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组织参加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垃圾治理专题会议精神,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定于2016年12月2日召开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现将组织参加电视电话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主题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明确责任,动员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面摸底调查和集中整治,部署加强垃圾治理工作。
二、时间和地点
2016年12月2日(周五)上午9:30-11:00。省级分会场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2楼会议室。要求各州(市)设分会场,县(市、区)分会场由各州市自行设定。
三、参会人员
(一)省分会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省委宣传部、省委农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爱卫办、省妇联负责同志。
(二)州(市)分会场:州(市)及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可比照省分会场参会单位范围邀请相关部门参会。
四、其他事项
(一)州(市)分会场会务工作由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参会人员名单及参会人数请于11月30日17:00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各分会场要求于12月1日17:00前布置完毕。
(三)州(市)传递至县(市、区)分会场的信号租用费由各州(市)承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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