的通知》(建村治函〔2017〕55号)要求,为做好第三次全国改善农村环境工作会议筹备工作,全面总结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进展和经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州(市)就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主要内容包括:组织推进机制、重点工作推进情况、2016年省级以下财政资金投入情况、面临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等。
二、请各州(市)推荐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方面较典型的1个县(市、区),并准备经验交流材料,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体制机制创新经验、面临问题等。
三、以上州(市)总结材料和县(市、区)交流材料由州(市)汇总(电子版和纸质版)后于4月30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及电话:王岳、汪欢,0871-64326356,
邮 箱:rjhjldxz@163.com。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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