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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定期报送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视频影像照片资料的通知
作者:云南省 发布人:李英旭      来源:云南省 发布人:李英旭     时间:2016-11-25     点击数:    

 

云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定期报送城乡人居环境提升

视频影像照片资料的通知

各州、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

为全面反映我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成绩,建立健全视频影像、照片档案资料,为宣传我省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制作PPT、画册、专题片提供素材支持。现就定期报送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视频影像、照片档案资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反映本地区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的视频影像、照片资料,要突出提升前、提升后的对比变化,突出工作推进中的重要节点和重要工作,包括动员大会、领导小组会议、各项工作推进进程、领导现场指导、典型事件、工作亮点、人居面貌变化等与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紧密相关的各类工作视频及照片;以及各级电视台拍摄播出的宣传影像,本地区制作的专题片等。

二、素材要求

(一)视频素材要求:分辨率1920*1080全高清,每个稳定镜头时长不低于5秒。照片素材要求:使用数码相机拍摄的各类照片。


(二)附注要求:提供的视频影像、照片资料要附注释,说明视频影像资料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内容(字数控制在10-100字,重大活动特殊影像资料除外);照片拍摄背景,并附作者姓名单位。

三、报送要求

(一)请各地于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28日前将视频影像、照片资料整理后报送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次报送时间为2016年12月28日前。

(二)请昭通市昭阳区、大理州祥云县、迪庆州维西县、玉溪市红塔区、红河州蒙自市、保山市腾冲市、昆明市五华区、丽江市古城区、临沧市临翔区等9个县(市、区)根据当地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特点,制作一部特色亮点突出、主体鲜明的专题片(10分钟以内)供2017年1月全省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现场会交流使用,专题片务必于2016年12月30日前报送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云南省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22日